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填報2021年度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的通知
青財采〔2022〕36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級預算單位、街道辦事處:
??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第十八條和《關于印發〈上海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滬財采〔2022〕1號)第十五條規定,請各預算單位按照簡易操作手冊(詳見附件)如實、完整填報2021年度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考慮到“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公告”功能模塊剛剛上線,本次填報時間截止到7月15日。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后續監督局會抽查部分區執行中小企業預留份額情況。
??特此通知。
??附件:
??1.關于“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公告”功能權限設置說明
??2.(區級)中小企業預留項目執行情況公告-簡易操作手冊
??上海市青浦區財政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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