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推動數字廣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扶持意見
??為貫徹《關于全面推進上海城市數字化轉型的意見》《上海市廣告產業發展“十四五”規劃》《關于推動上海市數字廣告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徐匯區廣告業資源優勢,加快推進徐匯區廣告企業數字化轉型和數字廣告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助力上海打造“國際數字廣告之都”,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支持對象
??本意見適用于設立在徐匯區,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開展數字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驗證、監測、分析、數據管理等業務的廣告企業和廣告產業園區。
??二、支持內容
??(一)支持數字廣告產業集聚區建設。以徐匯濱江地區為核心建設市級數字廣告產業集聚區,持續提升核心競爭力和服務水平,加強產業協作和生態構建,促進數字廣告企業集聚發展。對數字廣告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平臺建設、營商宣傳推廣等項目,經認定,可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資助。對集聚區內經營場地暫時受限的中小微數字廣告相關企業,可以實施集中登記便利化模式,降低企業成本。實行數字廣告企業服務專員機制,優化流程,對集聚區內數字廣告企業實行一對一服務,開辟注冊登記綠色通道,推行“當場辦、一次辦、限時辦”;推廣“向陽花圃”普法宣講,對企業開展事前法規政策輔導。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及時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輕微廣告違法行為免于處罰。
??(二)支持數字廣告標桿企業落戶。引進和培育一批核心競爭力強、行業帶動性大、社會貢獻度高、品牌輻射力廣、綜合實力領先的數字廣告標桿企業。對新注冊落戶的數字廣告企業,經認定,可給予最長不超過五年,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助及最長不超過五年的綜合性扶持,主要用于市場拓展、服務外包、科技創新、團隊建設、產品研發、業務創新和發展等方面。
??(三)支持數字廣告企業發展壯大。對新落戶的數字廣告企業,其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的,經認定,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億元的,經認定,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的,經認定,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首次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廣告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數字廣告企業申報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市文創專項資金項目予以支持推薦。
??(四)支持數字廣告創新發展。支持數字廣告企業開展軟硬件創新提升;支持企業開展廣告營銷數字化平臺建設;支持企業加快數字廣告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場景項目建設與應用。經評審,可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投資額4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資助。
??(五)支持數字廣告創意創作和知識產權運營。本區數字廣告企業的廣告創作獲得國際、國內知名廣告獎項,從而提升本區數字廣告產業影響力的,根據獲獎情況,可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支持數字廣告企業加強知識產權登記、運營、交易和衍生開發項目投入,可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投資額40%,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資助。
??(六)支持數字廣告產業品牌活動。對徐匯區企業主辦的廣告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力的會展、論壇等品牌活動,經認定,可給予最高不超過投資額40%,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資助。
??(七)支持數字廣告企業認證。對新獲得中國廣告協會證明商標CNAA使用許可的廣告一級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資助。對經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廣告產業園區,根據園區數字廣告產業發展情況,可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營運資助。
??(八)優化數字廣告產業營商服務。鼓勵銀行、券商、保險公司、創業風險投資機構、融資擔保機構、產權服務機構等支持和參與數字廣告業發展,加快開發適應數字廣告業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品與服務,給予經營性貸款和融資的支持。鼓勵數字廣告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參照相關上市政策予以支持。在人才引進、人才落戶、住宿保障等方面為數字廣告企業提供保障服務;支持數字廣告產業人才申報市級、區級領軍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等各項榮譽。支持數字廣告人才培訓和服務平臺建設,組織開展數字廣告政策法規與業務技能培訓。
??三、附則
??(一)企業、機構在享受本意見扶持政策期間,如同時可享受國家、上海市以及本區其他相關政策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在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上海市頒布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二)開展信用管理。對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擅自改變資金用途、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行為,將追究扶持對象的責任,并收回已撥付的扶持資金,納入誠信檔案。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扶持對象,經查實,根據情節輕重,在一定時期內取消相關對象申報扶持資金的資格。
??(三)本政策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新注冊登記的各類主體按照本意見執行。在本政策實施前已享受原政策的各類主體,按原政策執行至政策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