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楊浦區關于促進樓宇經濟發展辦法》的通知
楊發改規范〔2021〕1號
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調動各方發展樓宇經濟的積極性,全面提升區域樓宇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特制定《楊浦區關于促進樓宇經濟發展辦法》,并經2021年區政府第128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楊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楊浦區財政局
上海市楊浦區投資促進辦公室
2021年6月1日
楊浦區關于促進樓宇經濟發展辦法
??第一條 目的意義
??為加快建設高標準人民城市實踐區、高能級科技創新引領區、高水平社會治理先行區、高品質生態生活融合區,充分調動各方發展樓宇經濟的積極性,全面提升區域樓宇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不斷提高樓宇經濟發展能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扶持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在楊浦區內設立,以對外出租辦公場所并提供相關管理和服務為主要經營業務的樓宇運營主體,包括產權方自行運營的企業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已享受科技園區、創意園區等政策的樓宇管理主體不適用本辦法。
??(二)資格認定
??1、本辦法所指樓宇為區域內單體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商業、商務等載體資源;2、樓宇資源年度區域貢獻達到規定要求或樓宇企業落地率達到40%及以上;3、樓宇管理運營主體積極配合區投促辦、各街道等相關部門做好樓宇信息采集和維護。新建樓宇只需滿足條件1和3,一年后按既有樓宇條件進行資格認定。
??第三條 鼓勵政策
??鼓勵國內外大企業、大集團建設總部樓宇,鼓勵社會力量在楊浦區建設運營高品質商務樓宇,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樓宇資源給予以下獎勵。
??(一)鼓勵樓宇做大做強
??1、基礎獎勵。對通過資格認定的樓宇,根據樓宇區域貢獻給予樓宇業主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一定獎勵。
??2、成長獎勵。以認定上年度注冊在樓宇內企業產生的區域貢獻為初始基數,按區域貢獻增幅給予樓宇業主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一定獎勵。并給予樓宇運營團隊一定獎勵,用于個人激勵。
??基礎獎勵和成長獎勵扶持總額每年度單幢樓宇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鼓勵樓宇提高落地率
??以認定上年度樓宇企業落地率為初始基數,樓宇企業落地率達到40%及以上,且企業落地率增長10個百分點及以上,給予樓宇業主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一定獎勵。
??(三)聚焦重點優先產業
??符合人工智能、數字文化、現代設計、科技服務、節能環保等我區“十四五”規劃產業發展導向的企業租賃面積達到總租賃面積50%及以上的,經區樓宇(園區)服務管理辦公室評估,給予樓宇業主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一次性獎勵。
??(四)鼓勵打造億元樓宇
??樓宇內企業經濟貢獻首次超過億元的,給予樓宇業主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鼓勵新建樓宇早出效益
??新建樓宇第一年租賃(銷售)面積達到50%及以上,且樓宇企業落地率達到40%及以上的,給予樓宇業主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一次性獎勵,主要用于團隊個人獎勵。
??(六)鼓勵既有樓宇提升品質
??實施城市更新、樓宇更新改造或通過完善員工就餐、停車等樓宇配套設施提升樓宇品質的,按審計后的改造費用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四條 樓宇管理
??(一)區樓宇(園區)服務管理辦公室(主任單位為區投促辦)建立區域樓宇經濟信息系統,實現樓宇信息共享,主要包括樓宇等載體資源的空置率、單位面積產出、稅收落地率等;
??(二)加強各街道屬地載體管理職能,定期排摸轄區內商務載體底數,梳理載體入駐企業情況。要充分整合屬地各部門力量,發揮條線優勢,優化載體營商環境,加大對運營主體對本區樓宇經濟工作的認同感,共同提升商務載體企業落地率和樓宇經濟發展能級。
??(三)建立資源共享機制,針對不同企業的發展需求,在全區范圍內整合可招商樓宇資源,實現樓宇資源與市場的有效對接。區域樓宇經濟信息系統中的信息作為對商務樓宇落實政策時認定的依據。
??第五條 操作程序
??(一)建立樓宇認定制度
??由區樓宇(園區)服務管理辦公室確定樓宇的獎勵資格,明確獎勵對象(業主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后,方可享受本辦法扶持。
??(二)政策申請
??樓宇業主或其委托的運營主體向區投促辦提出申請,經區樓宇(園區)服務管理辦公室復審并報區產業政策聯席會議審定后按產業扶持相關流程實施。
??第六條 附則
??(一)本辦法自2021年8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二)本區原有政策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本辦法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或上海市頒布新規定,則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