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4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增強會展經濟帶動效應)申報指南的通知
滬商會展〔2024〕207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增強本市會展經濟帶動效應的若干措施》,進一步釋放會展市場活力,激勵會展經濟提質增能,2024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增強會展經濟帶動效應),對在特定時段舉辦規模以上或吸引人流達到一定數量的展會項目給予獎勵;對規模以上展會項目實際發生的涉及招商招展、宣傳推介等提升展會影響力以及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方面的費用,予以資金支持。
??現將《2024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增強會展經濟帶動效應)申報指南》印發你們,請按照指南要求做好相關申報工作。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4年8月20日
??市商務委會展業處聯系人:柳?勤?23110762
??市會展業促進中心聯系人:周?穎?13611780781
2024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增強會展經濟帶動效應)申報指南
??為加快建成國際會展之都,增強會展經濟帶動效應,引領上海會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增強本市會展經濟帶動效應的若干措施》和《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商規〔2022〕4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資金支持范圍、標準和方式
??(一)支持在特定時段舉辦規模以上或吸引人流達到一定數量的展會項目
??對在特定時段(2024年3-6月)舉辦的規模達到5萬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場人次達到5萬人次的展會予以最高不超過25萬元的資金支持;對在特定時段(2024年3-6月)舉辦的規模達到10萬平方米或者日均入場人次達到10萬人次的展會予以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支持。
??(二)支持規模以上展會項目降本增效
??對2024年1-6月在本市專業展館內舉辦的規模達到5萬平方米的展會,舉辦單位實際發生的涉及招商招展、宣傳推介等提升展會影響力以及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方面的費用按照30%的標準予以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25萬元。
??同一家申報單位享受獎補金額合計不超過600萬。
??鼓勵有條件的區、功能區出臺配套政策安排支持資金。
??二、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為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的舉辦單位。
??舉辦單位,是指負責制定展覽的實施方案和計劃,對招展辦展活動進行統籌、組織和安排,并對招展辦展活動承擔主要責任的企業、社會團體等。
??(二)申報主體近三年在會展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行為,未發生過安全生產事故,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名單。
??(三)申報資金的展會項目應為在本市專業展館舉辦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包括國際展覽會和國際博覽會,境外民用經濟技術來華展覽會;綜合性或專業性的出口商品、投資貿易(利用外資)、技術出口、對外經濟合作洽談會或交易會。(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在我國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加強管理的通知》(國辦發〔1997〕25號)和《在境內舉辦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管理暫行辦法》)。
??(四)申報項目按規定在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備案等工作。
??(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不得申報:
??(1)獲得其他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的(2024年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商旅文體展聯動項目)除外);
??(2)由財政性資金支持開展的活動不納入獎勵范圍;
??(3)項目知識產權有爭議的;
??(4)申報單位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3年的。
??(六)黨政機關舉辦展會及以現場零售為主的展銷會不在本次專項補貼范圍內。
??三、支持條件及申報材料
??(一)支持在特定時段舉辦規模以上或吸引人流達到一定數量的展會項目
??1.支持條件
??申報項目應為在本市專業展館舉辦、展覽面積不低于5萬平方米或日均入場人次不低于5萬人次的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
??申報項目應在2024年3-6月舉辦并執行完畢。
??2.申報材料
??(1)申請表(含申報承諾)。(格式詳見附表)
??(2)申報主體三證合一的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社團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報主體2023年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4)申報主體與展覽場館簽訂的展會項目場地租賃合同或協議。如存在延期情況,提供相關變更、補充協議。(復印件)
??(5)屬于展覽面積不低于5萬的,提供場館方出具的展覽面積結算清單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屬于日均入場人次不低于5萬人的,提供第三方門禁服務商出具的展會入場人次佐證材料(入場人次相關展后報告、每日數據等)(復印件)、舉辦單位與第三方門禁服務商簽訂的服務合同(復印件)、對提供的展會入場人次數據真實性承諾書(原件)。
??(6)屬于聯合舉辦的,應提供多方的約定證明材料或其他方的授權證明材料(約定或授權一方開展申報、收款等事項)。(原件)
??(二)支持規模以上展會項目降本增效
??1.支持條件
??申報項目應為在本市專業展館內舉辦、展覽面積不低于5萬平方米對外經濟技術展覽會。
??申報項目應在2024年1-6月舉辦并執行完畢。
??2.申報材料
??(1)申請表(含申報承諾)。(格式詳見附表)
??(2)申報主體三證合一的社會信用代碼登記證(社團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報主體2023年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和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4)申報主體與展覽場館簽訂的展會項目場地租賃合同或協議。如存在延期情況,提供相關變更、補充協議。(復印件)
??(5)場館方出具的展覽面積結算清單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6)展會項目涉及招商招展、宣傳推介等提升展會影響力以及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等公共安全方面費用的合同、銀行支出憑證、會計記賬憑證、發票等。(合同提交復印件,其他查看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7)招商招展、宣傳推介相關佐證材料(相關照片、績效總結等)。
??(8)屬于聯合舉辦的,應提供多方的約定證明材料或其他方的授權證明材料(約定或授權一方開展申報、收款等事項)。(原件)
??四、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請于2024年8月23日前將申報材料送到指定地點,逾期不再受理。(為確保申報現場秩序,請企業提前通過電子郵件預約并確認具體報送日期)。
??(二)市商務委組織項目審核,進一步核實相關資料,必要時要求申報企業提交補充資料。對符合申報條件、通過審核,且網上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資金至申報單位。
??(三)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要求,對資金開展績效目標編制、績效跟蹤、績效評價等工作。
??五、材料要求
??(一)申報材料要求完整、真實、有效,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如出現偽造資料虛報冒領情況,經核實后取消申報資格或結果,并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申報材料一式兩份,用A4紙打印,需有目錄頁并按申報材料順序左側裝訂成冊,且應按照要求加蓋騎縫公章。其中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譯件。
??(三)企業除提交書面材料外,還需提交電子數據。電子數據應包含全部書面材料的內容,采用pdf格式。提交介質為U盤(一份)。
??附件:2024年度上海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增強會展經濟帶動效應)申請表
??接收地址:上海市會展業促進中心
??????(上海市黃浦區魯班路909號3號樓)
??聯系人:市商務委會展業處?柳?勤?23110762
??????市會展業促進中心?周?穎?13611780781
??預約郵箱:chenfan@scaa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