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上海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滬府辦發〔2023〕15號)精神,區政府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修訂形成了《靜安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現就清單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對《靜安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進行修訂?
??2023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上海市清單》),要求各區認真落實,及時調整本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據此,區政府辦公室組織各區級業務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清單》,對《靜安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進行研究調整,修訂形成《靜安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現予以印發。
??二、《靜安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調整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靜安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共編列事項202項,與2022年版清單相比,主要調整涉及4個方面: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訂情況
??新增“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由區體育局實施;
??將區體育局實施的“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修改為“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審批”。
??(二)根據《上海市清單》明確的實施機關進行新增
??新增“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易感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審批”,由區市場監管局實施。
??(三)根據上海市國防動員體制改革等情況
??將“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等2項事項的主管部門由“區民防辦”調整為“區國動辦”,并對實施機關作出相應調整。
??(四)對區建設管理委(區交通委)主管的“占用國防交通控制范圍土地審批”的實施機關作出調整。
??此外,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清單》修訂等情況,對部分事項的設定和實施依據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