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已經區委書記專題會、區政府常務會、區委常委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松江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關于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是經濟發展最基本的支撐。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14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促發展工作的實施意見》(滬府規〔2020〕10號)等文件精神,落實區委、區政府“一個目標,三大舉措”戰略布局,大力推動長三角G60科創走廊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穩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更有力的就業優先政策、更精準的就業服務舉措,實現更高質量更加充分就業,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促進企業發展,保障用工穩定就業
(一)落實援企穩崗減負政策。按照國家、市統一部署,平穩有序調整和實施企業職工社保繳費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和工傷保險費率;貫徹落實援企穩崗“護航計劃”惠企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規定給予一定比例的失業保險費返還。
(二)強化需求企業用工服務。建立需求用工企業就業專管員制度,為缺工企業提供全程就業政策對接和個性化協調服務;不定期組織開展企業人力資源需求摸查,建立臺賬和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為有批量缺工需求的企業提供公益性專場招聘和跨省市定向勞務對接活動。
(三)組建用工保障服務聯盟。推進本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質量體系建設,引導優質經營性服務機構組建“松江區企業用工保障人力資源服務聯盟”(簡稱服務聯盟,下同);支持服務聯盟單位在長三角G60科創走廊(上海松江)創享園設置用工批量招聘和供需對接站,為企業用工服務提供支撐;服務聯盟單位推薦對口協作地區勞動者到我區用工企業就業穩定3個月以上,可按每人300-1000元給予機構推崗服務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年。
(四)拓展對口地區勞務協作。廣辟勞務用工來源,加強與對口地區云南省西雙版納州、昭通市等地跨區域人力資源服務與勞務協作交流。搭建供需對接平臺,鼓勵對口地區人社部門在松江設立勞務協作服務站,鞏固期內每年按照服務績效給予10-50萬元運營補貼;提高勞務組織效率,鼓勵本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對口地區設立勞務開發基地,給予一次性開辦補貼5萬元;擴大勞務輸轉規模,對口地區脫貧勞動力首次來松就業并穩定就業3個月及以上,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1200元;暢通社會實踐渠道,鼓勵對口地區人社部門協調當地中高職院校學生在松江用工企業開展為期不少于3個月的社會實踐或暑期實習活動,按照2000元/人給予經費支持;加強校企雙向對接,鼓勵本區企業與對口地區職業院校建立長期合作,通過新型學徒制培育企業技能人才。
(五)推廣共享用工互助調劑。支持區內企業間通過“共享用工”方式開展在崗職工余缺調劑,實現人力資源優化配置;引導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區域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深度合作,鼓勵機構間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調劑配置勞務派遣等各類就業形態人員,平衡企業用工峰谷波動。
(六)支持浦南企業大齡穩崗。鞏固農村穩崗就業成效,經浦南地方政府認定,吸納并持續穩定本區農村籍或大齡勞動力30人及以上就業的“鄉村振興-促就業穩增長先進企業”,按照其吸納大齡勞動力數給予600元/月/人社保補貼,每年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推動創新培育,鼓勵創業帶動就業
(七)完善全周期創業者政策扶持。聚焦創業不同階段訴求,完善創業生命全周期政策扶持,讓創業者“敢創業”。本區戶籍勞動者、本區戶籍勞動年齡段退役軍人、本區高等院校畢業兩年內學生、本區高等院校教師、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五年內)、駐松現役部隊家屬、在松居住港澳臺勞動者(以上人員統稱創業人員,下同),在松江注冊創辦企業,給予一次性創業開辦費補貼8000元;初創期內創辦企業可享受本市創業擔保貸款利息補貼和房租補貼;創辦企業吸納本區戶籍勞動者就業,按照實際帶動就業人數(最高不超過15人)給予帶動就業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補貼期最長不超過3年。
(八)加大全領域創業載體培育。聚焦創業者低成本場地支持和精準孵化服務需求,強化創業載體建設,讓創業者“能創業”。鼓勵本區創業載體全領域發展、特色型孵化,提升創業孵化能級,符合條件的載體可申報國家、市、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簡稱基地,下同);經批準認定的基地,政府部門每年根據基地孵化規模、孵化質量、服務效能和帶動就業等情況對其進行資質等級評估,評定為區級A、B、C級孵化基地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運營績效補貼;被評定為D級的基地,不給予運營績效補貼;連續兩年被評定為D級基地,直接取消“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資質,并且在3年內不得重新提出申請。
(九)推動全方位創業能力提升。聚焦創業者創業能力提升,健全全方位創業見習培訓體系,讓創業者“善創業”。鼓勵符合6+X新興產業、涉農、影視等產業領域優質企業和孵化基地申報本市創業見習基地,推進創業見習與創業孵化的有效銜接;參加見習學員每月可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享受創業見習生活費補貼,見習基地可享受市級創業見習帶教費補貼;探索引入優質創業培訓資源和創業培訓課程,面向意向創業者、初創者、創業菁英和孵化機構管理者開設專項性、分層次、有梯度創業訓練營等活動,政府經費給予支持。
(十)完善全鏈式創業服務體系。聚焦高效便利創業服務,完善全鏈式“4S”創業服務體系,讓創業者在“幫創業”環境中成長。匯聚政府創新創業服務中心(service)、院校創業指導站(station)、街鎮社區創業服務點(spot)、孵化載體創業空間(space)資源構筑服務鏈,提供“家門口”雙創綜合服務;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模式,重點發揮長三角G60科創走廊(上海松江)創享園功能,將其打造成全區創業政務事項整合、產創方向融合、資源要素集合、社會服務契合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
(十一)構筑全覆蓋創業發展生態。聚焦“創享松江”品牌輻射,構筑全覆蓋創新創業生態讓創業者“創成業”。聚焦“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和“鄉村振興”兩大主題,深挖“科創”“農創”“文創”等全領域雙創潛力,持續提升中國創翼、G60科創走廊創新創業大賽、生態浦南-鄉村振興創新創業大賽、退役軍人創新創業大賽、大學城創新創業博覽會等品牌活動水平,推動項目在松注冊落地。對大賽獲得優勝榮譽的項目,享受一次性2000元參賽項目開發補貼;對獲得國家、市、區大賽前三等獎優秀創業項目并在松落地的團隊或企業,給予10-40萬元不等一次性創業項目資助。
三、聚焦重點群體,分類施策幫扶就業
(十二)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工程。貫徹落實國家、本市鼓勵小微企業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給予社保費補貼政策;加大對困難大學生求職應聘資助,本區戶籍應屆離校未就業的低保家庭、持殘疾證和浦南四鎮戶籍的畢業生可以申領一次性1000元/人的就業求職補貼;加強“先就業再擇業”觀念引導,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在畢業當年年底前實現用人單位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給予個人一次性1000元就業崗位補貼,工作滿12個月后另行給予5000元的就業穩定獎勵。
(十三)實施長期失業青年就業啟航工程。本市用人單位招錄本區戶籍長期失業青年,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給予社會保險費補貼,補貼標準為每月600元/人,最長不超過1年;長期失業青年工作滿3個月,給予個人一次性就業補貼2000元。
(十四)實施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轉移工程。推動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轉移,促進鄉村振興農民富。本區用人單位錄用本區農村戶籍大齡富余勞動力、困難農戶就業幫扶對象就業(以上兩類人員統稱農村困難人員)并繳納本市社會保險費,企業可享受社會保險費補貼,補貼標準為每月600元/人,最長不超過3年;農村困難人員在本區注冊的員工制家政服務機構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的,除享受上述社會保險費補貼外,還可以按照400元/人/月標準享受家政服務機構特崗補貼,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本區農村戶籍勞動者跨鎮(區)轉移實現企業就業,可享受300元/月跨鎮(區)補貼,最長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十五)實施關歇遷企業規模裁員就業分流工程。關注經營困難企業,防控規模性失業風險。經鎮、街道、園區認定處于整體關閉、歇業、外遷階段,且本區戶籍在職員工超過20人及以上的企業,其企業本區戶籍待解聘的職工可認定為困難企業分流人員。本區用人單位招錄困難企業分流人員可按照每月600元/人標準享受社會保險費補貼,最長不超過1年;分流人員可享受一次性就業崗位補貼2000元。
(十六)實施對口地區脫貧人員就業協作工程。支持對口地區鄉村振興工作,穩定就業脫貧成果。本區用人單位(含勞務公司)招錄對口地區脫貧人員實現來松就業,并繳納本市社會保險費3個月及以上,按照每人600元/月標準給予社保費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企業享受補貼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年;選樹穩定對口地區脫貧人員在松就業成績突出的企業,將作為“松江區勞務協作-促進就業轉移先進單位”典型予以肯定。
(十七)實施特殊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工程。加大對本區戶籍的刑釋解矯人員、戒毒康復人員(簡稱特殊困難人員)就業服務,落實市級就業困難人員扶持政策;經區政法、司法等部門認定建立特殊群體就業安置基地并履行安置任務的,每年給予5萬元的就業安置運營補貼;經安置基地企業錄用的特殊困難人員可按月享受就業崗位500元/月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
(十八)實施市場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安置工程。發揮街鎮就業援助基地功能,對已認定為本市就業困難人員,且經政府部門多次就業推薦仍無法實現市場化就業的本區戶籍勞動者、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和軍人家屬,可在市、區額定的職數范圍給予托底安置;就業援助基地可在同等條件優先錄取已認定為本市就業困難人員的殘疾人、零就業家庭人員、特殊困難人員;基地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
(十九)實施人力資源服務就業助推工程。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對納入“松江區企業用工保障人力資源服務聯盟”的本區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推薦本區戶籍離校未就業大學生、長期失業青年、退役軍人、農村困難人員、殘疾人實現就業的,給予一次性推崗服務補貼1000元/人;推薦本區戶籍其他勞動者實現就業,給予一次性推崗服務補貼300元/人。
(二十)實施新業態經濟靈活就業保障工程。順應電子商務、直播媒體等新業態經濟發展需求,探索搭建供需雙向互通的零工招聘平臺,激發新業態經濟吸納勞動力就業潛力;本區戶籍離校未就業大學生、長期失業青年、農村困難人員、退役軍人通過自由職業者繳納社會保險實現靈活就業,按照繳納社保費給予50%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
四、堅持量質并舉,見習培訓促進就業
(二十一)開展失業人員就業培訓聯動促進行動。以“就業導向,精準培訓”為目標,鼓勵本區戶籍失業、協保、農村富余勞動力(簡稱三類人員,下同)參加有針對性的政府補貼項目培訓,經鑒定合格可享受相應補貼;三類人員培訓獲證之日起的6個月內實現就業并繳納本市社會保險費的(不含靈活就業),給予個人一次性1000元就業獎勵。
(二十二)開展大學生就業見習提質擴容行動。以“就業實踐,提升能力”為目標,支持G60科創走廊企業和合伙制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咨詢公司等生產生活性服務單位、社會群團組織申報區級就業見習基地;鼓勵本區戶籍35周歲以下勞動者、本區中高等院校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簡稱見習學員,下同)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期間學員可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享受就業見習生活費補貼;見習基地可按照市級標準享受就業見習帶教費補貼;被認定為服務特殊群體見習基地,可按照服務特殊群體人數給予800元/人/月區級帶教費補貼;見習基地錄用本區戶籍見習學員,可按照5000元/人給予一次性就業崗位補貼。
(二十三)開展青年群體就業訓練拓展體驗行動。以“就在茸城,共同成長”為目標,組織松江大學城學生、中職校學生、長期失業青年、退役軍人青年等群體開展“百名大學生走進G60”“浦南青年就業訓練營”等系列活動,量身定制個性化求職輔導、職場禮儀、現場觀摩、職場體驗等精品訓練課程,推進青年就業與松江經濟共同成長。
五、完善公共服務,精塑品牌優化就業
(二十四)提升基層就業服務能力。圍繞松江新城建設規劃,統籌優化街鎮(園區)公共就業服務網點,打造“15分鐘服務圈”;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標準體系,整合窗口服務資源,實施流程再造,推動“一站式”向“一柜式”服務轉變;街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以創建國家級(市星級)充分就業社區、特色創業型社區為抓手,建立和完善街鎮“雙師雙員”分級管理制度,強化首席職(創)業指導師隊伍建設,實現薪酬待遇與職業星級、工作績效相掛鉤。
(二十五)推動公共就業數字化轉型。緊扣人社數字化轉型目標,加強區級公共就業服務信息平臺軟硬件建設和更新,推動就業數據賦能。推進公共就業服務事項對接“一網通辦”總門戶,拓展就業創業場景應用,推廣“不見面”網上辦理、惠企政策“點單式”申請、松江人社網絡招聘和“大學生見(實)習一件事”等便捷服務。
(二十六)促進區校就業協同聯動。支持本區中高等院校設立就業創業服務站(簡稱服務站,下同),推進區校產學研融合對接。服務站配合區、鎮就業部門開展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就業推薦、職業指導、創業大賽及其他各類主題就業創業活動,并形成信息互通、政策互推、活動互辦、成果互享良性運作的,每年給予5萬元的經費資助。
(二十七)夯實社會專家服務支持。健全社會就業創業指導專家工作機制,拓展專家聘任范圍,充實社會專家庫資源;就(創)業專家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公益性就業創業服務活動,按照市、區資金1:1配套享受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專家被評定為市級“優秀就(創)業指導專家”,可享受一次性獎補5000元。
(二十八)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處置。完善就業創業統計監測體系,探索建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創業等統計監測指標;跟進國內外經貿形勢變化,緊盯關鍵指標和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人群苗頭隱患,抓好困難企業生產經營和用工情況監測分析,建立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術應用對就業影響的跟蹤研判和協同應對機制,避免就業替代效應短期內集中釋放,嚴密防范突發性、規模性、區域性失業風險。依法合規在重點企業、居住社區、孵化基地等設立就業數據采樣監測點,完善數據上報制度,政府部門按照每年2400元給予采樣人員服務費補貼。
(二十九)推進公共服務供給側改革。健全政府購買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加并提供就業創業服務。通過行業協同、政府采購等形式,鼓勵社會具備資質機構承接就(創)業活動舉辦、見習管理、審計督查、績效評估、數據調查、課題調研、信息咨詢等專業化服務項目,財政資金予以支持。
(三十)精塑公共就業服務品牌。聚焦長三角G60科創走廊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和鄉村振興兩大主題,持續開展“春風行動”“大學城雙創博覽會”“云間軍創直聘”“G60科創走廊創新創業大賽”“生態浦南——鄉村振興創新創業大賽”等系列活動,全力打造“就在茸城,創享松江”公共就業服務品牌,努力將松江建設為“卓越的長三角地區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的綜合性節點城市”定位相適應的創業者追夢圓夢的首創之府、勞動者安居樂業的首選之地。
六、加強組織與資金保障
(三十一)加強區級統籌協調。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于就業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協調本區就業工作,指導和監督各地區、各部門就業政策法規的落實和指標任務完成情況。
(三十二)落實街鎮屬地責任。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切實承擔主體責任,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就業政策落地和工作落實;主要領導要總牽頭負責、相關部門參與配合,層層壓實責任,保障鎮級就業資金安排,做好轄區內企業用工保障和就業穩定工作,全力防范局部就業失控風險。
(三十三)加強資金保障監管。就業資金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資金管理有關規定,確保專款專用。區財政部門要統籌安排和調劑中央下撥就業專項資金、市級財政轉移支付就業專項資金及本區財政預算安排的就業專項資金、對口協作就業資金;區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應加大對就業資金的稽核、監督、檢查和審計,不定期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專項資金開展第三方審查和評估,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和安全;對于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機構和個人,一經查實,追回已發放的補貼資金;對涉嫌違法的機構和個人,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七、其他
(三十四)本意見中的用人單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社工組織、公益性勞動組織、勞務派遣公司,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三十五)市、區同一類型政策不能重復享受。
(三十六)本意見從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原《松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松府〔2017〕277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促發展加大就業扶持的政策意見》(滬松府〔2020〕259號)文件,均于2021年12月31日停止執行,相關尚未申請的資金,其申請受理截止期為2022年3月31日。原文件政策中補貼標準已調整但享受補貼期限尚未滿的項目,按照本意見補貼標準執行,其累計補貼期最長不得超過本意見規定的上限。
(三十七)本意見中各項條款的認定標準、申請和發放流程等操作細則,由區人社部門負責制定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