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經規〔2024〕4號
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相關委、辦、局、街道辦事處,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管委會:
??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嘉定區支持單項冠軍企業及專精特新企業獎勵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嘉定區經濟委員會
??上海市嘉定區財政局
??2024年9月11日
嘉定區支持單項冠軍企業及專精特新企業獎勵辦法
??為貫徹《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號)、《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滬經信規〔2024〕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國家、上海市支持優質中小企業發展的工作部署,引導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之路,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支持長期專注于細分產品市場的創新、產品質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帶動和培育一批優質企業成長為單項冠軍企業。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對象
??工商注冊地在嘉定區內,上年度新申報且首次獲得認定的國家級單項冠軍企業、市級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二、獎勵內容及標準
??1.對國家級單項冠軍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2.對市級單項冠軍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60萬元。
??3.對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4.對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三、操作流程
??1.區經委發布申報通知并下發滿足支持條件的企業清單至街鎮。
??2.各街鎮對相關企業進行確認,并出具推薦函后報送區經委。
??3.區經委就相關企業征詢區內有關部門意見,形成獎勵方案,報區投促領導小組會議審議。
??4.審議通過后,由區經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項目,由區經委組織調查核實。
??5.根據公示情況,最終確定給予獎勵的企業名單。
??四、獎勵除外情況
??企業申報當年的上一年度在節能環保、安全生產以及社會誠信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違紀和其他嚴重失信行為。
??五、資金管理
??獎勵資金由區級財政承擔,統一納入區經委部門預算,按照有關流程撥付。
??六、其他
??1.企業申請本辦法獎勵資金后,新認定更高級別榮譽資質的,可按申報流程再次申請獎勵資金。
??2.本政策自2024年1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政策施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本市或本區頒布新政策,則按相關規定執行。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如遇行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區經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調整行業扶持標準和政策,另行發布。
??3.本辦法由區經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