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商會、司法所,各律師事務所:
??現將《關于在本區鄉鎮商會全面開展商會法律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區工商業聯合會
上海市崇明區司法局
??上海市律師協會崇明律師工作委員會
??2022年9月30日
關于在本區鄉鎮商會全面開展商會法律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辦法
??為持續推進鄉鎮商會法律服務能力建設,不斷提升商會法律服務能力和參與社會治理能力,增強民營企業對法治建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按照市工商聯《關于在上海市工商聯鄉鎮(街道)商會全面開展商會法律服務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工商聯所屬商會改革和發展的決策部署,聚焦“兩個健康”工作主題,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法治民企建設與法治環境建設一體化推進,充分發揮商會法律服務職能作用,助力實現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建設目標
??深化商會法律服務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商會法律服務職能作用,健全鄉鎮商會與司法所合作機制;根據區域實際,發揮與公安、市場監管、稅務、法院、檢察院、人社局等派出機構的合作優勢;推動涉企民商事糾紛和勞動爭議等矛盾調處;開展“法律進企業”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相關咨詢;探索建立商會法律顧問制度,引導包括律師在內的法律專業工作者積極服務區域小微企業;拓展法律服務職能,聯系公證、仲裁等機構為企業提供經營所需便捷的公證、民商事仲裁等法律服務。
??三、建設內容
??1.夯實商會法律服務工作基礎。堅持做到“四個有”,有固定服務場所并懸掛規范標識,有專門的工作人員或定期接訪的人員,有工作制度和工作計劃并進行公示,有服務工作情況臺賬,細化做實法律服務基礎工作。
??2.建立多方聯動合作機制。推進建立“1+2+n”的多方聯動合作共建模式。商會與本鄉鎮司法所、律師事務所聯動;結合本鄉鎮實際情況,商會與本鄉鎮派出所、市場監管、勞動保障、工會、人民法庭、仲裁庭、稅務所等協同,形成長效合作機制,為商會開展法律服務賦能。
??3.健全和完善商會人民調解機制。設立調解工作聯絡員,加強區域內民營企業矛盾糾紛排查;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設立調解工作室,或在已有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調解工作室拓展商事咨詢服務等內容;選聘執業律師或其他法律服務工作者,調解涉企民商事糾紛和勞動爭議等。
??4.打造便捷高效的普法宣傳體系。設置商會法律服務陣地、公共法律服務營商陣地、商圈法治宣傳陣地,定期開展“法律進企業”法治宣講活動,合力打造便捷高效的公共普法宣傳體系,提升民營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和依法治企能力。
??5.探索建立商會法律顧問制度。借助“百所聯百會”機制,搭建律師服務民營企業平臺,建立商會法律顧問制度,設立律師值班服務崗或工作室、聯絡點等,推動律師事務所與商會合作對接,做好商會法律咨詢、普法宣傳、權益維護、糾紛調解等。
??6.積極參與社區協同治理。探索制定商會自律公約,引導會員企業守法誠信、自律規范,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好區域、市場的良好競爭秩序和外部環境。
??7.發揮公證機構服務保障經濟發展的職能作用。積極邀請公證機構深入民營企業,辦理企業并購、招標投標、知識產權、融資貸款、拍賣、提存、抵押等業務的公證服務力度,規范交易行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8.探索打造商會法律服務品牌。結合“一會一品”建設,發揮系統合力,充分挖掘潛力、深入開展研究、形成品牌優勢,打造商會法律服務品牌,發揮商會法律服務品牌的示范和帶動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部署。高度重視商會法律服務能力建設,將其納入年度工作重點,加強組織領導,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不斷提升商會法律服務能力。
??(二)因地制宜,不斷創新。堅持面向基層,堅持問題導向,結合民營企業需求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豐富工作內容,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為企業提供簡便高效、形式多樣、專業性強的公共法律服務。
??(三)加強宣傳,擴大影響。做好宣傳工作,將商會法律服務項目向包括會員企業在內的廣大小微民營企業廣泛宣傳,積極利用新媒體和信息技術,不斷擴大影響力和服務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