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海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上海市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就做好本區建設和交通市場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及時準確,公開透明
??黃浦區建設和交通市場信用信息管理活動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確保信用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二)完善制度,加強管理
??建立完善信用工作機制,強化建設和交通領域信用管理,在信用信息記錄、共享、公開、應用過程中,加強信用信息安全保障和信用主體權益保護。
??(三)強化應用,開展獎懲
??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公開,促進信用信息開放共享、融合互通和充分利用。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開展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二、職責分工
??黃浦區建管委(以下簡稱區建管委)負責本區建設和交通市場信用信息的監督管理和綜合協調。
??黃浦區建筑業管理所(以下簡稱區建管所)負責采集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的不良行為信息。
??黃浦區建筑建材業安全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區安質監站)負責采集并歸集安全質量監管中發現的不良行為信息。
??三、工作要求
??根據市建管委、市交通委的關于信用建設的要求,開展市場主體基本信息、良好行為信息、不良行為信息收集和異議處理工作,以及不良行為信息信用修復工作;組織本區建設和交通領域信用評價工作,推動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門信用信息共享、互聯互通,加強信用信息在建設工程招投標、行政執法、資質資格準入、事中事后監管、表彰評優等活動中的應用。
??四、權利義務
??涉及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在市場信用信息管理中的義務和權利等相關事宜,按照《上海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上海市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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