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控中心:
根據《上海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規范(2020版)》(滬衛基層〔2020〕7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通知》(滬衛基層〔2021〕12號)、《關于做好2023年度本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滬衛基層〔2023〕4號),為穩步擴大簽約覆蓋,提升簽約居民感受,做好精準服務,現就進一步規范本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范開展簽約
按照簽約服務規范,居民提出簽約申請時,家庭醫生應查驗簽約對象身份證,由委托人、監護人代辦的,應當同時查驗委托人、監護人的身份證,并與實有人口庫匹配。家庭醫生應引導居民互聯網簽約,方便進一步獲得“互聯網+”診療服務。
(一)線下簽約流程
對于線下提出簽約申請的居民,家庭醫生應根據簽約服務規范,進一步強化身份核驗,優化與居民“面對面”簽約、協議告知與解讀等流程(附件1)。
(1)對于攜帶移動終端(手機、平板等)的居民:家庭醫生應指導居民通過市級“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平臺,或區級簽約服務信息平臺,驗證居民身份證信息,實名認證成功后,方可完成與居民的簽約。
(2)對于無法提供移動終端的居民:家庭醫生應通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工作手機、PDA等設備,驗證居民身份證信息,實名認證成功后,方可完成與居民的簽約。
(二)線上簽約流程
繼續優化市級“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平臺簽約流程,在完成實名認證的基礎上,留存居民簽署簽約電子協議書。解約、改簽應按照質控要求及時響應,未及時響應的將默認解約、改簽,并納入質控內容。在簽約有效期滿前,及時為簽約居民推送續約提醒,引導居民在線簽署續約電子協議書。線下簽約的居民也可通過市級“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平臺進行解約、改簽。同時,進一步規范家庭醫生線上注冊,指導家庭醫生完善執業信息,包括職稱、擅長方向、簡介等。
二、強化服務內涵
家庭醫生(團隊)應根據簽約服務規范為簽約居民提供以下服務:
(一)基本醫療服務
1.基本診療。提供以全科醫療為核心的基本醫療,以及中醫、康復、護理等專科診療服務。為有需要的簽約居民優先預約上級醫院門診號源。
2.配藥服務。在“合理、安全、有效”的前提下,按照本市相關規定,為簽約居民提供長處方、延伸處方服務,并給予用藥指導。
3.家庭病床服務。家庭醫生應按照《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務辦法》,為有需要的簽約居民優先建立家庭病床,并按照要求提供上門服務等。
(二)健康管理服務
1.健康咨詢。為簽約居民提供各類健康咨詢、中醫藥保健指導、計劃生育和生殖健康咨詢指導、疫苗接種咨詢等。
2.主動聯系。家庭醫生團隊應與簽約居民每季度至少聯系1次,其中對紅色標識重點人群每月聯系1次,對黃色標識重點人群每2月聯系1次。
3.健康評估。根據簽約周期,按年度為簽約居民開展健康評估,出具一份健康評估報告(附件2),制定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處方。引導發揮居民和家庭第一健康責任人理念,促進自我健康管理行為持續改善。
(三)公共衛生服務
1.健康檔案。為簽約居民建立健康檔案,并做好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的建立、維護、遷移和歸檔。
2.老年人健康體檢。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為65歲及以上老年人開展健康體檢,提供中醫體質辨識、中醫藥保健指導等中醫藥服務,開展老年心理健康評估與指導、醫養結合服務等。對80歲以上老年人和獨居老人提供隨訪服務。
3.慢病患者健康管理。按照本市相關規定,為高血壓、糖尿病等慢病簽約患者,通過門診就診、電話咨詢、家庭訪視等方式,提供隨訪服務,并開展風險因素篩查和并發癥評估。鼓勵為符合條件的慢病患者配置移動式(遠程)監測設備,監測結果與電子健康檔案相銜接,為健康管理提供依據。
4.其他公共衛生服務。按照本市相關規定,為簽約居民提供預防接種、婦幼保健、中醫藥健康管理、傳染病管理、健康教育、學校衛生、視覺健康、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等。
(四)其他服務
1.拓展診療服務。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按照本市社區基本病種清單,結合轄區特色和居民需求,向轄區簽約居民公布適宜的社區病種清單,拓展相關診療服務。
2.功能社區健康指導。按照本市相關規定,根據功能社區人群特點和需求,為功能社區人群提供健康指導、視力普查、健康促進、中醫藥服務等。
三、加強質控管理
(一)質控目標
按照質控工作要求,年內重點考核簽約覆蓋、新增簽約人群電子健康檔案、12320等多渠道線索反映、簽約庫與相關信息庫匹配異常人群等內容,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單位,開展質控。
(二)質控內容
1.簽約信息準確性。質控簽約對象的有效簽約協議書,按規范開展相應的有效服務,包括基本診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和聯系指導等。
2.“互聯網+”簽約平臺信息公開和服務響應。對在市級“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平臺(上海健康云)注冊的家庭醫生執業信息完整性,以及線上簽約、解約、改簽響應率開展質控。
3.健康檔案質量。根據簽約居民人數,核查健康檔案數量,確保“一人一檔”。同時,按照相關要求,核實健康檔案完整性和規范性。年內,優先對新增簽約居民開展質控,并逐步覆蓋所有簽約居民。
4.健康評估報告。核實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簽約周期,為簽約居民出具健康評估報告情況。包括生成健康評估報告,并及時向簽約居民反饋、解讀,提供針對性健康指導。
5.重點人群健康管理服務。查看重點人群,特別是紅、黃、綠標識的老年人和獨居老人,及時納管、應管盡管和動態更新情況,以及服務臺賬信息真實性、規范性、服務頻次等。
(三)質控方式
依托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控中心,組建本市簽約服務質控專家組,根據質控線索開展現場質控和信息化質控。定期反饋簽約服務質控簡報,指導各區整改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數據對接
市衛生健康委強化市級家庭醫生簽約庫與生命人口統計庫、醫保平臺、大數據中心的動態對接。推進電子健康檔案與簽約服務管理信息庫的銜接。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結合轄區特點、信息化基礎,完善簽約居民實名認證方式,并與市級“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信息平臺對接。各區應建立“以簽約居民為核心”的健康信息歸集、應用、推送機制。做好簽約居民動態信息變更與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的歸集。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加強與區衛生健康信息平臺的對接,整合簽約服務、公共衛生、中醫藥等相關信息,支持為簽約居民提供全面、客觀、有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
(二)推廣應用信息化工具
鼓勵各區推廣應用簽約居民信息化隨訪工具,為簽約居民提供主動聯系、隨訪監測、健康咨詢、健康評估等服務。推進“互聯網+”簽約服務,與健康咨詢、慢病隨訪、在線診療、在線處方、社區轉診等服務有效銜接,促進服務整合。
(三)健康評估報告要求
各區應加快推送健康評估報告,8月底前至少為50%的簽約重點人群啟動推送。根據健康評估報告,做好分類指導,加強后續有針對性的健康指導、健康咨詢和健康管理。健康評估報告樣式由各區自行設計,應圖文并茂、通俗易懂、可讀性強。可通過互聯網、手機APP,以及面對面、社區自助打印等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反饋和解讀。
健康評估報告出具應與簽約周期相結合,鼓勵健康評估報告與業務條線工作有序銜接。例如:0-6歲兒童及7-17歲學生體檢后;孕產婦在早孕建卡時,出院一周內或管理結案后;結合老年人健康體檢,與健康體檢報告配套生成。
(四)推進家庭醫生助理試點
為進一步充實家庭醫生團隊力量,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發揮資源整合作用,將符合條件的上級醫院專家、功能社區內設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第三方社會機構助理、養老顧問,以及家庭健康指導員等納入家庭醫生團隊,形成工作合力。同時,鼓勵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家庭醫生呼叫中心,協助家庭醫生提供一般性咨詢、隨訪、服務通知、電話呼叫、門診預約等服務,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1.本市常住居民線上、線下簽約流程方式
2.2023年度簽約居民健康評估報告基本要素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