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本鎮政府投資小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優化項目基礎建設程序,加強廉政建設,確保小型建設工程公開、公正、公平和規范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投資條例》《上海市崇明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崇明區政府投資小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所指的小型建設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國家、市、區或鎮級政府性資金,且投資總額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具體包括:
??(一)農業、水務、能源、交通、城鄉公用設施等基礎性項目;
??(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社會保障、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等公益性項目;
??(三)黨政機關辦公樓及管理用房等項目;
??(四)社區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務設施項目;
??(五)區級、鄉鎮有關部門認為需納入的其他小型建設工程。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成立小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分管負責人和紀檢監察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所屬相關部門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項目辦(規保辦)。
??項目主管單位(部門)職責:意向提交、合同簽訂、技術交底、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組織完工驗收、資金撥付等工作。
??項目辦職責:小型工程基礎建設性程序指導、項目審價、材料歸檔等工作。
??三、小型建設工程程序管理
??(一)項目報批管理
??各單位在小型建設工程管理過程中應遵循集體決策、手續完備的原則。
??1.各單位應在每年年底前向領導小組申報次年項目。
??2.領導小組根據項目可行性、必要性和輕重緩急等原則及資金落實情況統籌安排小型項目。
??3.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實施項目后,委托有資質的機構編制詳細的工程預算。
??4.各單位應委托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公司作為投資顧問,嚴格控制各項費用。
??5.各單位嚴禁拆分項目。總投資額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區發展改革委立項批復;總投資額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報陳家鎮人民政府立項批復。
??(二)工程采購管理
??1.5萬元以上(含5萬元)100萬元以下的小型項目通過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明確該項目按批復的工程建安費(預算)下浮比例后,直接選擇并確定與工程項目規模相匹配的施工企業簽訂施工合同(100萬元(含)以上納入建設管理流程的建設項目,未達到公開招投標數額標準的非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可參照執行。未達到公開招投標數額標準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通過政府采購平臺采用競爭性磋商的方式確定施工企業并簽訂施工合同)。
??2.對涉及公共安全、重大活動等急需修建的小型建設工程,可經黨政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后,擇優選擇施工企業先行施工,最后根據實際工程量審價后撥付工程款。
??3.小型建設工程中貨物和服務采購,列入當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執行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
??4.總投資額5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實行簡易流程,由項目建設單位直接選擇與工程項目規模相匹配的施工企業簽訂施工合同。
??(三)施工企業名錄庫
??各單位會同項目辦從施工企業名錄庫中邀請不少于3家與工程項目規模相匹配的施工企業報黨政領導班子擇優選定。
??施工企業名錄庫由近三年參與過或有愿意參與本鎮小型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企業組成,篩選條件如下:
??1.必須具備施工企業證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2.三年內無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且信譽良好;
??3.文明施工,積極妥善處理施工矛盾;
??4.不拖欠民工工資、不拖延工程期限;
??5.積極配合做好創城創衛等相關工作。
??工程項目出現轉包或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情形的,一票否決,并從名錄庫中剔除,三年內不得入庫。
??(四)施工管理
??1.項目變更設計。在施工過程中,因客觀原因需要變更設計內容的,建設單位(部門)應當向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設計單位變更設計。
??2.項目工作量變更。嚴格控制因增加使用功能、提高標準等級而增加的工程量。凡屬非增加使用功能、提高標準等級而增加的工程量,項目建設單位(部門)應當向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經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并由建設方、施工方和投資顧問共同簽證確認。工作量的變更應嚴格控制在原建安費的5%以內。
??未按上述規定進行審批,擅自變更設計、增加工程量的,在工程結算時,增加部分的工程款不予認定。
??(五)安全質量管理
??1.項目質量管理。涉及專業工程的,行業有專門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及規章無明確規定的,由項目建設單位(部門)負責質量監督管理或委托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2.項目安全管理。小型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應是具有施工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的施工企業,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3.項目竣工驗收。工程項目竣工后,由項目建設單位(部門)組織參建單位進行工程驗收,并簽訂《工程建設項目驗收單》,自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提交項目辦備案。
??(六)資金管理
??工程款的撥付應經投資監理審核后按合同約定履行。
??(七)檔案管理
??小型建設工程項目應建立完善檔案。其中,應歸檔的資料包括:工程項目立項批文、集體討論的會議紀要、工程、咨詢單位合同、施工圖設計文件、施工合同、施工企業證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本辦法從2023年12月15日開始實施。原《陳家鎮政府投資小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辦法》(滬崇陳府〔2020〕160號)作廢。上級如有新的規定,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上海市崇明區陳家鎮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