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認定管理辦法》(滬經信規范〔2024〕3號),進一步加強黃浦區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我們制定了《黃浦區關于支持優質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黃浦區商務委員會
??2024年11月19日
黃浦區關于支持優質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認定管理辦法》(滬經信規范〔2024〕3號)和《黃浦區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黃府辦發〔2021〕48號)等文件精神,緊緊圍繞黃浦區“3+3+X”重點產業,引導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現結合黃浦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第一條 定義
??1、本實施意見所指的優質中小企業是指符合《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評價認定標準,在產品、技術、管理、模式等方面創新能力強、專注細分市場、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由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層次組成。
??2、本實施意見所指的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是指符合各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評價認定標準,長期專注于制造業特定細分領域,生產技術或工藝水平國際先進,單項產品(生產性服務)市場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國內行業前列的企業,由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和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兩個層次組成。
??第二條 管理部門
??黃浦區商務委員會(黃浦區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商務委”)負責本實施意見涉及的企業申報受理、初審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支持對象
??依法設立在本區,按時填報“上海市企業服務云”運行監測、按時通過“單項冠軍培育平臺”培育平臺更新企業信息,被認定或復核通過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第四條 支持標準
??1、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1)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40萬元認定獎勵。
??(2)通過復核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通過后給予一次性20萬元復核獎勵。
??(3)2022年10月前公告的并在有效期內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經復核通過后,可在當年同時申請一次性認定獎勵和復核獎勵。
??2、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對新認定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認定獎勵。
??(2)通過復核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通過后給予一次性10萬元復核獎勵。
??(3)2022年10月前公告的并在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經復核通過后,可在當年同時申請一次性認定獎勵和復核獎勵。
??3、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1)對新認定的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認定獎勵。
??(2)通過復核的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通過后給予一次性50萬元復核獎勵。
??4、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1)對新認定的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給予一次性60萬元認定獎勵。
??(2)通過復核的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通過后給予一次性 30萬元復核獎勵。
??5、梯度培育服務
??對優質中小企業實施梯度培育。支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及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支持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對具有較高專業化水平、較強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將積極培育為創新型中小企業。
??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在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經審核可按照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資助標準給予差額獎勵。
??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在首次被認定為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經審核可按照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資助標準給予差額獎勵。
??第五條 項目申報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照年度申報通知的要求和內容,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商務委。
??第六條 申報材料
??1、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1)《黃浦區關于支持優質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申請表》;
??(2)上年度的年度審計報告;
??(3)獲得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4)真實性承諾函和企業信用證明;
??(5)上年度以及當年運行監測填報證明;
??2、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1)《黃浦區關于支持優質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申請表》;
??(2)上年度的年度審計報告;
??(3)獲得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4)真實性承諾函和企業信用證明;
??(5)上年度以及當年運行監測填報證明;
??3、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1)《黃浦區關于支持優質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申請表》;
??(2)上年度的年度審計報告;
??(3)獲得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4)真實性承諾函和企業信用證明;
??(5)上年度以及當年企業信息更新證明;
??4、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1)《黃浦區關于支持優質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申請表》;
??(2)上年度的年度審計報告;
??(3)獲得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4)真實性承諾函和企業信用證明;
??(5)上年度以及當年運行監測填報證明;
??第七條 項目審核
??區商務委負責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依據國家、上海市、黃浦區的產業政策、審核結果等進行評定,確定當年度支持名單。
??第八條 項目公示與資金撥付
??1、擬給予支持的項目,由區商務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項目,由區商務委及時組織調查核實。
??2、公示通過后,確定給予支付的項目,經區商務委報區政府批準后,由區財政局撥付資金。
??第九條 其他事項
??建立信用監督機制,對評審過程中提供不真實材料的企業,將納入企業失信記錄。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市場主體,本實施意見不予獎勵。
??申報單位在申報前兩年內發生過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而受到處罰的,本實施意見不予獎勵。
??第十條 附則
??1、本實施意見由黃浦區商務委員會(黃浦區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
??2、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11月19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8日。
??3、本實施意見如與國家、上海市等上級有關政策有不符之處,按上級政策執行,本實施意見隨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