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寶山區大學生創新見習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寶人社規〔2023〕1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寶山區大學生創新見習工作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寶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寶山區大學生創新見習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重要思想,全方位引進、培養、用好人才,加快青年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助力寶山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和“北轉型”發展,根據《寶山區推進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寶委辦〔2021〕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作目標)
??以“互惠互利,各方受益”為基本原則,通過設立大學生創新見習基地(以下簡稱“見習基地”),便于大學生通過參加見習增加社會閱歷、積累工作經驗、提升工作能力,幫助用人單位全面考察大學生綜合素質,擴大選人視野,拓寬引才渠道,進一步實現區域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為寶山建設科創中心主陣地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第三條(設立條件)
??申請見習基地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工商注冊(法人登記)、稅管地在寶山區域范圍內;近一年內企業信用情況良好;近三年發展穩定,區域貢獻度良好,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經區發改委、經委、商務委、科委、科創委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的,符合我區科創中心主陣地建設和北轉型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較好,且為寶山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企業或社會組織;
??2.上一年度區級稅收在3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
??3.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到位3000萬元以上的當年度新引進企業;
??4.經認定的在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地區總部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中心、貿易型總部、民營企業地區總部。
??(二)區屬機關、事業單位。
??(三)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的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或綜合見習基地。
??第四條(設立程序)
??(一)申請。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向所屬街鎮、園區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初審。街鎮、園區或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有關情況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審核通過后匯總報送至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復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用人單位有關情況及申報材料等進行審核。區屬機關、事業單位申報見習崗位的,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各單位的空編情況和實際需求統籌安排。
??(四)審定。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區委人才辦、區發改委、商務委、經委、科委、總工會等主管部門依據評審條件、基地總量等開展評審工作,并審定擬建設基地名單。
??第五條(見習對象)
??(一)在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培養單位的在讀大學生。
??(二)持有本市戶籍,非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級及以上的、研究生培養單位的在讀大學生。
??(三)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世界一流學科高校本科三年級及以上、中央直屬研究生培養單位的在讀大學生。
??(四)國(境)外世界前100強高校本科及以上的在讀大學生。
??(五)全日制普通學校專科二年級及以上在讀大學生(須經認定為本區緊缺急需的專業)。
??(六)由高校聯盟推薦的在讀大學生可適當放寬見習條件。
??第六條(運作實施)
??見習基地應能提供一定數量且長期穩定的見習崗位,見習崗位應當為具有一定技術含量或需要一定專業技能的非通用性崗位,與大學生所學專業方向基本一致,且符合大學生基本工作能力和職業發展定位需求。見習崗位需配備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設施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崗位發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面向見習基地征集大學生創新見習崗位,并對崗位情況進行核實后予以發布。
??(二)見習招錄。見習基地通過面試等方式確定見習對象的名單。
??(三)簽訂協議。見習基地與見習對象簽訂協議書,協議書應明確見習時間、見習崗位、見習待遇、工作紀律等。
??(四)備案管理。見習對象到崗見習一周內,見習基地須將見習對象申請材料、協議書等相關材料報送至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見習考核。見習基地負責做好見習對象的日常管理與考核工作,見習對象按規定參加見習并接受考核,考核通過的發放見習對象補貼。
??第七條(見習期限)
??(一)見習期限一般為1-6個月,每自然月見習出勤不少于12個工作日。見習對象所在的基地符合本區產業發展方向、成長性較好、為寶山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且所學專業與崗位相匹配的,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后,可最長延期6個月,見習總時長最長不超過12個月。
??(二)見習對象不得同時享受本市、本區其他見習政策。
??第八條(額度管理)
??(一)見習基地數量及各基地見習人數實行總量調控,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當年見習基地的申請設立和見習申報人數情況,靈活設定或調整見習基地和見習人數額度。
??(二)區屬機關、事業單位的參加見習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單位的空編數。
??第九條(見習補貼)
??(一)補貼及標準
??1.見習對象補貼。見習對象補貼一般以當年度上海最低月工資為標準。國(境)外世界前100強高校本科及以上留學人員,假期回國期間參加見習的,分別給予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每人每月3000元、3500元、4500元見習補貼。
??2.綜合保險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為見習對象統一購買綜合保險,保險費標準根據本市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確定并適時調整。
??3.一次性交通住宿補貼。對來自國(境)外世界前100強高校、本市以外“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的見習對象,給予一次性3000元的交通住宿補貼。
??(二)資金管理
??1.資金來源。資助資金由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列支。
??2.資金發放。見習對象補貼每季度撥付一次,統一發放至見習對象個人賬戶。
??第十條(監督考核)
??(一)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見習基地建設情況、帶教培養情況、見習人員留用情況等開展日常評估和年度評估,年度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等三個等次。具體考核評估辦法另行制定。
??(二)對于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資助的個人,一經查實,退還實際所得補貼,且今后不得在本區申請各類人才政策。
??(三)用人單位應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用人單位出具虛假證明、提供虛假材料、隱瞞真實情況,或在審核材料時把關不嚴,違反政策規定,造成一定影響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該單位見習基地資格。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寶山區大學生創新見習工作管理辦法》(寶人社規〔2022〕6號)同時廢止。
??(二)本辦法由寶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