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楊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區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楊人社〔2020〕12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認定有關工作的通知》(滬人社就〔2019〕320號)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區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管理,推進本區創業孵化基地(以下簡稱“孵化基地”)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提升孵化基地孵化創業項目、扶持企業發展、帶動地區就業功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區級孵化基地的評審認定
??(一)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區級孵化基地的單位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以創業孵化為主營業務,在本區擁有一定規模的創業孵化場所、必要的附屬設施及配套基礎設施,其中實際用于創業孵化的建筑面積(以下簡稱“孵化面積”)不得小于2000平米;同時,基地為創業項目提供預孵化場地的面積不小于250平米。
??2.運營管理機構注冊在楊浦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具有創業孵化或企業管理服務相應專業資質。無違法違紀行為和未了結的法律、經濟糾紛,基地運營時間在參與評審認定當年的3月底前已滿一年以上。
??3.創業孵化功能完善,創業孵化流程、準入與退出機制、創業孵化服務規程、日常運作管理等管理制度健全。
??4.政府幫扶創業實體(包括創業團隊及創業組織)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創業孵化效果明顯,最近一個統計年度(以下簡稱“統計期”,統計年度指上年四月至當年三月)入孵的創業實體孵化成功率不低于50%;統計期末在孵創業實體數不少于20戶,其中預孵化創業項目不少于5個,預孵化期不超過6個月;統計期內所孵化創業實體帶動就業人數不低于200個。
??(二)申報推薦
??1.符合認定條件的基地,通過區各委辦局、街道、眾創空間促進會推薦及基地自薦的方式,填寫《楊浦區創業孵化基地申報表》,并附營業執照、產權證明、運行管理協議、孵化成效證明等相關材料,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認定申請。
??2.對于同一家服務管理機構在本區運營的兩個及以上基地,視作一個基地進行申報認定。
??(三)認定流程
??每年4月份啟動認定申報工作,將組織區域內相關委辦局及社會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小組,通過實地走訪、集中答辯的方式,對申報單位進行綜合評分。根據評審結果,經社會公示后認定為“楊浦區創業孵化基地”,并發文確認。
??二、關于區級孵化基地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經認定的孵化基地在做好自身創業孵化服務的同時,應積極配合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開展和推進各項創業工作,及時上報數據報表、企業運營、創業活動等信息,并加強與所在街道創業工作部門的聯動,推動創業政策落地,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
??(二)信息變更
??經認定的孵化基地,若名稱、運營管理機構、孵化場所地址、孵化面積等基本情況擬發生變更,應提前30天以上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區級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及管理相關規定給予指導性意見。孵化基地在相關信息變更后30日內,應攜帶相關營業執照、產權證明、運行管理協議以及孵化成效等相關材料,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信息變更的報備申請,并重新填報原“申報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就變更情況進行材料審核、實地走訪。經審核符合申報認定條件的予以變更;經審核不再符合認定條件的,予以撤銷。
??(三)年度評估
??1.每年6月份啟動上年度工作評估,組織區域內相關委辦局及社會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小組,對認定滿一年以上的孵化基地的孵化成效進行評估。對于運營機構發生變更且運營時間不足六個月的孵化基地,不納入評估范圍;對于不符合認定條件或存在不再運營情況的孵化基地,不納入評估范圍且予以摘牌處理。
??2.每年將根據市級創業孵化基地上年度有關評估要求制訂區級孵化基地上年度評估方案,明確孵化基地評估工作具體安排。
??3.根據《上海市楊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楊浦區關于做好扶持創業帶動就業的實施辦法>、<楊浦區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辦法>的通知》(楊人社〔2019〕32號)文件精神,評審小組對各孵化基地開展綜合評定,評定結果分為A、B、C、D、E五個等級(其中,E為評估不達標),對獲得A、B、C等級的孵化基地給予相應補貼。補貼應用于孵化基地日常運營管理、創業服務等。
??4.每年從區級孵化基地中擇優推薦申報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
??(四)退出管理
??對于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孵化基地,將取消其孵化基地稱號,予以退出孵化基地的范圍:
??1.經年度工作評估,連續兩年評估為E級或連續三年評估為D級的;
??2.孵化基地主動申請退出孵化基地范圍的;
??3.在評估申報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日常管理中不誠信、有重大投訴或違法違規等情況的。
??三、其他
??1.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委托區公共實訓基地管理服務中心開展孵化基地日常管理及評估工作;
??2.本通知與《上海市楊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楊浦區關于做好扶持創業帶動就業的實施辦法>、<楊浦區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辦法>的通知》(楊人社〔2019〕32號)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3.本辦法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楊浦區創業孵化基地申報表
上海市楊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20日
??附件:
楊浦區創業孵化基地申報表
基地名稱 | |||||||
基地地址 | 郵編 | ||||||
運營管理方 | 啟用時間 | ||||||
組織機構代碼 | 員工人數 | ||||||
負責人 | 電話 | ||||||
聯系人 | 電話 | ||||||
基地簡介 | |||||||
場地概況 | 預孵化面積 | 孵化面積 | |||||
收費情況(寫出具體標準): | |||||||
孵化成效 | 期末在孵項目 | (個) | 累計孵化項目 | (個) | |||
期末在孵企業 | (家) | 累計孵化企業 | (家) | ||||
帶動就業總數 | 孵化成功率 | ||||||
基礎設施 | 硬件:□桌椅 □電腦 □電話 □網絡復印 □傳真 □商務會議室 軟件:□專業管理團隊 (人) □園區扶持政策: □其他: (請園區根據實際情況在項目上打√) | ||||||
基礎服務 |
□公 位: □注冊代辦: □財務代理: □法務咨詢: □其他: (請在園區目前已有的項目前打√,并寫明服務項目的單價) | ||||||
特色服務 | (如:投融資服務、品牌活動等,請簡要說明)
| ||||||
主要榮譽 | |||||||
制度概述 | |||||||
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 |||||||
推薦單位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本表正反打印,一式兩份)
??填表說明
??1.孵化基地基本信息應按要求據實填報。如有個別項目無法填報,須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一欄中作出說明。
??2.基地簡介主要用于對基地的宣傳,包括基本情況、服務對象、工作業績等內容。
??3.基礎服務及特色服務,除表中羅列以外,還可根據孵化基地實際情況進行補充(相關證明材料另附)。
??4.制度概述應填報孵化基地業已建立的主要管理服務工作制度。如:入孵創業項目評選辦法、入孵創業項目考核辦法、服務項目與服務流程、物業使用與管理章程、孵化基地工作人員守則等(相關證明材料另附)。
??5.榮譽概述應填報孵化基地獲得的主要榮譽。如:某年被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某年被市科技部門認定為市級科技孵化器等(相關證明材料另附)。
??6.孵化成功率=孵化成功實體數/(孵化期滿實體數+在孵化協議期內完成法定登記注冊且孵化協議尚未到期的實體數)×100%
??孵化成功是指下列兩種情形:
??(1)入孵時未進行法定登記注冊手續的入孵實體,在孵化協議期內完成法定登記注冊。
??(2)入孵時已完成法定登記注冊的實體,在孵化協議到期時處于正常經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