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中央關于金融工作以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方針、政策,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本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政策、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以及相關金融政策,并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2.根據中央關于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以及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研究擬定本市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本市金融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完善對各類金融機構、金融人才的服務體系,研究提出引進、服務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工作措施,并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加強對金融人才的公共服務,推進金融人才職業能力認證體系建設;為各類金融機構在滬發展提供更為完善的服務平臺、服務措施;配合市有關部門發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4.推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推進貨幣、外匯、股票、債券、商品期貨、金融衍生品、保險、黃金市場等建設,支持金融市場開展產品和工具創新,促進金融市場協調發展;為金融市場登記、托管、清算、結算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服務和支持;促進金融機構體制建設,牽頭擬定促進金融機構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并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鼓勵和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總部以及大型金融機構營運中心集聚本市,加強對在滬金融機構的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推進金融創新成果在本市實施和應用;牽頭擬定促進航運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并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5.推動金融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擬定促進金融服務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引進金融機構加大對本市社會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開發適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金融產品、金融業務;擬定有效利用擔保機制加大信貸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并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協調建立金融資源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對接機制,加強交流和信息溝通,促進業務合作;支持地方社會管理工作引入商業保險機制。
6.受市國資管理部門委托,按照國家金融國資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承擔地方金融國資日常監管工作;提出地方金融國資總體布局的建議;負責市屬金融企業的管理,推進市屬金融企業完善法人治理機制和改革發展,提出優化地方金融資源配置和戰略重組的建議,并會同市有關部門實施。
7.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會同區縣政府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與市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促進股權投資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在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會同市有關部門建立和管理本市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權轉讓市場。
8.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業發展,參與擬定促進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咨詢、精算公估、金融資訊等與金融業密切相關的中介服務機構發展的政策、規劃,并配合市有關部門實施。
9.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本市企業上市審核工作,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推進本市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并購重組。
10.會同市有關部門編制金融功能區域布局規劃,完善本市金融業空間布局,加強對金融功能區的服務和指導。
11.促進區域金融合作,配合金融管理部門促進長三角地區的金融合作與協調發展;推動本市與內地其他地區金融合作、交流;推進本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在金融領域的合作、交流;加強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負責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宣傳、推介工作。
12.協助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整頓與規范金融秩序,保護銀行債券,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金融犯罪活動;會同金融管理部門和市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立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機制,協調處理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配合市有關部門推進金融業統一的征信平臺建設和信用環境建設。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5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部門預算是包括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本部以及下屬1家預算單位的綜合收支計劃。本部門中,行政單位1家,事業單位1家。2015年,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為74,89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預算74,787萬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中,基本支出2,595萬元;項目支出72,192萬元。財政撥款支出主要內容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57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經費。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科目81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醫療保險。
3.“金融支出”科目74,55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基本支出和推動金融中心建設、加強金融服務、集聚金融資源、促進金融業發展等項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96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
2015年部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編制部門: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
單位:元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項目 | 預算數 | 項目 | 預算數 |
一、財政撥款收入 | 747,870,000 |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574,424 |
1.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 747,870,000 | 二、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890,868 |
2.政府性基金 | 三、金融支出 | 746,475,484 | |
二、事業收入 | 1,082,844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1,012,068 |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 |||
四、其他收入 | |||
收入總計 | 748,952,844 | 支出總計 | 748,952,844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編制部門: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
單位:元
項目 | 財政撥款支出 | |||||
功能分類科目編碼 | 功能分類科目名稱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
類 | 款 | 項 | ||||
208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574,424 | 571,224 | 3,200 | ||
208 | 05 |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 574,424 | 571,224 | 3,200 | |
208 | 05 | 01 |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 571,224 | 571,224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 | 3,200 | 3,200 | |
210 |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806,988 | 746,988 | 60,000 | ||
210 | 05 | 醫療保障 | 746,988 | 746,988 | ||
210 | 05 | 01 | 行政單位醫療 | 680,580 | 680,580 | |
210 | 05 | 02 | 事業單位醫療 | 66,408 | 66,408 | |
210 | 99 |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60,000 | 60,000 | ||
210 | 99 | 01 | 其他醫療衛生支出 | 60,000 | 60,000 | |
217 | 金融支出 | 745,529,896 | 23,670,262 | 721,859,634 | ||
217 | 01 | 金融部門行政支出 | 45,529,896 | 23,670,262 | 21,859,634 | |
217 | 01 | 01 | 行政運行 | 22,356,924 | 21,287,702 | 1,069,222 |
217 | 01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17,561,632 | 17,561,632 | |
217 | 01 | 50 | 事業運行 | 5,611,340 | 2,382,560 | 3,228,780 |
217 | 03 | 金融發展支出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217 | 03 | 99 | 其他金融發展支出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58,692 | 958,692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58,692 | 958,692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積金 | 958,692 | 958,692 | |
合計 | 747,870,000 | 25,947,166 | 721,922,834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
編制部門: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
單位:元
項目 | 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編碼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名稱 | |
301 | 工資福利支出 | 14,909,250 |
302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9,412,000 |
303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529,916 |
304 | 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 | |
305 | 轉移性支出 | |
307 | 債務利息支出 | |
309 | 基本建設支出 | |
310 | 其他資本性支出 | 96,000 |
399 | 其他支出 | |
合計 | 25,947,166 |
2015年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單位:萬元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225 | 120 | 45.2 | 59.8 |
2015年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部門“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部門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合計為225萬元,包括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機關本部以及下屬1家與市級財政有經費領撥關系的預算單位2015年使用市級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120萬元,主要安排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國際金融合作交流、重大金融項目洽談、境外培訓研修、參加國際經濟金融論壇等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45.2萬元,主要安排市內因公出差、公務文件交換、日常工作開展等所需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接待費預算59.8萬元,主要用于安排全國性專業會議、國家重大政策調研、專項檢查以及外事團組接待交流等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所需住宿費、會場費、交通費、伙食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