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奉賢區實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4〕2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4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24〕1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本區實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則
??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和“相對就近”的原則,根據教育資源和學生人數分布實際,科學規劃落實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居住地辦理入學登記手續,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二、實施地區
??全區各鎮(街道、開發區)。
??三、實施內容
??本市戶籍學生在居住地辦理義務教育入學登記手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四、登記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截止日為2024年4月28日)。
??五、招生辦法
??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按居住地(以《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為準)登記入學,憑戶口簿原件、房產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憑證》)等相關證件辦理入學登記手續,由區教育局按照以下順序統籌安排入學:
??1.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學生本人,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
??2.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或共同共有)全部產權。
??3.居住地產權人為擁有部分產權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4.購房人為學生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母,已辦理網簽合同。
??5.居住地為租賃房;
??六、有關說明
??1.當居住地登記報名的適齡兒童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人數時,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具備相同條件安排順序以房產證辦理時間(租賃房以辦理人戶分離登記時間)長短為依據。
??2.本辦法僅適用2024學年第一學期一、六年級新生入學,其他年級按相關學籍管理辦法執行。
上海市奉賢區教育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