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日期:2021-03-19 發布日期:2021-05-08 滬府〔2021〕21號
滬府〔2021〕21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批復
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滬環法〔2021〕28號文收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1/310005—2021),此為本市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請自行印發并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執行。
??特此批復。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