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行使用《上海市非滬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協議示范文本(2019版))》的通知
滬房保障〔2019〕193號
各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住房保障中心:
??現將《上海市非滬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協議示范文本(2019版)》(以下簡稱《示范文本》)印發給你們,并決定自2019年12月23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推行使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非滬籍購房人選定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除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區政府指定機構簽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預(出)售或買賣合同外,還應當采用《示范文本》與房屋所在地區住房保障機構訂立協議。
??二、各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應做好《示范文本》的推行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示范文本》通過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網站(
??http://jsjtw.sh.gov.cn)予以公布。
??四、《示范文本》由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制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于商業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附件:上海市非滬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后房屋使用管理協議示范文本(2019版)(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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