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財規〔2023〕1號
各鎮、街道,嘉定工業區、菊園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各區屬國企:
??現將《“嘉定科創貸”批次擔保業務實施方案》予以印發,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嘉定區財政局
??2023年3月15日
“嘉定科創貸”批次擔保業務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海市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行動方案》《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企業服務的實施意見》,創新完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進一步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增信和財政資金杠桿撬動作用,加大財政、金融支持服務實體經濟力度,支持嘉定區科創型中小微企業及各類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有效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嘉定區擬繼續深化與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融資擔保中心”)合作,共同推進“嘉定科創貸”批次擔保業務,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源配置、穩定經濟職能,更好地落實“六穩”“六保”任務,積極支持企業紓困發展,保持本區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建成現代產業體系,科技創新能力在長三角區域處于領先地位,搭建市區聯動的“政府+擔保+銀行”政策性融資服務聯動平臺,建立以“政府統籌、各方推薦、擔保增信、銀行承接”為主要內容的四方合作新機制。暢通合作渠道,發揮增信保障作用,降低科創型中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推動科技創新持續提升,讓科技嘉定更具硬實力,為嘉定“十四五”期間上海科創中心重要承載區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基本建成創新活力充沛、融合發展充分、人文魅力充足的現代化新型城市提供新動能。
??二、支持范圍和對象
??(一)主要支持企業范圍與對象
??1.支持范圍:汽車“新四化”、智能傳感器及物聯網、高性能醫療設備及精準醫療、在線經濟、智能制造、文創、符合都市現代綠色導向的各類農業經營主體等產業。
??2.支持對象: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獲得國家、市創新創業大賽優勝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市科委認定的市科技型企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區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各類研發機構、研發平臺、孵化器平臺等,被各類市場化私募股權基金或政府引導基金投資的初創型企業,上市企業培育庫內的企業等。
??上述企業需注冊地在本區,符合工信部對中小微企業的相關規定,企業實際控制人或主要股東信用記錄良好,企業無重大違法違約記錄,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商業模式、誠信合法經營。
??除以上支持范圍和支持對象之外的,其他有融資需求的中小微企業,經相關單位推薦并審核認定后也可納入支持范圍。
??(二)不予納入的企業范圍與對象
??1.企業不能做到依法經營,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主要股東)近兩年曾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涉農企業為近三年曾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
??2.企業存在影響債務償付能力的未決訴訟;
??3.其他不符合《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貸款擔保運作規則》規定的擔保條件及范圍的企業。
??三、操作流程
??(一)推薦“需求名單”
??1.各街鎮、集團公司推薦
??各街鎮、集團公司負責排摸轄區內有融資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對所轄范圍內有融資需求并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應報盡報。
??2.銀行推薦
??各合作銀行負責對本行存量貸款企業及目標落戶企業進行排摸梳理,將符合“嘉定科創貸”要求的企業名單報送至區財政局。
??3.各職能部門推薦
??(1)區經委負責排摸上報的企業包括:專精特新企業、經濟貢獻突出企業、擬上市及培育庫內的企業等。
??(2)區科委負責排摸上報的企業包括: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已獲得科技履約貸的企業等。
??(3)區農業農村委負責排摸上報的企業包括:區內符合要求的涉農企業。
??(4)區工商聯、區臺辦、僑聯負責排摸上報的企業包括:所屬相關會員企業、區內相關臺資企業和僑胞企業等。
??相關職能部門將符合要求的需求企業名單應報盡報至區財政局。
??4.企業自薦
??企業通過上海市“一網通辦”的嘉定區企業專屬網頁、“嘉定財政”微信公眾號等方式自行推薦,企業自薦的名單交由對應街鎮審定。
??以上推薦上報工作為動態性,后續遇新增融資需求企業,可作動態補充。
??(二)簽署協議
??1.確定合作銀行
??以“保質、保量、保障企業解決融資難題”為宗旨,由市融資擔保中心、嘉定擔保公司會同區財政局按照相關程序擇優選定區“嘉定科創貸”批次擔保業務合作銀行。
??2.簽署協議
??市融資擔保中心或嘉定擔保公司、區財政局、合作銀行在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以簽署三方協議的形式,共同確認在我區合作開展“嘉定科創貸”批次擔保業務。
??(三)形成“需求名單”
??區財政局匯總各街鎮、集團公司、銀行、區相關職能部門推薦的企業名單,對名單內的企業進行初審后,報市融資擔保中心或嘉定擔保公司進行審核,形成《嘉定區“科創貸”批次擔保業務需求名單》(以下簡稱“需求名單”),最終將“需求名單”內的企業推薦給合作銀行。
??(四)審批放款
??合作銀行按照與市融資擔保中心或嘉定擔保公司、區財政局簽署的相關三方協議,對單戶授信額度在1000萬元(含)以下的企業自行審批、放款,市融資擔保中心或嘉定擔保公司采用事后備案方式提供擔保,并對不超過代償上限部分承擔保證責任。對于符合貸款條件的企業,合作銀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授信。
??(五)風險控制
??合作銀行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規定的基礎上,全力滿足“需求名單”內企業的合理貸款需求。各銀行在貸款審批過程中發現有重大違紀違法、重大風險及誠信問題的企業,需上報市融資擔保中心或嘉定擔保公司、區財政局,經聯合審批一致否決后,將其從名單中剔除。各街鎮、相關職能部門在推薦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違紀違法、重大風險及誠信問題的企業,也可將其從名單中剔除。市融資擔保中心或嘉定擔保公司、區財政局對“需求名單”和融資額度動態跟蹤管理,適時做出動態調整。
??(六)跟蹤管理
??區財政局每月對合作銀行放款情況進行跟蹤統計與核對,“需求名單”企業貸款發放完成后,由市融資擔保中心承保的業務,各合作銀行及時向市融資擔保中心備案,并按時向區財政局報送相關數據。由嘉定擔保公司承保的業務,各合作銀行按時向區財政局報送相關數據。
??四、支持內容
??(一)授信額度:“嘉定科創貸”授信額度為50億元,單筆貸款授信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含),特殊重大的事項申請“一事一議”程序。
??(二)貸款品種:流動資金貸款。
??(三)貸款利率:不高于人民幣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利率)。
??(四)擔保比例:根據各合作銀行與市融資擔保中心或嘉定擔保公司簽訂的合作協議而定。
??(五)擔保費率:擔保額的0.5%(按企業實際支付市融資擔保中心或嘉定擔保公司擔保費進行補貼)。
??(六)風險控制率:風險控制率最高不得超過實際貸款擔保金額的5%,其中:市融資擔保中心或嘉定擔保公司承擔4%,對于4%—5%的部分區級財政承擔(區級風險補償金另行安排)。
??(七)政策扶持:對納入“嘉定科創貸”批次擔保業務“需求名單”內的企業實際承擔的擔保費給予補貼,擔保費補貼在企業還清貸款本息后向區財政局申請。企業符合相關主管部門的貼息政策繼續按原渠道申請享受。
??五、工作保障
??(一)各街鎮、集團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合作銀行應按照要求,嚴格執行報送程序和篩選標準,擇優推薦確有融資需求的我區中小微企業。
??(二)對于配合度、業務完成度較高的合作銀行,區財政局作為今后開展政銀合作、年度考核的參考依據和指標。
??六、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23年4月16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原《嘉定區財政局關于印發〈“嘉定科創貸”批次擔保業務實施方案〉的通知》(嘉財規〔2021〕1號)同時廢止。
??附件:嘉定區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需求企業推薦表
附件
嘉定區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需求企業推薦表
??推薦單位(蓋章): 日期: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批次: 單位:萬元
序號 |
企業 名稱 |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支持 類型 |
年營業 收入 |
從業 人員 |
期望融資規模 |
融資需求期間 |
已有借款總額 |
法定 代表人 |
企業 聯系人 |
聯系 電話 |
企業經營 地址 |
稅收 所屬地 |
企業 類型 |
行業 類型 |
基本戶開戶行 |
所屬 園區 |
上市 板塊 |
備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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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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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填表說明:
??1.企業名稱:填寫企業全稱;
??2.支持類型請填寫編號,同時符合兩項以上的編號都要填寫:⑴汽車“新四化”企業 ⑵智能傳感器及物聯網企業 ⑶高性能醫療設備及精準醫療企業 ⑷在線經濟企業 ⑸智能制造企業 ⑹文創產業企業 ⑺符合都市現代綠色導向的各類農業經營主體⑻高新技術企業⑼科技小巨人企業 ⑽創新創業大賽優勝企業 ⑾科技型企業 ⑿“專精特新”企業 ⒀區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企業⒁各類研發機構、研發平臺、孵化器平臺⒂被各類市場化私募股權基金或政府引導基金投資的初創型企業、上市企業培育庫內企業⒃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
??3.企業經營地址、稅收所屬地:請填寫完整;
??4.企業類型:中型、小型、微型,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5.行業類型:⑴農業;⑵工業(制造業,熱力及水生產和供應業);⑶建筑業;⑷批發業;⑸零售業;⑹交通運輸;⑺信息傳輸業(包括互聯網和相關服務);⑻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⑼其他行業(科研和技術服務業,文化體育等),參照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6.年營業收入數按上年度會計報表數據填報;
??7.已有借款總額按截止到填報日數據填報;
??8.上市板塊請填寫是否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科創板、擬上市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