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閔行區以“大零號灣”科技創新策源功能區為引領 加快推進科技創新高水平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的通知
閔府規發〔2024〕2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管委會,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公司,有關單位:
現將《閔行區以“大零號灣”科技創新策源功能區為引領加快推進科技創新高水平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閔行區以“大零號灣”科技創新策源功能區為引領 加快推進科技創新高水平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和對上海國際科創中心建設重要指示要求,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更好發揮科創資源集中優勢,聚焦高端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醫藥、航天航空等重點領域,強化前沿基礎研究、開展核心技術攻關、推動成果轉化落地、培育創新創業企業、加速創新人才集聚,以科技創新驅動產業轉型升級,高水平推進上海國際科創中心重要承載區建設,特制定本意見。
一、提升基礎創新策源能力
1.支持基礎研究先行區建設。設立區校合作資金,支持高校開展“基礎研究先行區”建設,對具有前瞻性、原創性、顛覆性、引領性的重大科學研究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加快形成一批重大原創性科研成果和核心技術。
2.布局基礎創新策源平臺。對國家實驗室、科研院所等科研基地,經認定后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對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牽頭新建或重組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等國家級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資助,上限300萬元。
3.發展高水平研發機構。支持各類創新主體建設市級研發機構,對新建(新認定)的上海市技術創新中心、上海市重點實驗室、上海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上海市外資研發中心等市級研發機構,給予上限300萬元的資助。對新建的新型研發機構,經認定給予建設經費資助;對運行滿一年的新型研發機構,根據發展成效給予運營經費資助。
4.推進院士工作站建設。發揮院士專家對企事業單位技術創新支撐作用,促進產學研深度合作,對新建的上海市院士工作站給予上限30萬元的資助。
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5.鼓勵重大科技項目研究。對由企業承擔的國家級、市級立項資助的科技計劃項目,經認定后按照上級資助資金的20%給予配套資助,其中國家級上限300萬元、市級上限100萬元。
6.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探索“揭榜掛帥”項目機制,支持區內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以及其他企業合作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組織實施閔行區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的,給予上限1000萬元的資助。
三、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孵化
7.大力育孵科創企業。對經市級眾創空間及高校學生創新中心等機構預孵化的創業團隊給予5萬元開辦費資助。對入駐在市級科創載體及重點區域等范圍內的“硬科技”科創企業,給予開辦費資助,上限30萬元;給予前三年房租補貼,每年上限20萬元。對經市級科創載體等培育的優質企業,給予購置或租賃辦公用房補貼,上限100萬元。引導和支持天使投資、創業投資投向優質科創項目和企業。
8.建設高質量(培育)孵化器。依托高校、園區、鏈主企業建設一批產業領域聚焦、專業能力凸顯、示范效應明顯的高質量(培育)孵化器,育孵“硬科技”科創企業。對上海市高質量(培育)孵化器,給予建設經費和運營經費資助。布局建設概念驗證中心、中試熟化平臺等公共服務平臺,對經認定的平臺,給予建設經費和運營經費資助。
9.提升科創載體能級。對孵化成效顯著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根據能級、規模和發展成效,分別給予上限200萬元、上限100萬元的服務績效資助。
10.支持大學科技園高水平發展。支持大學科技園進一步強化科技成果轉化、科技企業孵化、科技人才培育、集聚輻射帶動等核心功能,根據發展成效,給予上限200萬元的服務績效資助。
11.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對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主體的科技成果完成人,以轉化高質量科技成果為目的創辦企業的,給予一次性房租及開辦費資助,上限50萬元。
12.支持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鼓勵企業承擔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對經認定的有效期內項目,根據市相關規定,每年給予上限500萬元的資助。
13.營造創新創業氛圍。鼓勵企業參加中國、上海市創新創業大賽,對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給予15萬元資助,對上海市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按照上級支持資金給予1:1配套資助。舉辦“大零號灣”國際創新創業大賽。支持在閔行舉辦科技創新創業主題活動,按層次、規模、體量,給予活動費用50%的補貼,上限30萬元。
四、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發展
14.推動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支持設立與科創企業生命周期相銜接、與科創融資相匹配的創業投資或私募投資基金,設立上海“大零號灣”創新策源私募基金,投早、投小、投長、投“硬科技”,為初創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對新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創投基金,政府引導基金予以傾斜支持。
15.加強科技金融支持。支持高校學生創新創業,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企業,通過閔行區科技創業公益基金給予免息免抵押信用貸款資助,上限50萬元。對獲得科技信貸的企業,給予利息補貼,上限10萬元;給予擔保(保險)費補貼,上限20萬元。對獲得市級創業責任保險保費補貼的企業,按照上級支持資金給予1:1配套資助。
16.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對上一年度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5萬元資助;對有效期滿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資助。
17.支持科技新銳企業發展。發布“大零號灣”科技新銳企業榜單,對當年度評選為“科技新銳企業”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資助。
18.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對被評為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的,按照上級支持資金給予1:1配套資助。對被認定為閔行區科技小巨人企業的,授予“閔行區科技小巨人企業”稱號。
五、加速科技創新人才集聚
19.集聚全球優秀創新創業人才。實施“春申金字塔人才計劃”,吸引一流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對符合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入選市級、區級全球杰出人才的,給予資金資助和人才優享服務。
20.為各類人才安居樂業提供優質服務。提升人才服務效能,針對人才關心的落戶、安居、醫療保障、子女教育、投融資、出入境等“關鍵小事”提供便利化服務。
六、附則
(一)本意見適用于依法成立且符合閔行區發展規劃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二)本意見中各條政策的具體實施,依據操作細則執行,經過必要的申報、評估、認定等流程后,按照上述標準給予相應的支持,上級文件有明確配套要求的按照要求執行。
(三)本意見自2024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4月7日。如與上級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規定為準。
(四)本意見由閔行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