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區應急管理工作考評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鎮、街道、開發區、相關公司:
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和《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結合我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等工作的新要求和新實際,區應急局對“奉賢區應急管理工作考評實施細則”進行了重新修訂,現將《關于修訂<奉賢區應急管理工作考評實施細則>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貫徹執行。
上海市奉賢區應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奉賢區應急管理工作考評實施細則
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新《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為進一步深化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以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體要求,切實提升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全面確保各級政府安全管理工作責任落地見效,區應急局結合當前安全生產工作新要求和本地區實際,對《奉賢區應急管理工作考評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具體情況通知如下:
一、2024年考核對象按照《中共上海市奉賢區委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政府關于2024年度街鎮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奉委〔2024〕112號)分類排名,其他相關公司納入考核,不納入排名。考核結果一并運用到區委研究室、區政府督查室、區委政法委、區安委會和其他各類創建項目中。
二、全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等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健全地震災害氣象災害等災害防治工作體系、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立、安全生產執法計劃落實、安全工作履職、應急響應、防汛防臺、應急預案、應急物資儲備、全國災害普查、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區領導帶隊安全檢查整改落實等情況。
三、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治理攻堅行動、安全問題隱患突出區域場所綜合整治等各類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特殊作業管理規定落實情況,預防安全生產較大以上事故責任清單落實情況,轄區內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園區創建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孵化落實情況等。
四、“安全生產月”“5·12全國防災減災日”“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周、宣傳月”“10·13國際減災日”等各類安全生產宣傳活動開展情況。
五、針對本地區(公司)安全監管、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難題和問題采取的相關對策、措施、操作性強的工作經驗等。
附件:奉賢區應急管理工作考評表
奉賢區應急管理工作考評表
考核要點 |
考核標準 |
牽頭 科室 |
自評 得分 |
考評 得分 |
一、黨政領導責任落實情況(20分) |
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防汛救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精神,將安全生產、防災救災重點工作、重大問題、重大事項提請鎮黨委研究解決情況;將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責任納入重點工作、政府工作報告和履職述職重要內容;鎮黨委或鎮長辦公會議每季度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每缺一項扣2分。 2.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安全風險防控的意見》《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自然防治責任規定>的通知》、《上海市奉賢區自然災害防治責任規定》等文件要求,成立街鎮層面災害防治、地震、森林防滅火等機構;明確職責、聯動執法等工作機制,制定管控措施,實施綜合治理。未落實的,每缺一項2分。 3.貫徹落實《市委關于完善街道鄉鎮管理體制整合街道鄉鎮服務資源的意見》,健全地震災害、氣象災害等災害防治工作體系,明確屬地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災害防治等應急管理的專責部門和人員,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未落實的,每缺一項扣2分。 |
辦公室 協調科 災防科 應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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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屬地管理責任落實情況(40分) |
1.對照市委、市政府城市運行安全督查、市安委會(辦)、市災防委(辦)、區安委會(辦)、區災防委(辦)督導檢查、巡查以及國考督查檢查問題隱患整改情況。整改不落實,每一項扣2分。 2.按照市防汛防臺、應對雨雪冰凍、應急避險和轉移安置相關預案及區工作要求,應急響應啟動后未及時落實應對措施或處置不當的,處置、信息上報不及時,出現漏報、瞞報、謊報、遲報的;未開展常態化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市、區兩級自然災害風險普查、數據更新相關要求的;未組織開展應急物資儲備宣傳工作、災害信息員隊伍體系建設不到位、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制度、裝備保障不到位的、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管理不到位的、未組織編制修訂防臺防汛等鎮級應急預案并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開展演練的,每一項扣1分。 3.細化森林防滅火職責和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修訂完善鎮級森林應急預案,適時開展相應演練活動,未落實的,扣1分。 4.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提高安全生產執法系統使用率,建立八項特殊作業報備等系統,每缺一項扣1分。 5.推進生產型企業務工人員、工貿企業負責人、安全干部培訓推進工作,執行率100%。每降低10%扣0.5分,扣完為止;組織開展“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周、宣傳月”;“5•12防災減災宣傳周”;“10•13國際減災日”等活動,每缺一項扣1分。 6.開展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政府保障好服務資金,安全資金投入按地方財政收入同比例增長,未按照要求增長的扣2分。 7.制定本地區年度安全生產檢查計劃,并及時報區應急局備案,未落實的,扣1分。 |
辦公室 協調科 執法科 法制科 應急科 災防科 執法大隊 指揮中心 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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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類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40分) |
1.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推進情況未按要求定期報送,數據未按期上傳系統,每缺一次扣0.5分;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年度整治任務未完成的,扣2分。 2.電動自行車治理專班未成立,扣1分;專班未有效運行,扣1分;定期未報送推進情況,每缺一次扣0.5分;電動自行車治理攻堅行動年度攻堅任務未完成的,扣2分。 3.2024年度安全生產標準化孵化企業完成情況,未按要求完成的,扣2分。 4.其他各項專項整治推進落實情況,做到有計劃、有總結、有成效等,每缺一項扣2分;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整治任務的扣2分。 |
協調科 危化科 執法科 執法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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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扣分項 |
1.發生一起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扣50分。 2.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每起扣2分;重傷3人,扣2分;室內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每起扣1分;發生有較大影響事故的,每起扣2分。 3.事故發生后由于處置不當引發不良影響的,每起扣2分。 4.因自然災害處置不力導致人員死亡的,每死亡1人扣2分。 5.考核時抽查的企業主體責任、特殊作業管理規定、隱患排查整治整改、事故防控措施等落實不到位的,每發現一項扣1分。 |
相關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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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分項 |
1.認真完成區局交辦的專項工作任務,國家級加2分、市級加1.5分、區級加1分。 2.結合轄區實際,開展的特色亮點工作,受到肯定并推廣的,每起加1分。 3.每完成一個區級安標示范園區創建的加2分。 4.獲得相關榮譽稱號(如“安全發展和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等),國家級每個加2分;市級每個加1.5分。 5.各類工作信息被市級錄用每次加1分,被國家級錄用,每次加2分;屬地企業在職人員關注《奉賢應急守護》公眾號率需完成工作提示內要求,達標的加0.5分;關注度每提高10%,加0.5分。 6.完成區級應急物資儲備倉庫示范點創建和驗收的,加2分。 7.全年未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和較大影響事故的,加2分。 8.應急宣教、科普工作創新:如積極推進線上答題小程序使用、應急科普講解大賽獲得名次等,加1分。 |
相關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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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核加分不超過8分,每項原則上不超過2分。較大影響事故是指有市領導批示、市局領導抵達現場指揮處置、引發社會輿情關注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