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協議示范文本(2018版)》的通知
滬房保障〔2018〕23號
各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住房保障事務中心:
??現將《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協議示范文本(2018版)》(以下簡稱《示范文本》)印發給你們,并決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推行使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購房人選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除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區政府指定機構簽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預(出)售或買賣合同外,還應當采用《示范文本》與房屋所在地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訂立協議。
??二、各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應做好《示范文本》的推行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示范文本》通過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jsjtw.sh.gov.cn)予以公布。
??四、《示范文本》由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制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于商業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附件: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協議示范文本(2018版)(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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