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的若干規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調整上海法院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的規定》的要求,青浦法院管轄青浦區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要求,全力做好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管轄范圍)本院管轄本轄區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但是依照規定由上級法院管轄的除外。其中,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指涉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技術合同、商業秘密、植物新品種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以及不正當競爭、壟斷、特許經營合同等民事糾紛案件;知識產權行政案件指當事人對行政機關就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壟斷等所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行政爭議案件;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一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規定的刑事犯罪案件和第七節“侵犯知識產權罪”規定的刑事犯罪案件。
第二條(審理部門)西虹橋(進口博覽會)人民法庭審理本院受理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刑事審判庭審理本院受理的第一審知識產權刑事案件。
第三條(團隊組建)統籌全院審判資源,選調法官、法官助理、司法文員,在西虹橋(進口博覽會)人民法庭組建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專項審判團隊。刑事審判庭侵財產類刑事犯罪案件審判團隊,負責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審判工作。
第四條(團隊職責)知識產權審判團隊具體職責,包括通過集約審理、專項審判,發揮司法審判規范、引導作用,打擊知識 產權犯罪行為,服務創新驅動發展,保障進口博覽會、長三角一 體化、虹橋國際開放樞紐、新城建設等重大戰略任務實施;通過強化調研、總結等方式,對涉進口博覽會、涉會展、涉虹橋商務區的知識產權案件開展研究,規范裁判尺度、統一法律適用;通過糾紛多元化解、司法建議、法治宣傳等方式,積極延伸司法保障職能,支持改革創新,著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負責辦理上級法院或本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人才培養)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建設工作,通過招錄、培訓、對外交流等形式,盡快培養一支政治堅定、精通法律、熟悉技術、具備國際視野的知識產權審判隊伍。
第六條(協作聯動)主動對接上海高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等上級單位的工作要求,加強與普陀法院等兄弟單位的互動交流,與區知識產權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職能部門的協作聯動,積極回應轄區司法需求,妥善化解知識產權糾紛,加大產權保護力度,服務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第七條(區域定位)推進長三角知識產權工作跨區域合作,探索建立示范區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一體化協作機制。服務進口博覽會、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推動知識產權審判創新工作在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虹橋國際開放樞紐的先行先試,發揮知識產權對內激勵創新、對外促進開放的重要作用,全力開創青浦特色的知識產權司法品牌工作,為青浦建設“上海之門”“國際樞紐”提供司法保障。
本方案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