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松江區關于加快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策源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松江區關于加快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策源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2日
松江區關于加快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策源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
??為進一步提升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策源地松江產業發展能級,聚焦“一高地、三生態”戰略定位,進一步做實機制、放大效應、打響品牌,共筑科技創新策源地、共建世界級產業集群、共育國際一流創新生態,加快打造中國制造邁向中國創造的先進走廊、科技與制度創新雙輪驅動的先試走廊、產城融合發展的先行走廊,特制定本政策規定。
??一、重點發展先進制造業
??(一)支持引進先進制造企業
??對新引進的“6+X”先進制造企業,租賃生產辦公用房的,一定期限內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購置自用生產辦公用房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
??對新引進的符合本區產業發展導向,具有重大引領示范作用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符合一定條件且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大于1億元(基建投資按不高于核定固定資產總投資的30%計入),按照其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0%給予補貼,單個項目補貼最高1億元。
??(二)支持企業發展提升
??對認定的技改項目,按照核定項目總投入給予最高10%的一次性補貼(其中設備器具購置比例按照不低于70%計算),單個項目補貼最高3000萬元。鼓勵企業通過采購先進設備實現升級改造。
??鼓勵企業積極建設數字化智能化標桿示范工廠,對經認定為國家級、市級、區級智能工廠或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以智評券或獎勵等形式,支持智能工廠診斷和改造服務,鼓勵屬地政府配套支持。
??對獲得全國質量標桿企業、上海市質量標桿企業認定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工業產值首次突破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6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市級財政支持的“小升規、規轉強”企業給予區級配套獎勵。
??(三)支持創新主體培育
??對經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考評結果為優秀的,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區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6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考評結果為優秀的,分別給予40萬元、12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首次被認定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國家級、市級、區級“專精特新”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6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復評的市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每次給予最高5萬元一次性獎勵。
??新遷入的國家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和“專精特新”企業且未享受過我區相關扶持政策的,按照新認定標準給予支持。
??(四)支持企業技術創新
??支持松江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其簽訂的首臺(套)技術裝備采購使用協議,按不超過創新產品合同金額的30%給予生產企業補貼,最高500萬元。
??支持產業化關鍵或共性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不高于項目投資總額的30%給予補貼,最高500萬元。
??支持產學研合作創新。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開展產學研技術創新并實現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按不高于項目投入的30%給予補貼,最高200萬元。
??大力支持新賽道和未來產業發展。對數字經濟、綠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終端新賽道以及未來空間、未來健康、未來智能、未來能源、未來材料領域具有重要貢獻的企業,可參照上述(一)至(四)先進制造業政策條款享受相關支持。
??二、加快推動服務型制造發展
??(五)支持服務型制造示范創建
??鼓勵企業在研發設計、總集成總承包、個性化定制、供應鏈管理、共享制造、檢驗檢測、智能運維、全生命周期管理、節能環保、生產性金融等服務型制造示范模式領域開展產業融合創新,支持服務型制造企業加大投資規模,持續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對經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區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區級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項目)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市級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支持工業設計能力提升
??對符合條件的工業設計能級提升項目給予最高20%的投資補貼,單個項目最高200萬元。對經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最高6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經認定的市級設計引領示范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產品獲得國家級工業設計專項獎、“上海設計100+”等榮譽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支持總部經濟發展
??對新認定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按照市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政策執行。對經認定的市級民營企業總部、民營總部型機構、貿易型總部給予最高300萬元補貼;對經認定的區級大企業總部、區域性總部、高成長性總部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貼。鼓勵已認定總部企業在松新設立業務公司或遷入控股子公司。
??三、著力提升商業發展能級
??(八)支持首發經濟發展
??支持本區商業載體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企業開設高能級首店、旗艦店,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支持在本區的國內外知名品牌企業開展大型新品首發、首秀、首展活動,經認定,給予不超過活動總費用50%的資金補貼,單個活動最高50萬元。
??(九)支持時尚消費品牌推廣
??支持時尚消費品企業創建市級時尚引領示范企業、獲評“上海時尚出品”認證等,可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商貿企業參與“松江購物節”促消費活動,打造時尚消費場景,經認定,可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
??(十)支持商貿企業規模化發展
??鼓勵商貿企業提質擴容。對發展壯大的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成長快速的批發零售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十一)支持產業互聯網平臺和電商企業發展
??推進產業互聯網平臺高效賦能實體經濟發展,對新引進的產業互聯網平臺及其它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開辦費支持。對獲得市級財政支持的產業互聯網平臺項目,給予區級配套支持。
??支持電子商務平臺做大做強,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鼓勵電子商務服務類企業為區內時尚消費品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對帶動作用強、成長速度快的電子商務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四、大力發展開放型經濟
??(十二)支持加大利用外資工作
??加大吸引外商投資企業力度,對新引進或增資的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外商投資項目,注冊資本中的外方出資達到600萬元(含600萬元)以上且在1年內到位的,給予實際到位資金3%,最高500萬元補貼。
??(十三)支持設立外資研發中心
??對經市商務委認定的外資研發中心,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本區租賃和購置辦公用房的,根據《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給予配套扶持。
??(十四)支持外貿穩規模提質量
??合理擴大進出口規模,支持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企業拓展多元化市場,鼓勵企業加大市場開拓力度。鼓勵企業參加海外展會推薦目錄內重點展會,加大對企業展位費支持力度。對新落戶的外貿新業態企業,在開辦、租房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勵國際貿易分撥業態發展。
??(十五)支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
??支持松江先進制造業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提高出口質量安全水平。對入區企業年度產品檢測費用給予20%的補貼,最高10萬元;對示范區內企業自有檢測實驗室通過CNAS認可,給予10萬元一次性資助。
??五、加強園區載體建設
??(十六)支持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
??對首次獲評特色產業園區、精品園區、未來產業園區等市級及以上園區稱號的,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市級特色產業園區建設服務產業集群發展的創新中心、檢測機構等公共服務平臺,獲得市級資金支持的,區級財政予以配套支持。對獲評星級優秀產業園區的,根據年度綜合評價情況給予園區運營管理主體獎勵,每年最高1000萬元。
??對優秀產業園區運營管理主體新建、改建、擴建廠房并用于引進園區主導產業優質項目的,按照核定改造建設投資總額的20%予以支持,最高500萬元。對優秀產業園區運營管理主體開展園區數字化、綠色化建設的,按照核定項目投資額的20%予以支持,最高100萬元。
??對經認定的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示范園區、示范樓宇、示范空間,給予最高40萬元資助。對獲得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資助的本區企業,按規定給予配套支持。
??(十七)支持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建設
??對經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區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分別給予最高6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獲得不同級別認定的,按就高原則差額補足。
??(十八)支持企業拓展市場
??支持企業、園區等開展符合松江產業發展導向且具有重大影響力的要素對接、行業交流等活動,給予經核定每場活動費用的30%,最高100萬元補貼。同一主體每年最高補貼150萬元。
??對參加由國家相關部委主辦的工業博覽會、技術交易會、商品交易會等重要展會的企業,給予50%的展位費補貼,每家企業最高10萬元。
??六、附則
??本規定自2023年12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3日,由松江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如實施過程中遇到國家或上海市頒布新政策規定,則按新政策規定執行。獲得國家、市級專項資金且要求區級進行配套的,按相關要求執行。對于其它本規定未列入的相關產業,根據上級政策規定和本區產業發展需求,確有必要鼓勵支持的,可另行制定專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