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篇>
??關于房源籌措和認定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如何籌措?
??答:本區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房源籌措主要來自新建類項目和改建轉化類項目。新建類項目中主要包括在租賃住房用地上建造的租賃住房項目及新建商品房按配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改建轉化類項目主要包括非居住存量房屋,如:低效使用的商務樓、園區、廠房、賓館等資源改建轉化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問:什么樣的項目可以申請認定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答:主要分為以下兩種項目:
??一、既有項目,指已經建成或在建的租賃住房項目,包括租賃用地上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上的、非居用地上配套建設的、非居存量住房改建的及居住用地上配建的租賃住房項目。
??二、新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其中包括新建非居存量住房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問:提交認定申請材料后多久可以完成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流程?
??答:對于既有項目及適用于簡易認定程序的新建項目,區房管部門收到認定申請材料審核通過、材料齊全的,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保障性租賃住房認定申請書》。當新建商品住房按不低于15%比例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或土地出讓合同明確建設內容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或租賃住房的,適用于簡易認定程序。對于新建非居存量住房改建的項目,區房管部門在與區相關部門聯合會審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保障性租賃住房預認定意見。
??問:認定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后企業可以獲得哪些政策支持?
??答:認定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后非居用地改建項目用水、用電、用氣、有線電視按照居民標準收取費用;企業可參與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基礎資產的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工作。
??問:如何申請認定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答:可以向上海市長寧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詳情請撥打電話22050671咨詢。
<個人篇>
??關于申請入住和租期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需要哪些條件?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人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本市合法就業且住房困難的在職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二、在本市一定區域范圍內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確定。計算家庭人均建筑面積時應包含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擁有的產權住房及承租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積。如:申請本區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那么申請家庭位于浦西7個中心城區及外環以內的浦東新區所有的住房都需要納入住房建筑面積計算。
??問:申請人如何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答:申請本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家庭可以通過單位或由本人直接向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出租方提出申請,由出租方進行資格審核,其中在本市的住房情況由住房保障機構按規定予以核查;通過審核后,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合同期限為多長時間?到期后可不可以續租?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租住期限應為長租模式,合同簽訂期限一般不少于1年,最長不超過3年,具體期限以與出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為準。合同到期后,若租客仍符合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條件的,可以續租;若不符合,則須退出。
??關于租賃價格和房型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賃價格如何確定?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定價由出租方制定,租賃價格為項目周邊同品質、同地段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價格的九折以下,初次定價前由專業的房地產評估公司對租金價格進行評估,并報區房管部門備案。租金年漲幅不得高于同地段市場租賃住房同期水平,且不高于5%。
??問: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型有哪些,什么樣的家庭可以申請兩房或三房?
??答: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型主要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具體房型由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出租方確定,如:項目中包括一房、二房及三房,那么單身人士及三人以下的家庭可以申請一房或兩房,二孩、三孩家庭可以申請兩房或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