滬商會展〔2025〕91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推動會展經濟高質量發展 打造國際會展之都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促進本市會展業提質增效,加快打造國際會展之都,2025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會展業促進),擬從加快培育本土著名品牌展會、支持本市現代化產業體系領域優質展會發展、支持大型展會穩定發展等三個維度對展會項目和為本市會展業發展提供信息平臺建設、數據監測等公共服務項目,予以資金支持。
??現將《2025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會展業促進)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指南要求做好相關申報工作。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5年4月2日
??市商務委會展業處聯系人:柳?勤?23110762
??市會展業促進中心聯系人:周?穎?13611780781
2025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會展業促進)申報指南
??為加快建成國際會展之都,增強會展經濟帶動效應,引領上海會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上海市推動會展經濟高質量發展 打造國際會展之都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關于增強本市會展經濟帶動效應的若干措施》《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制定本申報指南。鼓勵有條件的區、功能區對會展業發展給予政策支持。
??一、支持項目類別及標準
??(一)展會項目
??1.加快培育本土著名品牌展會。對由市會展行業協會等單位評選出的2024年度上海品牌展覽會,每個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項目數量不超過20個。
??2.支持本市現代化產業體系領域優質展會發展。對本市“3+6”重點產業、四大新賽道、五大未來發展方向等產業領域發展引領帶動作用強的高品質展會和創新題材展,每個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項目數量不超過10個。已獲“2024年度上海品牌展覽會”稱號的展覽項目,不再同時享受本項資金支持。
??3.支持大型展會穩定發展
??一是對在特定時段舉辦規模以上或吸引人流達到一定數量的展會項目,分檔給予獎勵。對在2024年1-12月舉辦的規模為2萬-5萬平方米(不含5萬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場人次達到2萬-5萬人次(不含5萬人次)的展會予以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資金獎勵;對在2024年9-11月舉辦的規模達到5萬-10萬平方米(不含10萬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場人次達到5萬-10萬人次(不含10萬人次)的展會予以最高不超過25萬元的資金獎勵;對在2024年9-11月舉辦的規模達到10萬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場人次達到10萬人次的展會予以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獎勵。
??二是對2024年7-12月在本市專業展館內舉辦的規模達到5萬平方米的展會,舉辦單位實際發生的涉及招商招展、宣傳推介等提升展會影響力以及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方面的費用按照30%的標準予以資金補貼,最高不超過25萬元。
??同一家申報單位享受獎補金額不超過600萬元。
??(二)公共服務項目
??對促進本市會展業高質量發展,優化完善會展經濟生態圈提供信息平臺建設、數據監測等公共服務的項目予以支持。同一家申報單位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享受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二、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為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行業機構等。
??舉辦單位,是指負責制定展覽的實施方案和計劃,對招展辦
??展活動進行統籌、組織和安排,并對招展辦展活動承擔主要責任的單位。
??(二)申報主體近兩年在會展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行為,未發生過安全生產事故,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名單。
??(三)申報資金的展會項目應為在本市舉辦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包括國際展覽會和國際博覽會,境外民用經濟技術來華展覽會,綜合性或專業性的出口商品、投資貿易(利用外資)、技術出口、對外經濟合作洽談會或交易會。(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在我國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加強管理的通知》和《在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管理暫行辦法》)。
??(四)申報資金的展會項目按規定在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備案等工作。
??(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不得申報:
??(1)獲得其他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的(2025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商旅文體展聯動項目)除外);
??(2)由財政性資金支持開展的活動不納入獎勵范圍;
??(3)項目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4)申報單位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3年的。
??(六)黨政機關舉辦展會及以現場零售為主的展銷會不在本
??次專項補貼范圍內。
??三、支持條件和申報材料
??(一)加快培育本土著名品牌展會
??1.支持條件
??申報項目應為經過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評選、公布的“2024年度上海品牌展覽會”。
??2.申報材料
??(1)申請表(含申報承諾,格式詳見附件1,僅需填表)。
??(2)申報主體三證合一的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社團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均為復印件)。
??(3)申報主體2024年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4)展會項目獲得上海市會展行業協會“2024年度上海品牌展覽會”證明材料(復印件)。
??(5)申報主體與展覽場館簽訂的展會項目場地租賃合同或協議。如存在延期情況,提供相關變更、補充協議(復印件)。
??(6)屬于聯合舉辦的,由各舉辦單位協商一致委托其中一家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各方的約定證明材料或其他方的授權證明材料(約定或授權一方開展申報、收款等事項)(正本)。
??(二)支持本市現代化產業體系領域優質展會發展
??1.支持條件
??(1)展會項目所屬產業類別屬于上海“3+6+4+5”創新產業體系(包括: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三大先導產業;電子信息、生命健康、新能源與智能汽車、高端裝備、新材料、現代消費品六大重點產業;數字經濟、綠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終端四大新賽道;未來健康、未來智能、未來能源、未來空間和未來材料五大未來產業發展方向)。
??(2)以下兩種情況,只能以其中一個展會名稱及其相關資料、數據提交申請:同一展會分期、分季度舉辦的;同一舉辦單位在一年內舉辦多個主題相同或相似的展會。
??2.申報材料
??(1)申請表(含申報承諾,格式詳見附件1)。
??(2)申報主體三證合一的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社團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均為復印件)。
??(3)申報主體2024年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4)展后報告(含項目實施情況、效果分析、媒體報道、圖文資料等)。
??(5)申請表所填數據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場地租賃合同或協議;含注冊地國別(地區)信息的參展商名錄;展位圖(包含可證明參展面積或特裝面積的相關材料);行業領域龍頭單位參與展會相關情況(包括參與配套會議、論壇等活動情況);新品首發、促進產業集聚或項目落地等行業拉動效應相關材料;其他相關佐證材料(數字化和新技術的應用、綠色環保推動等亮點)(復印件)。
??(6)屬于聯合舉辦的,由各舉辦單位協商一致委托其中一家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各方的約定證明材料或其他方的授權證明材料(約定或授權一方開展申報、收款等事項)(正本)。
??(三)支持大型展會穩定發展
??——對在特定時段舉辦規模以上或吸引人流達到一定數量的展會項目,分檔給予獎勵。
??1.支持條件
??申報項目應為在本市專業展館舉辦的2萬平方米以上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其中,展覽面積2萬-5萬平方米(不含5萬平方米)的,應在2024年1-12月舉辦并執行完畢;展覽面積不低于5萬的,應在2024年9-11月舉辦并執行完畢。
??2.申報材料
??(1)申請表(含申報承諾,格式詳見附件2)。
??(2)申報主體三證合一的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社團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均為復印件)。
??(3)申報主體2024年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4)申報主體與展覽場館簽訂的展會項目場地租賃合同或協議。如存在延期情況,提供相關變更、補充協議(復印件)。
??(5)展覽面積達到支持規模的,申報時提供場館方出具的
??展覽面積證明材料(含場地租賃合同及其變更、補充協議,或結算清單等)(復印件);日均入場人次達到支持規模的,申報時提供第三方門禁服務商出具的展會入場人次佐證材料(入場人次相關展后報告、每日數據等)(復印件)、舉辦單位與第三方門禁服務商簽訂的服務合同(復印件)、對提供的展會入場人次數據真實性承諾書(原件)。
??(6)屬于聯合舉辦的,由各舉辦單位協商一致委托其中一家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各方的約定證明材料或其他方的授權證明材料(約定或授權一方開展申報、收款等事項)(正本)。
??——對在特定時段舉辦規模以上展會項目涉及招商招展、宣傳推介等提升展會影響力以及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方面的費用予以資金補貼。
??1.支持條件
??申報項目應為在本市專業展館內舉辦、展覽面積不低于5萬平方米,且于2024年7-12月舉辦并執行完畢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
??2.申報材料
??(1)申請表(含申報承諾,格式詳見附件2)。
??(2)申報主體三證合一的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社團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均為復印件)。
??(3)申報主體2024年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4)申報主體與展覽場館簽訂的展會項目場地租賃合同或
??協議。如存在延期情況,提供相關變更、補充協議(復印件)。
??(5)場館方出具的展覽面積證明材料(含場地租賃合同及其變更、補充協議,或結算清單等)(復印件)。
??(6)展會項目涉及招商招展、宣傳推介等提升展會影響力以及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方面費用的合同、銀行支出憑證、會計記賬憑證、發票等(合同提交復印件,其他查看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7)招商招展、宣傳推介相關佐證材料(相關照片、績效總結等)。
??(8)屬于聯合舉辦的,由各舉辦單位協商一致委托其中一家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供各方的約定證明材料或其他方的授權證明材料(約定或授權一方開展申報、收款等事項)(正本)。
??四、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請于2025年4月2日-4月18日期間將申報材料送到指定地點,逾期不再受理。(為確保申報現場秩序,請企業提前通過電子郵件預約并確認具體報送日期)。
??(二)市商務委組織項目審核,進一步核實相關資料,必要時要求申報企業提交補充資料。其中,本市現代化產業體系領域優質展會項目由市商務委組織項目初審和匯總,并組織專家召開評審會,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對符合申報條件、通過審核或評審,且網上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資金至申報單位。
??(三)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要求,對資金開展績效目標編制、績效跟蹤、績效評價等工作。
??五、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要求完整、真實、有效,并加蓋申報單位騎縫公章。如出現偽造資料虛報冒領情況,經核實后取消申報資格或結果,并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用A4紙打印,需有目錄頁并按申報材料順序左側裝訂成冊,且應按照要求加蓋騎縫公章。其中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
??(三)企業除提交書面材料外,還需提交電子數據。電子數據應包含全部書面材料的內容,采用pdf格式。提交介質為U盤(一份)。請提前通過電子郵件預約并確認報送日期。
??附件:
??1.2025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會展業促進)申請表—品牌展會、產展融合展會項目
??2.2025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會展業促進)申請表—大型展會穩定發展項目
??接收地址:上海市會展業促進中心(上海市黃浦區魯班路909號3號樓)
??聯系人:市商務委會展業處?柳?勤?23110762
??????市會展業促進中心?周?穎?13611780781
???????????????陳?帆?15900905831
??聯系郵箱:chenfan@scaa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