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新涇鎮政府:
??《關于進一步推進長寧區文化和旅游繁榮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區文旅局第31次黨組會討論通過,并報區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
??上海市長寧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0日
關于進一步推進長寧區文化和旅游繁榮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上海市“十四五”時期深化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建設規劃》(滬府辦發〔2021〕5號)《長寧區文化發展“十四五”規劃》《長寧區旅游發展“十四五”規劃》及區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為鞏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成果,進一步推進長寧文化和旅游大融合、大發展、大繁榮,特制定本政策。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推出更多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的優秀作品,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和考察長寧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積極踐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和全過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為長寧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精品城區、上海加快建設全球卓越城市和國際文化大都市作出更大貢獻。
??(二)發展目標
??——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質均衡
??大力促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社會化、專業化發展,推出更多公共文化產品,形成一批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示范亮點。保護傳承城區文脈,加強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的保護利用,促進商、旅、文有機融合。
??——區域文化品牌影響力不斷擴大
??持續打造“一江一河游覽”“建筑可閱讀”“演藝新空間”等上海都市旅游品牌。深耕細作“長寧舞蹈”“長寧音樂”“長寧演藝”“長寧閱讀”四大長寧文化品牌,拓展豐富中山公園紅色文化圈、虹橋海派文化圈、新涇江南文化圈內涵,促進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
??——長寧文旅融合發展新格局初步彰顯
??統籌疫情防控和旅游市場復蘇,培育融合發展新生態,推動網絡視聽、在線新文娛、藝術品等重點行業和產業發展。積極培育網絡消費、定制消費、體驗消費、智能消費、時尚消費等消費新熱點,持續釋放人民群眾文化和旅游需求,建立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的長效機制。
??二、重點內容
??(一)公共文化服務優質均衡發展
??1.鼓勵社會主體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和支持各類企事業單位開展具有一定規模和品牌影響力、活動參與度高的文藝演出、藝術展覽、藝術指導、藝術導賞、讀書講座、讀書會、閱讀沙龍等全民藝術普及和全民閱讀推廣類活動。
??2.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鼓勵合理利用本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開發特色的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開展知識和技藝傳授、展示、表演等活動。
??3.推動區域高層次文旅人才集聚。鼓勵國內外藝術名家落戶長寧并設立名家工作室,在長寧推動指導文化交流活動、開展藝術教育普及;鼓勵領軍型旅游業人才落戶長寧,助力長寧構建更加開放、更具競爭力的文旅產業人才環境。
??4.支持開展區域性文旅發展相關課題研究和調研。加強規劃引領區域文化和旅游發展方向,鼓勵專業機構和社會力量從長寧區情、功能定位和戰略布局以及文旅發展趨勢出發,為長寧文化和旅游發展提供數據支撐和專業建議。
??(二)激發文旅載體和空間活力
??5.支持高品質非公立文旅載體建設。鼓勵各類民營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文化設施,以及電影院、劇院等經營性文化單位通過提供設施免費、優惠開放、公益場次、公益票價等方式,向公眾提供高品質的文旅產品和服務,豐富市民的文化休閑旅游需求。
??6.進一步推動文化賦能城市空間。支持社會主體參與建設“全域旅游示范區域”“家門口的好去處”“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等適合休憩、交流、活動的新型公共空間項目。鼓勵區域內現有空間設施更新打造“演藝新空間”“美術新空間”,提升長寧藝術和展演服務能級。支持社會主體參與“一江一河”建設,打造長寧蘇州河城市活力游憩區。
??7.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費新場景。支持社會力量在長寧區域內的商圈、大型商業綜合體、公園綠地和城市公共文化空間內開展各類文商旅融合類活動與文化體驗類節慶活動。深化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功能融合,推出更好服務人民美好生活的、主客共享的文旅服務場景。
??8.支持文化和旅游會展產業發展。鼓勵社會主體在本區的酒店、展覽場所等舉辦涉及文旅行業內標桿性的藝術產業、文化旅游裝備產業、版權交易的博覽會、專業論壇等活動。
??(三)豐富品質化文旅產品供給
??9.鼓勵圍繞重點題材開展文藝創作。鼓勵社會主體圍繞長寧故事、長寧文化等重點題材開展文學作品、美術作品、舞臺藝術、影視作品、網絡視聽等各類型的創作并進行市場化推廣,展現長寧區域特色和原創文化品牌。
??10.支持大型文化和旅游品牌活動。依托上海國際舞蹈中心、上海影城、劉海粟美術館、程十發美術館、上海油畫雕塑院美術館等區域內文化地標,鼓勵社會影響力大、知名度高、具有獨立知識產權的國際文化旅游交流、賽事、節慶活動及首創作品新作等在長寧首發、首演、首映、首展。
??11.推進城區歷史文脈的保護與傳承。結合城市微更新,支持社會主體圍繞長寧“城市微旅行”“一江一河”“建筑可閱讀”“海派城市考古”等主題進行文旅產品策劃以及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推進中山公園紅色文化圈、虹橋海派文化圈、新涇江南文化圈建設,深化“藝術愚園”“人文新華”“靜雅武夷”“漫步番禺”等主題街區建設。
??12.支持在線新文旅等各類數字化轉型項目。加快推動文化旅游行業數字轉型、智能升級、融合創新,重點支持文旅行業的數字化轉型項目,加強文旅數字場景的挖掘和應用,支持圍繞元宇宙、數字藝術品等新領域開展的數字文旅領域創新項目。
??(四)其它符合支持條件的文化和旅游發展項目。
??三、保障措施
??(一)打造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以包容審慎監管促進旅游新興業態健康發展。依托“一網通辦”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規范文旅審批網上辦事標準、優化網上辦事流程,逐步實施綜合監管、智慧監管和信用監管。
??(二)強化政策資金保障機制
??發揮長寧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專項資金引導作用,區文旅局負責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監督、檢查、評估驗收和績效評價工作。
??發揮國家、市、區類文化和旅游及相關產業領域專項資金的撬動引導作用,為區域內企業申報相關扶持資金申報提供支持與指導。
??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如遇特殊情況需對政策內容作重大調整,應當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