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宣橋鎮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就業實行財政補貼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宣府〔2023〕130號
三灶社區黨委、機關各科室、各事業單位、村(居)委、鎮直屬單位、公司:
??現將《宣橋鎮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就業實行財政補貼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2023年10月17日
宣橋鎮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就業實行財政補貼的實施意見
??為扎實做好“穩就業”工作,進一步優化就創業環境,全面落實“保居民就業、保市場主體”任務,強化就業優先政策,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本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穩就業工作的意見》(滬府規〔2022〕6號)、《浦東新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浦府規〔2023〕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宣橋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吸納就業補貼
??用人單位錄用的本鎮戶籍勞動力,簽訂勞動合同一年及以上,且穩定就業滿6個月,于當年度10月底前向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核定后,給予吸納就業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1.用人單位招收本鎮戶籍勞動年齡段人員,可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1500元/人。
??2.用人單位招收本鎮重點特殊人群(應屆畢業生、當年度退役軍人、殘疾人員、低保家庭人員、刑釋解教人員、戒毒康復人員),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3000元/人。
??3.凡參加宣橋鎮主辦或聯辦的招聘會等各類促進就業活動的用人單位,給予用人單位參會代表一次性交通補貼200元/家。
??二、個人就業補貼
??本鎮戶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有一定勞動能力的高校應屆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退役軍人、距法定退休年齡3年(含)以內的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核定后,在按規定享受市、區級補貼的基礎上,給予鎮級補貼,具體如下:
??1.高校應屆畢業生: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就業愿望迫切的高校離校未就業應屆畢業生,在畢業一年內實現市場化就業并穩定就業滿3個月的,自被錄用起12個月內向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1000元/人。
??2.長期失業青年:35周歲以下,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就業愿望迫切的長期失業青年,被納入重點啟航人員,實現市場化就業,并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自被錄用起12個月內向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500元/人。
??3.退役軍人:在退役一年內實現市場化就業并穩定就業滿3個月的,自被錄用起12個月內向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給予一次性就業補貼1000元/人。
??4.距法定退休年齡3年(含)以內的失業登記人員,且社保繳費尚未滿180個月,實現靈活就業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自繳費期滿后的12個月內向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給予一次性補貼500元/人。
??三、創業幫扶補貼
??(一)自主創業補貼
??本市戶籍的勞動力,2023年起自主創辦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合作社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注冊地和稅收地均在本鎮,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享受一次性1000元的初創補貼。
??符合補貼申請條件的對象需在開辦之日起18個月內向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本市戶籍的勞動力,2023年起自主創辦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合作社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注冊地和稅收地均在本鎮,吸納浦東新區戶籍勞動年齡段人員1人(含)以上的,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自開辦之日起18個月內向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在享受初創補貼的基礎上,給予該創業組織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1500元/人。
??(三)創業活動補貼
??凡參加宣橋鎮主辦或聯辦的各類創業活動,或者代表本鎮參加市、區級創業活動的,給予企業參會單位代表一次性交通補貼200元/家,給予參加活動的創業團隊(含個人)一次性交通補貼100元/人。補貼自該項活動結束后,于當年度10月底前向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四、技能培訓補貼
??凡浦東新區戶籍法定勞動年齡段內人員,參加由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組織、推薦的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或自行參加納入本市職業技能提升補貼范圍項目的本鎮戶籍學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在按規定享受市、區級補貼的基礎上,給予鎮級補貼。
??1.初級補貼400元,中級補貼600元,高級補貼800元;
??2.凡參加由新區人社局統一組織的青年就業能力培訓項目等專項培訓,完成規定課時并取得結業證書的,給予補貼1000元/人。
??以上兩項補貼需在取得相應等級證書后12個月內向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五、補貼認定依據
??(一)吸納就業補貼申請所需材料
??1.用人單位新招用滿6個月的從業人員名冊;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憑證;
??4.用人單位支付職工的工資憑證;
??5.用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加蓋公章);
??6.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重點特殊人群身份的憑證(殘疾證、低保家庭成員證明等)。
??(二)個人就業補貼申請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2.勞動合同;
??3.社會保險繳納憑證;
??4.收入證明;
??5.本人銀行卡;
??6.相關部門出具的個人身份憑證(如畢業證書、退役證等)。
??(三)創業幫扶補貼申請所需材料
??1.創業組織負責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
??3.組織內從業人員花名冊;
??4.組織內從業人員社會保險繳納憑證;
??5.稅收繳納憑證;
??6.創業活動通知或參會活動報名表。
??(四)技能培訓補貼申請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2.本人《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或畢業證書;
??3.本人技能培訓合格證書或等級證書;
??4.本人銀行卡。
??六、其他
??1.上述補貼所需資金納入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年度預算。
??2.根據實施意見相關要求,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或個人向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審核確認,報宣橋鎮人民政府審批后,給予補貼。
??3.申請對象需確保申報和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配合檢查監督,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4.本實施意見自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文件下發期間,符合本實施意見的,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原有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本實施意見由宣橋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