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區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14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促發展工作的實施意見》(滬府規〔2020〕10號)等文件精神,強化就業優先導向,繼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不斷促進就業量的擴大和質的提升,助力實施“奉賢美、奉賢強”戰略目標,實現奉賢就業創業工作高質量發展,特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堅持就業優先,促進重點群體就業
??(一)推進長期失業青年“啟航計劃”實施。深入推進實施“啟航計劃”系列活動,通過加強宣傳引導,聚焦分類施策,提供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增強長期失業青年個人就業主動性和競爭力。本區戶籍失業6個月及以上青年,通過“啟航計劃”項目實現單位就業的,給予失業青年2000元一次性就業補貼。
??(二)加強青年就業創業能力建設。根據市級政策認定的見習基地,按規定吸納符合條件的本市見習學員,可在申請市級生活費補貼的基礎上,配套給予區級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每月補貼標準為當年度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0%。進一步拓寬見習基地引流范圍,吸引優質青年人才來奉,支持新城符合東方美谷、生命健康、數字江海、智能網聯汽車等產業領域企業申報區級見習基地,基地按規定吸納高等院校離校畢業前兩年學生在基地內緊缺急需崗位見習,在見習期間給予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每月補貼標準為當年度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加強見習基地日常管理,多渠道、多形式定期開展見習基地評估、見習人員日常管理跟蹤服務。對于經市人社部門評估達到A級和B級的本區見習基地,給予見習基地運作費補貼,補貼標準分別為評定等級當年度市見習帶教費補貼總額的100%和50%。
??(三)鼓勵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轉移。對連續處于實際失業狀態6個月及以上的本區戶籍農村富余勞動力,通過積極求職實現非農就業的,給予個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鼓勵本區低收入農民通過非農就業提高實際收入。低收入困難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本區農民實現非農就業,在市給予個人就業補貼的基礎上,由區給予1:1個人就業補貼配套。鼓勵農村勞動力跨區就業,進一步拓寬就業渠道。根據市級政策認定的跨區就業對象,在市給予個人就業補貼的基礎上,由區給予1:1個人就業補貼配套,每月合并支付。本區用人單位吸納農村勞動力中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用人單位在申請市級政策的基礎上,可再申請區級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每月標準分別為當年度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0%和本市繳費當月職工社會保險費的下限作為基數計算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繳費額中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的20%。
??(四)發揮特殊群體就業安置基地作用。進一步幫扶和促進刑滿釋放、社區服刑、戒毒康復等特殊群體就業,經特殊群體主管部門認定備案成為市或區級特殊群體就業安置基地后,吸納特殊群體就業的,按照吸納人數給予安置基地社會保險費補貼,補貼標準為本市繳費當月職工社會保險費的下限作為基數計算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繳費額中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的5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月。安置基地三年內累計安置5名以上特殊群體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的,給予安置基地10萬元的一次性運營費補貼。
??二、優化新城創業環境,促進提升載體效能
??(五)降低初創期組織創業成本。鼓勵本市戶籍勞動者以及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海外人才居住證》或《出國留學人員來滬投資享受優惠資格認定證書》的非本市戶籍勞動者在奉賢區內新創辦3年以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合作社、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創業組織,吸納本市勞動者就業滿6個月后,創業組織在申請市級政策的基礎上,可再申請區級社會保險費補貼,補貼標準為本市繳費當月職工社會保險費的下限作為基數計算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繳費額中用人單位承擔部分的30%,補貼期限不超過36個月。支持創業團隊入駐奉賢區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在孵化期內成功創辦小微企業的創業團隊,給予孵化期間工位費補貼,奉賢新城區域內基地每個工位每月500元,其他區域內基地每個工位每月300元,同一項目工位補貼數不超過3個,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六)吸引優質創業項目落戶奉賢。聚焦“賢城眾創”品牌輻射,持續提升中國創翼、“賢城眾創·暢想未來”創新創業大賽等大賽活動,推動優質創業項目落戶奉賢。參加人社部門舉辦的各類創新創業大賽,創業團隊獲得區級優勝且依法登記注冊在本區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創業啟動金,創業企業獲得區級優勝且在本區注冊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助力發展金,獲得市級、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優勝的創業團隊和創業組織,和上級部門同步配套創業啟動金和助力發展金。獲獎后在奉賢新城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創業團隊和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滿一年的,再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落地補貼。
??(七)提升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引領帶動作用。積極引導各街鎮、各相關部門結合區域內產業發展需求,推進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建設,符合條件的園區可以申報國家、市、區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區人社部門每年對基地創業孵化成效按照A、B、C、D及不達標五個等級開展認定和評估。評估達到A級、B級、C級的基地,分別給予每家20萬元、15萬元、10萬元運作經費補貼。對經市人社部門評估達到B級或以上的基地,在市級補貼的基礎上再配套1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鼓勵本區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聯動社區、院校開展創業孵化服務,根據幫扶經區人社部門評審通過的創業項目孵化成功的數量,按照3000元/個標準享受一次性孵化成效補貼。
??(八)支持本區高等和中職院校創業指導站建設。支持本區高等和中職院校創業指導站進一步鼓勵、引導和幫扶大學生創新創業。區人社部門每年對創業指導站服務成效按照A、B、C、D四個等級開展評估,新申請創建創業指導站的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功能定位、軟硬件建設條件和創業指導成效等參加評估。評估等級達到A級、B級、C級的指導站,分別給予每家15萬元、10萬元、5萬元工作經費補貼。
??三、強化職業技能培訓,促進充分就業
??(九)鼓勵勞動者提升職業技能水平。堅持以實現更高質量就業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鼓勵勞動者根據個人就業需要或技能提升需求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本區戶籍失業人員、企業稅務征收關系在本區的在職職工、本區院校畢業學年學生在經本區人社部門核準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參加職業技能等級培訓,評價合格并且取得證書的,給予個人中級500元、高級1000元、技師及以上1500元的技能提升獎勵;按照鑒定合格人數,給予培訓實施單位中級300元/人、高級600元/人、技師及以上1000元/人的培訓獎勵。
??(十)支持各類人群提升就業競爭力。鼓勵“三類”人員、特定人群和特殊人群參加職業技能培訓以實現就業。本區戶籍“三類”人員、殘疾人、就業困難人員、退役士兵及本區外來配偶、駐奉部隊隨軍隨調家屬等特定人群和刑滿釋放、社區服刑、戒毒康復人員等特殊人群參加本市社會化職業技能評價,評價合格且取得相應證書的,給予個人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補貼。
??(十一)促進職業技能培訓帶動就業。鼓勵勞動者根據個人職業規劃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培訓促進就業,提升培訓效能。本區戶籍失業人員參加本市社會化職業技能評價,評價合格且取得相應證書后6個月內實現相應工種就業的,穩定就業3個月后可申請一次性就業崗位補貼1000元。
??(十二)實施區內自主培訓目錄。建立符合奉賢新城產業發展需求的職業技能培訓目錄,增加職業技能培訓針對性、有效性,助力新城產業發展。鼓勵行業協會、企業、院校、培訓機構等單位開發培訓課程,課程經立項認定及評審納入區級職業技能培訓目錄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課程開發費補貼,具體實施辦法依據當年度本區開發培訓補貼目錄專項方案執行。
??(十三)全面推廣企業新型學徒制工作。以實現本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培育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技能人才為目標,鼓勵企業深化內部技能人才培養工作,促進企業高素質技能勞動者隊伍建設。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項目培訓,對完成新型學徒制培養企業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市級補貼總額的50%。
??(十四)深化高技能人才隊伍載體建設。支持本區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園區、職業院校等單位建立新型技師學院,掛牌且正常運作一年以上的,根據技能人才培養數給予最高20萬元專項經費資助。鼓勵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建設,認定為本區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的,給予15萬元專項經費資助。鼓勵單位設立“技能大師工作室”,經認定符合奉賢區技能大師工作室資助條件的,給予每個工作室一次性6萬元工作資助,經推薦獲得上海市技能大師工作室資助的,再給予4萬元配套資助,運作滿3年可申請10萬元追加資助。鼓勵單位建立“首席技師”制度,經認定符合奉賢區首席技師資助條件的,給予一次性3萬元工作資助,經推薦獲上海市首席技師資助的,再給予2萬元配套資助,運作滿3年可申請5萬元追加資助。
??(十五)開展機構評優、技能人才表彰。辦學質量和誠信等級評估為A級、年度網檢前3名、年度無責任性投訴的本區社會化職業培訓機構,當年按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經區人社部門認定并報送市級以上技能類榮譽獲得者,市級獎勵1萬元、國家級獎勵3萬元。
??(十六)多層次開展職業技能競賽。鼓勵單位廣泛組織、參與本區技能競賽和展示活動,對承辦單位、選手選送培養單位等給予運作費補貼,對獲獎團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標準依據當年度奉賢區職業技能競賽文件規定執行。凡代表本區組隊參加市級及以上技能競賽并獲獎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補貼3萬元,參加市級競賽并獲獎的,給予選手不超過5000元的獎勵,帶教老師每人1500元獎勵;給予參加國家級競賽并獲獎的個人不超過1萬元的獎勵,帶教老師每人3000元獎勵。經本區人社部門推薦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獲得金、銀、銅獎的個人,同步市級部門給予配套獎金。
??(十七)推動校企合作企業技能帶教。推進產教融合,支持職業院校和企業在生產性實訓等方面深化合作。區內企業與本區中等職業學校、高等院校合作,開展經區人社部門認定的“產教融合青年技能人才項目”,按實習合格的學生人數,給予合作企業每人每月300元的技能帶教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2個月。
??四、加強公共就業服務,營造良好就業環境。
??(十八)精塑公共就業服務品牌。聚焦奉賢新城高質量發展,持續開展“春風行動”、“大中城市聯合招聘高校畢業生”等公益性專題招聘活動,加強與對口地區勞務協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發揮就業券在全區穩就業保民生工作中的“壓艙石”作用,全力打造“奉賢就業”公共就業服務品牌。積極探索“融合、協同、共享”的創新創業發展新模式,圍繞產業規劃和區域特點,深化奉賢區創客服務中心載體建設,在園區、院校建立創客服務站,在街鎮社區建立創客服務點,以產業鏈集聚人才鏈,以人才鏈促進創新鏈,完善全鏈式創業服務體系。經區人社部門評估認定的特色就業創業活動,給予主辦單位每年不超過10萬元的專項經費。
??(十九)提升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堅持“人才是第一資源”理念,充分激發創新創業磅礴力量,鼓勵各街鎮根據區域內產業特色,打造具有資源要素集合、社會服務契合的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室,經區人社部門認定符合標準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創建補貼。健全就業、創業、培訓等服務指導專家資源庫,專家參加本區人社部門組織的公共就業服務活動,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指導的,給予專家不超過1000元的服務補貼。進一步完善對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的基層就業數據調查、技能人才統計分析、失業動態監測等就業統計工作,完善數據上報制度。
??五、資金管理及監督
??(二十)進一步健全監督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大對就業資金的檢查和監管,每年選取有資質的社會機構對專項資金開展審查和評估,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和安全。申請補貼的組織或個人須配合審計檢查,經發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將取消申請資格,并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督導,每年選取有督導評估資質的社會機構對培訓實施單位開展監督,確保本區培訓工作有序開展,營造良好的技能培訓氛圍。
??六、其他
??1、本意見自2022年7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為4年。
??2、“就業困難人員”由區人社部門認定;“低收入農戶家庭人員”由區農業委員會認定;“青年”是指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青年群體;“三類”人員是指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
??3、本意見中的用人單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社工組織、公益性勞動組織、勞務派遣公司,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本意見實施期間如遇市級相關政策重迭或變化,無特別說明,均按就高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