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黨委和政府、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園區黨委(黨工委)和管委會,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各區級機關,各人民團體,各直屬單位:
《金山區關于深化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金山區經濟委員會
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金山區財政局
金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金山區投資促進辦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金山區關于深化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南北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上海市推進高端制造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優化對區域內企業的支持政策,推動金山實體經濟加快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聚焦穩增長,培育產業內生動能
1.促進工業企業升級擴容。支持企業規模提升,對年產值首次突破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2.促進企業加快履約達綱。對簽訂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合同,且符合區域發展規劃的制造業企業,經認定提前或按時達到相關投入產出指標要求的,按照當年度達產銷售收入的0.1%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區規劃資源局、各街鎮(園區)】
3.支持企業增資擴產。支持企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實施改擴建和設備技術改造。積極推薦申報市級項目,符合條件的項目最高可獲得1億元市級資金支持。對經認定的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及以上的區級技術改造支持項目,按照核定軟硬件投資的10%擇優最高給予300萬元區級補貼。對符合本區產業導向、新引進的外資制造業及存量外資制造業企業實施增資擴產,且本年度內到位資金1000萬(含)美元以上,按實際到位資金的2%給予資助,單個新設或增資項目最高給予30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區經委、區規劃資源局、區投資促進辦、各街鎮(園區)】
4.促進制造業服務業融合發展。聚焦工業設計、共享制造、檢驗檢測、智能運維、個性化定制、節能環保服務、總集成總承包類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對首次納統的相關企業,根據當年度營業收入的0.1%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5.支持企業上市提質。對在國內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或境外首次上市的企業,給予上市補貼,如上市后穩定發展的,最高累計給予600萬元補貼;對在新三板首次掛牌的企業,最高給予150萬元補貼,轉板上市且上市后穩定發展的最高累計給予600萬元補貼;對在上海股交中心首次掛牌的企業,視發展情況最高給予50萬元補貼。對新遷入本區且穩定發展的上市企業,視發展情況最高累計給予600萬元補貼。支持企業擴張融資,企業上市后通過增發、可轉債等方式再融資,按照再融資金額的0.1%最高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相關區屬公司】
二、聚焦促轉型,引導產業煥新升級
(一)引導產業數字化、服務化、綠色化、品牌化轉型
6.支持企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支持企業開展數字化改造,按照相關項目總投資的30%最高給予50萬元支持;支持企業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對于通過工信部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建立“智能工廠-標桿工廠-燈塔工廠”的梯度培育體系,對獲評的市級智能工廠、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工賦鏈主”、超級場景等稱號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的國家智能制造標桿工廠或示范項目以及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科委、各街鎮(園區)】
7.促進信息技術與制造技術深度融合。支持企業開展數字化診斷,給予被診斷企業2.5萬元一次性補貼。支持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平臺體系建設和運營,對于帶動行業數字轉型取得成效的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相關項目總投資的30%最高給予100萬元支持。對獲得市級工業互聯網專項支持的項目,按照市級扶持資金30%配套,區級最高給予100萬元支持。對獲評市級和國家級工業互聯網優秀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和8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科委、各街鎮(園區)】
8.支持制造型企業拓展網絡銷售。鼓勵制造業企業運營網店、網絡旗艦店、開展線上直播方式拓展自有產品銷售渠道,對于線上或直播年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出口跨境電子商務的線上交易額200萬美元)的企業,按照當年度銷售額的0.1%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9.推動服務型制造加快發展。引進培育服務型制造新模式、新業態,鼓勵企業數據掛牌交易,對在上海數據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企業,按照交易額5%累計最高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稱號的,分別最高給予4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國家級、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相關項目的,分別最高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科委、各街鎮(園區)】
10.完善綠色產業體系建設。持續創建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對獲評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工業園區或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市、區兩級最高給予7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國家級綠色設計產品的企業,按照5萬元/個,單年度最高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11.引導工業企業節能降耗。支持企業統籌開展技術節能、管理節能、結構節能,提升能源管理效能,對年節能量達到5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工業類節能技術改造或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按照市級扶持資金的30%配套,市、區兩級最高累計給予1100萬元資金支持。推進零碳示范工程建設,支持降低碳排放強度、提升碳抵消比重,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對獲評市級及以上零碳工廠的企業,最高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12.支持質量標準品牌創建。對獲得政府質量獎、標準創新貢獻獎、重點產品質量攻關成果獎、標準領跑者的組織,分別最高給予100萬元、50萬元、1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政府質量獎、標準創新貢獻獎的個人給予最高2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質量品牌發展,對獲得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上海品牌”認證、“上海標準”的組織,分別最高給予100萬元、3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鎮(園區)】
13.支持質量基礎支撐建設。對新承擔標準化技術組織、主導(發布)或參與標準制(修)訂、承擔各類標準化示范試點的組織,分別最高給予100萬元、10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籌建計量測試中心、取得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試點的組織,分別最高給予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補貼;對獲評質檢中心、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CMA)、CNAS認可、產品(體系)認證的組織,分別最高給予15萬元、5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補貼;對聘請經培訓合格的員工擔任企業首席質量官、標準化總監的組織,最高給予1萬元資助。加強對企業質量融資增信支持,鼓勵企業將更多資金投向質量改進、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等。【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鎮(園區)】
14.支持企業品牌創建。對新獲得“中華老字號”“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等由政府部門認定的國家級品牌企業,或新引進的國家級品牌企業,最高給予8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上海老字號”“上海市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等由政府部門認定的市級品牌企業,或新引進的市級品牌企業,最高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品牌運維,對獲得“上海制造”品牌項目資金等市級品牌資金支持的項目,按照市級扶持資金的30%配套,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老字號品牌特色商業街開發建設運營,按照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的20%最高給予300萬元資金支持;對在老字號品牌特色商業街開設形象店、集成店等老字號門面,持續經營滿一年的,三年內按照租金的50%給予承租方補貼,單年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支持老字號品牌企業開展新品首發路演活動,每場活動給予最高2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15.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對經市級認定并穩定發展的貿易型總部、民營企業總部,最高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增的地區總部(總部型機構)區級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增的外資研發中心,區級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市級認定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跨國公司總部型機構、跨國公司事業型總部給予開辦資助、租賃或自建辦公用房資助、營業額提升獎勵等支持,最高可支持2000萬元。對經市級認定的創新型企業總部,給予開辦資助、租賃或自建辦公用房資助、銷售收入規模提升獎勵等支持。【責任單位:區經委、區投資促進辦、各街鎮(園區)】
(二)引導園區集約化、市場化、高端化轉型
16.推動盤活存量工業用地和廠房資源。支持存量工業用地收儲或收購,對街鎮(園區)收儲或收購不存在產權關聯或管理隸屬關系的低效工業用地、節余工業用地等存量工業用地資源,給予20萬元/畝的資金支持,單幅地塊最高2000萬元。支持街鎮(園區)開展空置廠房或低效廠房整體租賃,引進優質項目。廠房整體租賃并引進優質項目的,按照廠房租金的30%給予街鎮(園區)補貼,單幅地塊最高20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委、區投資促進辦、區規劃資源局、各街鎮(園區)】
17.支持園區轉型開發合作。發揮國有資本產業布局引領、組織、實施等功能,支持國有企業、社會資本等參與園區開發合作。對企業自主開發或聯合開發50畝以上的存量低效土地,可認定為園區平臺。探索開展產業園區類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提升園區開發主體權益融資能力、產業服務能力,加快產業園區深度轉型。【責任單位:區發改委、區經委、區財政局、區規劃資源局、區投資促進辦、各街鎮(園區)】
18.深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聚焦單個調整項目、重點區域調整項目,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風險企業,壓減低技術勞動密集型、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企業,優化資源配置和產業布局。對獲得市級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補助資金的項目,按照市級扶持資金的100%配套,市、區兩級最高給予2億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三、聚焦強創新,激發產業發展活力
19.支持創新主體培育。對推薦并立項的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按照市級扶持資金100%配套,市、區兩級最高給予30萬元資金支持。對首次認定或新遷入本區、有效期滿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20萬元和5萬元獎勵。對首次成為“四上”企業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上一年度研發投入5%的一次性獎勵,市、區兩級最高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區科技小巨人企業,給予6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市、區兩級最高給予3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市級科技進步獎勵的企業,按照市級扶持資金100%配套,市、區兩級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對獲得區級科技創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張江管委會立項的專項發展資金項目,按照市級扶持資金的100%給予配套。【責任單位:區科委、各街鎮(園區)】
20.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首次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企業,最高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升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最高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升級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產品的企業,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獨角獸企業,最高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21.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組織體系建設。支持企業科技研發中心建設,對新增的國家級、市級、區級企業科技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或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市級重點實驗室,按市級部門的資助金額由區財政安排給予1:1資助金額配套,最高500萬元。大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對納入市級的新型研發機構,根據市級相關政策予以支持。對獲得市科技創新券專項補貼的企業,按照市級扶持資金100%給予配套。對加盟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并提供共享服務的,按照市級部門資助金額30%給予配套。【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科委、各街鎮(園區)】
22.強化創新載體建設。對于市科委授牌的科技金融服務站,每年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對獲得市科技型企業履約責任保證保險貸款并按時還本付息的企業,按照市級資助金額100%給予配套。對新認定的區級眾創孵化載體,最高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實際運營滿一年后再最高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納入上海市創新創業載體培育體系建設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市級扶持資金的100%給予配套。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眾創空間、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最高給予3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區內科技企業孵化器根據市級政策予以支持。對考核優秀的眾創空間,最高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科委、各街鎮(園區)】
23.促進產業創新成果轉化。聚焦產學研科技成果轉化,對本區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簽訂科技成果轉化合同,組織實施相關項目,經評審公示通過的,給予20萬元資助。支持產業人才載體開展技術服務和成果轉化,按照技術合同成交額最高給予5萬元獎勵。聚焦創新產品攻堅突破,對被認定為上海市高端智能裝備專項的首臺突破項目或示范應用項目,按照市級扶持資金的30%配套,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被認定為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專項的重點項目或一般項目,按照市級扶持資金的30%配套,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區科委、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24.推動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引導企業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方式開發生產代表先進技術方向、具有市場潛力的創新產品,為產業創新應用樹立標桿,輻射帶動更多企業創新發展。對新納入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或上海市創新產品推薦目錄的創新產品研發生產單位,每個產品分別最高給予5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25.推進協同創新產業發展。對獲得上海市產業協同創新專項扶持的項目,給予市級扶持資金的30%配套,最高可配套100萬元。對新獲得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書、科研生產許可證書等產業協同創新相關證書的單位,可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區國動辦、各街鎮(園區)】
26.支持知識產權創造與保護。對申請國內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后的企業,按照不超過官方費用50%的比例每件最高給予5000元補貼;鼓勵企業通過PCT途徑申請國外專利、登記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支持企業申請相關市級資金扶持;對通過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體系核準注冊的商標,每件最高給予3000元補貼,同一企業每年度最高給予5萬元補貼;鼓勵企業申請注冊證明商標、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每件最高給予10萬元補貼。對經認定為被侵權方的知識產權維權企業,在維權成功后,給予實際維權費用50%以內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對新認定的上海市“銷售真牌真品,保護知識產權”承諾單位,最高給予5000元一次性獎勵,對維持3年及以上的,最高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鎮(園區)】
27.支持知識產權示范。對新獲區專利示范單位、區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區知識產權創新園區等項目的企業、園區,最高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評的市專利試點、示范企業,按照市級扶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對獲評的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試點、示范園區,按照市級扶持資金給予1:1配套;對獲得上海市知識產權創新獎的企業和上海市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基地,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資助;對獲評的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園區,按照不超過市級扶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企業,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鎮(園區)】
28.支持知識產權運用。支持企業開展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融資,最高給予10萬元補助;對銀行最高給予40萬元風險補償。支持企業開展專利導航和知識產權分析評議,最高給予10萬元補貼。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產權保險、運用注冊商標進行區域品牌推廣以及推進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建設,分別最高給予2萬元、1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鎮(園區)】
四、聚焦創特色,引導產業集群發展
29.引導重點產業集聚壯大。對符合本區產業發展導向的新引進優質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或總部類企業,給予用房補貼,優先支持規劃區域范圍內企業。對于租賃自用經營用房的,三年內按照租金的30%給予補貼,單年度最高補貼50萬元;對于首次購建自用經營用房的,按購建費用的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20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30.支持區域高性能纖維產業發展。推動本區纖維生態圈企業開展研發和產業化合作,聚焦國家級纖維材料創新中心建設,支持纖維材料制備、纖維材料應用等重點項目、企業、平臺加快發展。【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科委、區市場監管局】
31.支持無人機產業高品質發展。支持研制新機型,對新取得航空器型號合格證、生產許可證或適航許可證的無人機企業,分別最高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資金支持。對中國民用航空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認定的無人機國家級、行業級標準,分別給予起草單位最高100萬元、50萬元資金支持。引導無人機應用場景開源,對本區企業獲得上海市無人機應用示范場景、智能機器人標桿企業與應用場景推薦目錄、人工智能應用場景等無人機相關市級應用場景發布的,按照最高20萬元/個的標準給予企業支持。聚焦華東無人機基地平臺建設,按照低空智能研究院核定項目投入的20%最高給予1000萬元資金支持;對獲得國家級資格認定的無人機檢驗檢測服務機構或平臺公司,根據核定建設投入的10%最高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經委】
32.支持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支持藥品上市,對獲得國家、市級科技重大專項的創新藥,擇優最高給予1000萬元配套資金支持,對通過藥品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擇優最高給予每品種1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獲得藥品注冊批件,擇優最高給予200萬元補貼。支持企業開展臨床試驗,視情況給予50-200萬元資金支持。支持醫療器械研發,對新取得二類或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的企業,分別最高給予50萬元、200萬元資金支持。對經國家或市級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重點實驗室且獲得市級及以上支持的,最高給予500萬元配套支持;對開展第三方檢測服務、實驗動物服務等重要服務平臺項目建設,或與高校、醫院、研發機構等共同出資開展創新服務平臺建設的,經認定最高給予500萬元補貼。【責任單位:區科委】
33.支持生物醫藥企業做強做優。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生物醫藥企業,分別最高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限定期間主營業務收入多次突破的企業可就高(不重復)享受獎勵資金。【責任單位:區經委】
34.支持生物醫藥企業開拓市場。對參加并生產國家藥械集中帶量采購中標品種的企業,經核定后按照中標金額的1%給予補貼,最高給予300萬元資金支持。對首次通過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歐洲藥品管理局(EMA)國際權威機構認證并獲得境外上市資質的藥品、二類及以上高端醫療器械,每個品種給予50萬元,每家企業單年度最高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經委】
35.支持特色產業載體建設。注重產業載體提檔提質,對新認定的市級及以上特色產業園區、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加速園等產業載體,給予運營主體最高3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區經委】
36.促進新能源產業加快發展。加強政策聯動,對燃料電池汽車整車示范應用、車輛運營、關鍵零部件產業化、燃料電池公交車示范應用、燃料電池汽車加氫站布局建設,以及新能源研發及產業化等,按照相關要求給予一定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發改委、區交通委等】
五、聚焦優服務,提升產業營商環境
37.強化新型產業體系培育。圍繞本市“2+(3+6)+(4+5)”等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積極培育生物制造、新能源等新賽道領域、未來產業,出臺專項支持政策,加快產業化、規模化應用,推動新產業由成長期向成熟期演進發展。【責任單位:區經委、區發改委、區科委等】
38.促進外貿經濟穩健發展。強化外貿企業合規經營,擴大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引導外貿企業增強風險防范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對外貿企業購買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出口信用保險產品予以支持,按照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開具的實收保費發票金額,對投保企業繳納的保費給予50%的補貼,最高可支持50萬元。【責任單位:區經委】
39.支持企業參展拓市。支持重點產業集群、特色產業、新賽道、未來產業等企業參展,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種市場和兩種資源,緊跟行業動態,拓展市場渠道,提升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發展水平。對企業參加綜合性或專業性國際展會或國家展會,經認定后按照展位費的30%每年最高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貼。【責任單位:區經委】
40.支持優化產業發展環境與生態。鼓勵各鎮(園區)聚焦重點產業集群、特色產業、新賽道、未來產業等領域開展招商宣介,協同產業鏈發展。支持舉辦產業沙龍、產業培訓等活動,完善“線上+線下”企業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責任單位:區投資促進辦、區經委、各街鎮(園區)】
六、附則
1.本文件由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制定實施細則組織實施。本文件涉及到的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按照金山區相關資金管理文件精神執行。
2.如遇上級政策調整實施,則按新規執行。根據產業發展趨勢,適時對本文件進行修訂。
3.本文件自2023年12月2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2023年1月1日至本文件施行前,符合本文件支持條件的,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