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關于服務保障寶山區推進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寶法〔2022〕9號
本院各部門、人民法庭:
為更好地發揮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在服務保障寶山區打造具有區域競爭力的一流營商環境和加快建設“科創中心主陣地”中的司法職能作用,院黨組會于2022年2月14日通過《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關于服務保障寶山區推進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關于服務保障寶山區推進上海 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實施意見》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
2022年2月15日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關于服務保障寶山區推進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中共寶山區委、寶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實施意見》《寶山區推進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更好地發揮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在服務保障寶山區打造具有區域競爭力的一流營商環境和加快建設創新主體活躍、創新人才集聚、創新功能突出、創新生態優良的“科創中心主陣地”中的司法職能作用,結合我院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增強服務保障寶山“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大局意識
1.提高思想認識。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孕育興起,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新常態。建設全市“科創中心主陣地”是寶山承接國家戰略和上海重任的使命擔當,也是寶山由“開放立區”“實業興區”向“科創強區”的歷史性跨越。區法院將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深刻認識服務寶山“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重要意義,將服務保障理念貫穿至每名干警,發揮審判職能、完善工作機制、提供延伸服務,努力為寶山“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2.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法院司法服務保障“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工作指導,強化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其他院領導擔任副組長,審委會專職委員、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協調相關工作。
3.強化部門聯動。持續推動區法院與相關職能部門聯動協作,為寶山“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創造良好條件。與區發改委、區經委、區科委、區科創委等部門保持密切溝通,協調推動落實《寶山區推進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相關內容。與區司法局合作,優化訴調對接機制,針對涉科創企業糾紛設立快速通道,形成更加便捷、高效的糾紛化解機制。
4.建設過硬隊伍。注重司法能力建設,著力培養一支具有廣闊視野、適應現代科技發展,既懂法律又懂經濟的專家型、復合型的法官隊伍。健全商事、金融、勞動等領域優秀中青年業務骨干的發現、培養和使用機制,為專家型法官的成長積極搭建平臺。加強涉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等政策、案件的專題培訓,通過案例研討、專家授課、院校交流等方式拓展視野、開拓思路,全面提升審判執行相關案件的司法能力和素養。
二、嚴格公正司法,為服務保障寶山“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提供裁判規范引領
5.加大產權保護力度。準確把握并嚴格執行產權保護司法政策,依法、平等、全面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合理框定企業創業創新中出現的各類新型物權的保護邊界,妥善調處權利沖突,依法保護各類投資主體的財產權益。充分尊重和保護市場主體意思自治,合理判斷和依法維護各類交易模式和交易結構創新的合同效力,為最大限度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和轉型動力提供更優發展環境。
6.妥處金融商事糾紛。依法審理涉科創企業的創業投資、融資借貸、擔保、股權眾籌等類型案件,充分發揮司法判決在金融商事規則體系中的引領作用,合法合規合理平衡創業投資機構與企業等各方創新主體利益,促進、維護和規制金融市場交易秩序和金融創新。妥善審理涉科創企業公司設立、股權期權激勵、公司治理、股權轉讓等糾紛,依法保障科技創新人員和企業合法權益,依法保護科技類無形資產入股和科技產權股權轉讓行為,為行業創新創業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營造更優法治環境。
7.審慎處理勞動爭議。圍繞“寶山區推進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攬才工程”、“寶山區企業人才培養‘燈塔’計劃”等戰略任務,依法審理科研人才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爭議案件,堅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兼顧科創企業生存發展并重,切實保障科研人才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合法權益,推動建立良性流動的用人機制,助力實現創新型人才加速集聚和才能充分發揮。
8.深入推進執行工作。依法、規范、高效執行涉“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相關案件,用好強制執行措施和失信懲戒措施,確保勝訴權益及時兌現。落實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對一時資金困難但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合理運用保全和執行措施努力促成和解、引資、重組等。推廣使用《自動履行證明書》,促進主動履行義務,完善信用恢復機制。結合區域經濟發展特點和產業結構調整需求,優化網絡司法拍賣工作,做好信息公開,吸引優質科創企業和項目進駐,保障競買人利益,助力區域科創產業集聚發展。
三、優化流程機制再造,助力服務保障寶山“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提質增效
9.提升市場主體感受度。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高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專項行動計劃4.0版》確定的各項任務,繼續完善網上立案、隨機分案、延期開庭管理、委托鑒定評估等配套制度,優化涉營商環境重點工作質效評估數據,不斷增強當事人的獲得感和體驗度。努力降低市場主體解決糾紛、維護權益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使寶山區成為商事糾紛解決成本最低、質效最好、司法公信力最高的地區之一。
10.完善審判流程管理。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在涉“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案件中探索優化審判流程,合理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簡易程序、刑事速裁程序等,通過案件繁簡分流有效提高審判效率。完善立審執協調機制,強化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的財產查控、訴前保全、訴訟保全的責任和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提高服務保障“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司法供給效益。
11.推進全流程網上辦案。深化智慧法院建設,大力推進集網上立案、在線庭審、庭審記錄改革、電子送達、智慧執行、電子卷宗單套制歸檔等為一體的全流程網上辦案工作,借力現代科技給廣大科創企業參與訴訟提供便捷服務。加強對科創企業網上辦案的全流程規范指導,充分發揮信息化建設優化辦案流程、提升辦案質效、方便當事人和律師訴訟等功能。
12.優化人民法庭布局。合理調整優化人民法庭布局,探索設立專門的“寶山科創法庭”“科創園區審判(調解)工作站”,為產業創新和企業運行提供更為便捷的司法服務。繼續提升“楓橋經驗在寶山,法官社區普法行”品牌活動能級,向科創園區、商務樓宇、新經濟領域拓展服務覆蓋面。
13.深化多元解紛機制建設。積極挖掘和調動工商聯、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中心、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勞動人事爭議聯合調解中心等第三方調解組織力量,依托一站式多元解紛平臺和特邀調解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上海市寶山區非訴訟爭議解決中心職能,積極引導當事人選擇委托調解、律師調解、行業調解、仲裁等非訴方式解決涉“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各類糾紛。
四、延伸司法服務,推動形成服務保障寶山“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優良法治環境
14.積極推進司法公開。積極探索移動互聯網背景下司法公開新途徑,增進公眾對涉“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相關案件審判工作的了解、信賴和監督。加大發布依法保護科創企業合法權益典型案例的工作力度,統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標準,確保法律適用統一。
15.強化法治宣傳引導。統籌運用新聞媒體、法院自媒體、巡回審判、公眾開放日、普法進社區園區等載體和途徑,充分發揮公開審判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提升轄區科創企業依法經營、風險防范、創新驅動的意識與能力,為“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營造優良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16.深化司法建議工作機制。針對審理中發現的科創企業在行政管理、合同交易、勞動用工、知識產權保護等環節的漏洞,及時發出司法建議,加強回訪檢查,敦促落實反饋意見,促進企業堵漏建制。加強涉“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案件的司法統計分析,建立相關糾紛動向和潛在風險提示機制,為“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的產業發展、制度創新、政府決策、立法完善建言獻策。
17.廣泛開展調研走訪。建立定期聯系和分類調研制度,深入走訪街鎮園區和轄區科創企業,廣泛收集與“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有關的法律問題和服務需求,充分運用司法智慧,為在法律框架內促進創新要素流動、創新成果溢出等提供對策建議和司法服務。
本實施意見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市委、區委和上級法院出臺相關政策文件的,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