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農業農村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滬人社專〔2024〕274號
市政府各有關委、辦、局,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農業農村領域工程技術人員是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的重要力量,對于建設農業強國、實現農業關鍵核心技術突破、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具有重要意義。為進一步做好本市工程系列農業農村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根據《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滬委辦發〔2018〕16號)及《上海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滬人社規〔2021〕3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農業農村發展現狀,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本市工程系列農業農村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專業包括農業信息技術、農業機械化、機械、儀表、電氣、水產養殖、農業環境工程、設施農業、食品及水產品加工與制冷、漁船修造與檢驗、海洋漁業與工程管理等,評審對象為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從事與評審專業相關領域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二、名稱等級和評審組織
??本市工程系列農業農村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分設技術員(員級)、助理工程師(助理級)、工程師(中級)、高級工程師(副高級)和正高級工程師(正高級)。
??本市工程系列農業農村領域專業技術人員中/高級職稱根據本通知進行評審,上海市工程系列農業農村領域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上海市工程系列水產及食品專業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和上海市工程系列農業農村領域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相關中/(正)高級職稱的評審工作;初級職稱實行聘任制,由各單位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制定聘任辦法(不得低于國家標準),自主開展聘任工作。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熱愛“三農”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身心健康,具備從事與評審專業相關領域技術工作的身體條件。
??2.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申報人員,自從事相關崗位工作之日起,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學歷、學位及任職資歷條件
??1.正高級工程師
??具備理工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2.高級工程師
??具備理工類專業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理工類專業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
??3.工程師
??具備理工類專業博士學位;具備理工類專業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具備理工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
??(三)理論研究成果條件
??1.正高級工程師: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與評審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3篇及以上;
??(2)獨著正式出版與評審專業相關的高質量、高水平學術論著(不含編著、教材、合著)1部及以上,其中本人撰寫10萬字以上。
??長期在街鎮及以下農業農村一線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從事本專業領域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與評審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3篇及以上;
??(2)主編公開出版的農業學術、技術推廣著作或教材10萬字以上,并以第一作者在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與評審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
??(3)結合本人主持或主要參與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工程設計項目或行業發展規劃等技術工作,獨立撰寫技術工作總結或技術咨詢報告3篇及以上(由2名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出具書面推薦意見),并以第一作者在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與評審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
??2.高級工程師: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與評審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
??(2)獨著或合著正式出版與評審專業相關的高質量、高水平學術論著(不含編著、教材)1部及以上,其中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3.工程師: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以第一作者在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與評審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在評審專業領域的發明創造、技術推廣應用、工藝流程標準開發、產品質量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標準制定等方面做出突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時,本人主持或主要參與的,且獲得國家認可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或解決重大技術或改革難題的項目報告、技術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技術標準等可作為理論研究成果申報。
??長期在街鎮及以下農業農村一線的各類企業和農業專業合作社等組織中,從事評審專業領域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職稱時,本人獨立撰寫未公開發表的與評審專業相關的論文、技術報告,主編或參編公開出版的與評審專業相關的學術、技術推廣著作或教材可作為理論研究成果申報。
??(四)工作業績成果條件
??1.正高級工程師: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承擔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3項及以上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較高水平;
??(2)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與評審專業或相關專業具有顯著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發明專利2項及以上,并在生產中轉化應用;
??(3)主持省部級及以上工程類項目2項及以上,技術報告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由2名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出具書面意見,證明項目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或經有關機構評定、驗收確認有重大技術創新,或取得顯著的降本增效成果;
??(4)主持制(修)訂國家標準1項及以上,或主持制(修)訂行業、地方標準2項及以上,并發布實施;
??(5)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勵1項及以上(排名前5)。
??2.高級工程師: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參與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2項及以上已投入生產,可比性技術經濟指標處于國內較高水平;
??(2)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與評審專業或相關專業具有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1項及以上,并在生產中轉化應用;
??(3)主持或主要參與編寫重要的工程類項目技術報告1項及以上,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由2名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出具書面意見,證明項目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或經有關機構評定、驗收確認有重大技術創新,或取得顯著的降本增效成果;
??(4)主持或主要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1項及以上,或主持制(修)訂行業、地方標準2項及以上,并發布實施;
??(5)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勵1項及以上。
??3.工程師: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曾參與新品種、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或參與重要工程類項目技術報告的編寫,農業農村科研或推廣項目的實施,或行業發展規劃編制,或政策法規制(修)訂,或技術標準制(修)訂等,并作出一定成績。
??(五)繼續教育條件
??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完成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
??(六)破格申報條件
??在農業農村領域業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由行業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共同推薦,經專家認定,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
??1.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勵一等獎或特等獎1項(排名前5);
??2.主持完成國家自然/社會科學基金公開招標重大項目1項或重點項目2項;
??3.在農業高質量發展、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推廣應用示范(生物育種、生物制造、溫室和植物工廠等)、農業重大風險隱患防控、農村綜合改革(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等)、農民增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成果得到行業主管部門認可并推廣應用;
??4.在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從事高效設施農業、循環農業、有機農業、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專業技術人員,其生產經營活動取得重大經濟、社會、生態效益,并經所在區行業主管部門認定。
??(七)轉評申報條件
??從事非農業農村相關工作并已評(聘)其他系列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因工作需要轉到農業農村領域工程技術崗位任職滿1年以上,且符合其他申報條件,可申報轉評(聘)同一級別工程系列職稱,轉評(聘)本系列職稱后再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已用于轉評的成果不能再用于申報高一級職稱。
??本市農業農村領域高技能人才申報專業技術職稱,按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四、評審標準
??(一)正高級工程師
??1.具有全面系統的專業理論和實踐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或在本專業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推動了本專業發展;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本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
??3.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二)高級工程師
??1.系統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本專業科技發展前沿的能力,熟練運用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長期從事本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和建設本專業領域重大工程項目,能夠解決復雜工程問題,取得了較高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
??3.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三)工程師
??1.熟練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五、評審程序與紀律
??本市工程系列農業農村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程序和紀律按照《上海市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執行。對學術不端、弄虛作假等行為,行業從業另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其他
??本通知自頒發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和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