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靜安區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現將《靜安區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靜安區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上海市靜安區商務委員會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靜安區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外貿保穩提質的意見》、《“十四五”時期提升上海國際貿易中心能級規劃》、《上海市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行動方案》、《上海市促進外貿穩規模提質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商務委 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22-2023年度國家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實施細則>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精神,推動靜安區對外貿易實現高質量發展,提升區域開放型經濟能級,更好地服務國內大循環、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穩定對外貿易規模
(一) 培育引進優質市場主體。發揮靜安在高端商業商務集聚優勢,加大貿易主體的培育及引進力度。引導總部企業承接并整合跨境貿易、跨境結算等功能,提升總部能級。支持外貿企業提質發展,不斷完善企業架構及體系,升級為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總部型機構、事業部總部)、貿易型總部、民營企業總部等。
(二) 支持企業擴大經營規模。主動服務,及時掌握、反映、協調、解決外貿企業的困難和訴求,幫助對接物流運輸、倉儲報關等服務,保障供應鏈暢通。鼓勵企業擴大自有品牌影響力,積極“走出去”拓展國際業務渠道,同時探索國內大市場發展機遇,開拓內外貿一體化業務。加快出口退稅辦理進度,優化辦理渠道,持續簡化手續。
(三) 優化進出口產品、技術、服務結構。鼓勵企業開展質量優、技術先進、附加值高的產品、技術及服務的進出口業務,不斷擴大優質產品進口及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積極承接境外各類信息技術、業務流程、知識流程領域的服務外包業務。持續推進中國上海人力資源產業園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出口基地的建設,擴大人力資源服務出口。
(四) 支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引導企業用好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與上海市貿促會等機構合作,通過多種形式,提升外貿企業對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的認識和運用。鼓勵企業參與進博會、廣交會、服貿會、上交會及海內外各類優質展會,加強供需雙方對接,擴展國際市場。
二、提升經營管理能力
(五) 增強金融服務對國際貿易的支持。支持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開展國際貿易過程中綜合運用外匯衍生產品等金融工具,降低因匯率波動產生的影響。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授信、人民幣結算、本外幣一體化等方面為企業提供綜合或專項金融支持服務。加強出口信用保險在對外貿易中的保障作用。
(六) 提高經營管理科學決策水平。增強企業誠信守法及風險防范意識,提升誠信經營水平。加強跨境貿易中商標、商譽、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積極應對貿易摩擦。支持企業加強自身建設,規范及優化內控管理,鼓勵企業申請海關AEO(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高級認證,享受中國及互認國家或地區的通關便利措施。
三、促進創新發展
(七) 貿易便利化。聚焦消費品、化妝品、生物醫藥等重點行業,積極爭取貿易便利相關政策在靜安率先落地,持續提升城區營商環境。聯合海關,加強《海關注冊登記和備案企業信用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檢驗采信管理辦法》等政策解讀,積極引導企業主動參與進口服裝領域的采信管理等改革舉措,使靜安企業第一時間享受到改革舉措的紅利。
(八) 推動創新建設。根據國家及上海市在對外貿易、國際服務貿易、數字貿易等領域的導向,聚焦優勢行業、重點地區、重點項目,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創建特色基地、示范區、示范項目,參選創新案例,建立同業標桿,擴大示范效應。
(九) 推動跨境電商發展。促進跨境電商平臺及平臺服務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支持企業開展重大平臺、重點項目建設,鼓勵企業運用海外倉或海關特殊監管區內監管倉庫,提升服務效能,降低運營成本。
(十) 支持業務創新。鼓勵企業探索開展創新業務,根據審慎包容的原則,聯合市場監管、稅務、科技、海關等部門共同研究探索可行之路。加大推薦力度,支持更多企業納入離岸經貿業務企業名單,通過自由貿易賬戶享受跨進金融服務便利。鼓勵金融機構為有意愿開展創新業務的企業,制定專門的金融解決方案,加快新業態新模式業務的落地。
四、放大進博會溢出帶動效應
(十一) 發揮進博會平臺作用。用好進博會國際采購、投資促進、人文交流、開放合作的平臺作用,擴大企業參與度。支持企業、商協會、貿易促進機構等開展經貿洽談,舉辦合作簽約、新品首發等活動,加快展品變商品、展商變投資商。
(十二) 放大進博會溢出效應。加大“6天+365天”一站式交易服務平臺培育力度。支持平臺在靜安區舉辦各類進博會宣傳推廣、新品展示等活動,提升平臺影響力和示范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