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金山區人民法院為金山區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的通知
金法〔2021〕16號
各部門:
現將《金山區人民法院為金山區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金山區人民法院為金山區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日
附件
金山區人民法院為金山區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的意見
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是金山區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大舉措,是落實金山區“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重大行動。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營造優質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和保障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是人民法院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市高院、區委關于著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區法院將在區委領導下,履職盡責,為金山區做好“南北轉型”這篇大文章,全面落實“兩區一堡”戰略定位,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提供高質量的司法服務和保障。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意見。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為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責任感
1.充分認識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的重要意義。
“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是金山區立足大上海、聯動杭州灣、面向長三角,以濱海地區為核心區域,以產城融合、高質量發展、一體化發展為鮮明特征,具有深刻人民性、良好成長性、獨特辨識度的城市品牌。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是金山區著眼開放性、創新性、宜居性、國際化的灣區特征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推進落實“兩區一堡”戰略的生動實踐。人民法院要準確把握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的建設要求,深刻認識“上海灣區”是對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切實增強主動性、責任感,找準司法服務保障的切入點、著力點,注重對接灣區建設三年行動綱要,提前謀劃司法問題應對,主動研判法律風險,加大司法服務力度,依法公正高效審理相關案件,為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融入更多法治元素。
2.圍繞中心服務保障大局。緊緊圍繞區委工作布局,全面融入灣區建設,聚焦灣區建設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務求工作實效。堅持遵循司法規律,依法保護平等主體的權利權益,準確把握司法、政府、市場三者關系,進一步發揮司法穩定社會環境、市場環境作用,提升灣區建設法治吸引力。堅持協調配合,健全聯絡機制,加大與相關部門協同,不斷提升司法服務的精準性。堅持改革創新,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完善審判機制,全面應用現代信息化科技,不斷提升司法服務保障的水平和能力。
二、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提供優質精準的司法服務
3.支持灣區經濟業態創新。堅持促進和保障市場交易的商事審判理念,對于碳谷綠灣產業園、金山大道經濟走廊、灣區科創中心等建設過程中涌現的新業態、新模式,加強商事案件審判,充分尊重和保護市場主體合同自由,不輕易否定合同效力,助力經濟創新發展。加強對生命健康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智能裝備和材料四大產業集群轉型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模式研究,成立新模式司法應對研究小組,支持政府合法監管。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堅持保護金融創新,對于互聯網金融糾紛、股權對賭協議、新類型擔保等新類型案件,加強與監管部門的溝通,明確法律界限,及時提出司法建議。
4.助力優化生態環境、實現綠色發展。踐行“兩山”理念,加大海洋生態保護力度,堅持民法典綠色原則。深化環境資源“三合一”審判機制,精心審理涉環境資源案件。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加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生態損害賠償案件的調研,助力灣區實現綠色發展。進一步優化司法執法聯動機制,加強與公安、檢察、環境監督管理等部門的對接、聯動,構建環境資源保護多元共治的新格局,助力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創建工作。設立環境資源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加強環境法治宣傳,積極通過專報、專項意見等方式,向相關部門建言獻策,擴大工作覆蓋面和影響力。
5.努力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建設環境。加強刑事審判,注重發揮好刑事審判威懾力,依法嚴懲灣區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刑事犯罪,維護區域穩定,提升社會安全感。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依法慎用刑事強制措施,依法保護灣區建設投資主體人身權、財產權及其他各項合法權益。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健全公檢法聯席機制,助力行業亂象、薄弱環節綜合治理。
6.維護良好生產生活秩序。高度關注灣區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涉就業創業、勞動爭議、社會保障、產品質量、房地產交易、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民生領域糾紛,準確貫徹民法典,加強專項研判,依法妥善處理,助力提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幸福感、歸屬感。
7.助推區域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深化執行協作機制,加強與灣區建設相關部門的合作,推動信息共享,完善區域信用聯合監督、警示、懲戒機制。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嚴格超標的查封,審慎合理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把對企業生產經營影響降到最低。繼續開展“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專項執行行動”,加大拒執犯罪打擊力度,努力兌現勝訴權益。
8.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評估指標。加強與行業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的合作,完善企業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先行確認及責任承諾機制,將企業登記的住所地以默示方式確認為法律文書送達地址。進一步完善“執轉破”工作,加強程序銜接,引導“僵尸企業”及落后產能有序退出。
9.服務保障上海灣區健康醫學城建設。準確對接上海灣區健康醫學城建設要求,加大涉醫糾紛審理力度,做好生物醫藥、醫美、細胞等前沿領域問題的研判應對,強化與相關單位協作,為生物醫藥產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進一步深化醫療損害委托鑒定制度,優化訴前委托機制,壓縮醫療糾紛委托鑒定時限,依法、高效、專業處理醫療糾紛,妥善化解醫患矛盾。
10.服務保障國家級濱海旅游度假區建設。充分發揮楓涇人民法庭貼近旅游區域優勢,探索高效、便捷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開通糾紛化解直通車,為旅客提供集成式、一站式司法服務。設立旅游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室,有效整合人民調解、行業調解等資源,加強涉旅游糾紛多元化解的指導和調處,確保游客、景區及其他各類旅游市場參與主體的合法權益,營造景區優質的旅游環境。
11.加強重大項目建設司法服務保障。妥善處理樂高等區內重大項目建設相關案件,繼續配合做好專業市場綜合治理。充分發揮征收(拆遷)非訴審查職能,深入推進執裁分離,強化工作對接和訴前調解,保障項目建設順利推進。
12.助力實現高質量灣區司法協作發展。夯實杭州灣北岸生態灣區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金嘉平三地法院執行協作、與平湖、嘉善法院毗鄰黨建等方面良好工作基礎,制定發布一批典型案例,助力提升灣區樞紐功能和節點地位。形成長三角區域司法合作常態化模式,推進跨區域司法服務協作、重大案件防范處置、人才培養等領域合作,推動建設更高質量的平安長三角、法治長三角。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服務保障全面打響“上海灣區”城市品牌工作能級
13.成立“護航灣區”專項工作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將本意見的落實納入年度重點任務,集全院之力全力推進。發揮“改革與實踐研究小組”平臺作用,抽調骨干力量,組成“護航灣區”專門研究團隊,積極申報最高法院、市高院相關課題,形成系統性研究成果,進一步深化細化實化各項工作舉措。在民事、商事、執行、人民法庭等相關部門確定專門聯絡員,在審監庭設立專項工作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督促、協調工作落實。
14.強化信息共享平臺建設。主動對接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投資主體、建設主體,及時了解司法需求,推動構建信息共享平臺,及時共享司法信息和經濟社會發展態勢。加強司法信息發布,及時研判審判中反映的涉灣區建設新問題、新趨勢,通過發送司法建議、編撰典型案例、專項意見等方式,及時預警提示,助力社會治理。
15.創新專項訴訟服務。建立涉灣區糾紛訴訟服務“快車道”,設立專崗,形成訴前調解、登記立案、快速審理一站式服務。全面整合“南圩社區法律診所”、“送法進東新,維權你我他”,推進朱涇法庭駐呂巷鎮巡回審判、亭林鎮消費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室工作,激發“八公里訴調對接調解圈”效能,把更多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充分發揮矛盾源頭化解、法治宣傳、鄉村治理功能,助力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
16.強化法治宣傳。深化菜單式普法清單,主動聚焦灣區建設需求,設置專項宣傳方案,定期通過微信公眾號、進村普法等方式,宣傳司法服務保障灣區建設的典型案例,助力凝聚人民群眾灣區建設合力。推進民法典進企業專項宣傳,加強調研,持續做好非公經濟法制服務論壇,形成民法典實施對企業影響的專項報告,編撰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強化涉企宣傳的針對性、精準性、實效性。
17.不斷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堅持改革創新,全面落實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力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形成規范化、模式化、專業化的審判模式。堅持科技賦能,積極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新技術,推進全流程網上辦案體系建設,在“一網通辦”區級平臺金心辦品牌下設一站式解紛頻道,把灣區糾紛化解納入可視化管理平臺,落實無紙化網上辦案,推進在線庭審、庭審記錄方式改革、電子送達,不斷提升涉灣區建設糾紛處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8.進一步加強過硬法院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緊緊圍繞涉灣區建設司法需求,推進專項培訓,培養一批審判業務專家和骨干,強化前沿科技、金融、環境資源、商事等審判業務培訓,充分賦能法官形成與灣區建設相適應的審判能力。推進專業化審判建設,探索成立涉灣區糾紛專項合議庭,提升糾紛化解質效。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制,規范司法行為,加強員額法官監督管理,嚴格審判管理,努力建設過硬法院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