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松江區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滬松人社〔2021〕63號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區法律援助中心,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經開區社會事業部:
為貫徹落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司法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人社仲〔2021〕135號)的工作要求,我們制定了《松江區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松江區司法局
2021年9月23日
松江區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實施方案
進一步構建我區和諧勞動關系,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有效提升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確保法律正確實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特別是貧困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援助服務,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根據本市要求,現就加強本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聯系點
(一)松江區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簡稱“區法援中心”)在松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下簡稱“區仲裁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區法援中心在本區各街鎮、經開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中心設立法律援助聯系點。
二、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聯系點的基礎保障
(一)區仲裁院和區法援中心設立聯絡員制度,專人負責勞動者權益維護和法律援助銜接工作。
(二)區法援中心負責組建勞動者權益法律援助骨干律師隊伍,為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提供法律咨詢、代為轉交法律援助申請、案件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務。
(三)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聯系點明確法律援助申請材料和工作流程等信息(詳見“附件”)并對外公布。
(四)非接待時間內有當事人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調解仲裁接待窗口應做好與法援中心的對接工作。
三、調解仲裁法律援助范圍
(一)法律援助對象覆蓋低收入勞動者,重點做好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工傷職工、三期女職工、重大集體勞動爭議勞動者的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
(二)法律援助事項包含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待遇、經濟補償、賠償金等。
(三)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聯系點應配合區仲裁院開展法律宣講、以案釋法等活動,引導勞動者依法理性維權。
四、調解仲裁法律援助程序
(一)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聯系點接待人員應當登記來訪人基本信息和聯系方式,了解來訪人的法律訴求及案件事實。
(二)對咨詢事項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且咨詢人有申請法律援助意愿的,由接待人員告知申請流程及所需的申請材料,方便勞動者及時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
(三)對咨詢事項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可以為來訪人提出法律建議。
(四)對咨詢事項不屬于法律問題或者與法律援助無關的,告知來訪人應咨詢的部門或渠道。
(五)開辟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對農民工、工傷職工、三期女職工、重大集體勞動爭議當事人等重點服務對象申請法律援助的,加快辦理進度,有條件的案件當日接待當日轉交。
五、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聯系點的管理
(一)區仲裁院和區法援中心應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責任,確保符合條件的當事人享有應有權利,區法援中心加強對援助律師履行援助義務的日常管理和監督。
(二)區仲裁院和區法援中心應加強對相關工作人員的勞動人事政策業務培訓,及時告知最新法律法規政策,共同提升本市勞動爭議糾紛化解法律援助的質量和水平。
(三)區仲裁院和區法援中心可通過例會制度,及時交流經驗,定期分析問題,不斷優化銜接機制。
附件:松江區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各街鎮、經開區法律援助點公示信息
附件
松江區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各街鎮、經開區法律援助點公示信息
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范圍
(一)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在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過程中受到損害,主張權利的;
(二)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主張權利的。
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管轄規定
當事人申請的案件屬于松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范圍的,可向區法律援助機構提出法律援助申請。
三、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條件
(一)申請人要獲得法律援助,需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家庭經濟狀況符合本市法律援助對象經濟困難標準;
2.申請事項屬于法律援助事項范圍。
(二)經濟困難的標準和認定
上海市法律援助對象經濟困難標準為本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經濟狀況標準,具體按照《上海市低收入困難家庭申請專項救助經濟狀況認定標準》執行。
經濟狀況證明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狀況證明表》可通過上海市政府或市司法局網站下載或直接從區法律援助中心、街(鎮)法律援助工作站獲得。法律援助申請人具有本市戶籍的,可由本市居民經濟狀況核對機構負責核對其家庭經濟狀況并出具經濟狀況證明。
(三)法律援助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免予審查家庭經濟狀況
1.正在享受城鄉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專項救助、支出型貧困生活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的;
2.獲得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
3.殘疾人且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4.在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出資供養或者由慈善機構出資供養的;
5.義務兵、供給制學員及軍屬,執行作戰、重大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的軍人及軍屬,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老復員軍人,傷殘軍人;
6.農民工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的。
四、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申請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請表;
(二)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
(三)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經濟狀況證明;
(四)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案件證據材料;
(五)當事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法定代理人還應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和身份證明;
(六)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本人提出申請的,可以由委托代理人代為申請,委托代理人還應提交委托書和身份證明。
(七)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松江區法律援助中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樂都西路867-871號2號樓2樓(松江區行政服務中心內)
電話:021-57719907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線: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