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閔行區推動數字廣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已經閔行區人民政府第8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共上海市閔行區委宣傳部
??上海市閔行區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閔行區財政局
??2024年11月20日
閔行區推動數字廣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
??為貫徹落實《上海廣告產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和《推動上海數字廣告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推動閔行區數字廣告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服務能級,助力閔行現代化主城區建設,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支持對象
??本政策適用于依法成立,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和信用良好,符合數字廣告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以及經認定后可列入支持范圍的項目和活動。
??二、支持內容
??(一)支持數字廣告品牌標準建設和知識產權創造
??1.對獲得上海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助;對獲得上海市市長質量獎的個人,一次性給予2萬元資助。對獲得上海市質量金獎的單位,一次性給予25萬元資助;對獲得上海市質量金獎的個人,一次性給予2萬元資助。(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2.對獲得“上海品牌”認證的單位,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有效期滿復評成功的,每期給予8萬元資助。(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3.支持廣告企業申請專利,鼓勵有一定知識產權基礎的廣告企業申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全球獎,并對獲得該獎項的單位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資助。(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4.鼓勵數字廣告企業積極參與行業內公認的、有影響力的國際級、國家級、省級(本市)廣告獎項的評選。(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二)支持數字廣告發展新業態
??5.重點支持兼具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具有良好發展前景、行業引領、導向意義、自主創新能力的在建類數字廣告產業項目,主要包括數字廣告領域的平臺建設類、新技術應用類、知識產權開發保護和利用類、應用和賦能類、成果展示推介和交流類、人才隊伍建設類等。(責任部門:區委宣傳部)
??(1)對數字廣告領域內獲得市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扶持項目,按市級政策規定比例給予區級資金配套扶持,且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對數字廣告領域內獲得區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扶持項目,扶持資金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25%,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6.扶持廣告企業在元宇宙、區塊鏈、人工智能、數字時尚產品、數字廣告等新領域、新賽道中實施技術應用、場景搭建、內容開發、平臺構建、產業融合等項目,經認定,扶持資金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30%,且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部門:區委宣傳部)
??7.對區域發展有重大貢獻,對行業發展具有重要引領性的項目,經認定,扶持資金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30%,且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部門:區委宣傳部)
??(三)促進數字廣告產業集聚發展
??8.支持數字廣告產業園區和集聚區建設。鼓勵數字廣告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打造廣告產業“眾創空間”。鼓勵廣告園區積極參評市級、國家級廣告產業園區。探索建設數字廣告產業集聚區,加強產業協作,培育數字廣告新業態。(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9.支持符合條件的數字廣告企業采取集中登記模式辦理注冊登記。數字廣告企業在滿足日常經營所需的前提下,可以通過集中登記模式辦理注冊登記,進一步降低創業成本,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10.對獲得市、區兩級認定的以數字廣告企業為主導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示范樓宇和空間,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責任部門:區委宣傳部)
??11.鼓勵數字廣告領域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對新引進或新認定的上海市數字廣告領域的跨國企業地區總部、事業部總部和總部型機構,給予上限600萬元的資助。(責任部門:區商務委)
??12.鼓勵數字廣告領域民營企業設立總部,全面提升民營經濟活力。對新引進或新認定的上海市數字廣告領域的民營企業總部,給予上限200萬元的資助。對已獲認定的數字廣告領域的民營企業總部,達到一定能級的,給予上限200萬元的資助。(責任部門:區商務委)
??13. 加強數字廣告企業服務指導,鼓勵經濟運行情況良好的數字廣告企業提升規模。(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四)推動數字廣告行業國內外交流
??14.對經認可的數字廣告產業活動(會展、賽事、論壇、演出等),給予活動主辦方或承辦方相應的資金支持;對參加長三角文博會等市級及以上文化創意產業活動(會展、賽事、論壇等)的數字廣告企業,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責任部門:區委宣傳部)
??(五)鼓勵對數字廣告企業提供金融支持
??15.鼓勵數字廣告中小微企業獲得政策性擔保貸款,按照企業實際承擔的擔保費用給予全額補貼,同一企業每年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民營企業融資成本。(責任部門:區財政局)
??(六)加強包容審慎監管
??16.加強數字廣告新業態、新形式研究,采取包容審慎、分類處置的方式,對輕微廣告違法行為按照相關規定不予處罰。加強行政指導和法律法規宣傳,指導企業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規范從事廣告活動。(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三、附則
??(一)本舉措由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閔行區委宣傳部、閔行區商務委員會和閔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二)若本措施與國家、上海市以及本區其他相關政策措施重疊交叉的,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措施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或上海市頒布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實行產業專項資金全過程信用管理。申請本政策支持的企業,將接受信用審查,過去三年內存在嚴重失信行為或違法行為的,取消申請資格。企業在享受支持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經查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市、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支持對象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支持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實的,將立即取消一切支持資金并追繳資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對本支持內容第1、2項的資金申請,其評審要求和實施流程以《閔行區關于推動質量提升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相關規定為準。對本支持內容第3項的資金申請,其評審要求和實施流程以《閔行區關于推動知識產權創新發展和維權保護的政策意見》的相關規定為準。
??(五)對本支持內容第5、6、7、10、14項的資金申請,其評審要求和實施流程以《閔行區關于加快推進文化創意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的相關規定為準。
??(六)對本支持內容第11、12項的資金申請,其評審要求和實施流程以《閔行區關于大力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相關規定為準。
??(七)對本支持內容第15項的資金申請,其評審要求和實施流程以《閔行區支持現代金融業發展促進產融結合實施意見》的相關規定為準。
??(八)本意見中的數字廣告是指,以信息科學和新媒體為載體,以廣告創意和新媒體技術為核心,融合新媒體技術的先進性特點和計算機編程的跨學科特殊性特點,結合互動性的媒體技術形式有效地組織一系列廣告文字、圖形、圖像、聲音、視頻影像和動畫,達到互動體驗、主動分享、二次創作的有效廣告傳播形式。
??(九)本政策自2024年12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