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統計局主要職能
上海市統計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職能包括:
1.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本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制定本市統計政策、規劃,起草本市有關統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建立健全本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根據國家統一制度擬訂和實施本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本市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統一部署的本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本市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游、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金融、財政、稅收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5.組織實施能源、固定資產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6.統一評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建立和完善服務業統計調查方法和指標體系,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7.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收集、整理并提供國內各?。▍^、市)及主要城市的基本統計資料,開展比較研究。
8.依法開展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查處統計違法行為;依法審批(備案)本市統計調查項目和監督管理本市涉外調查活動;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
9.建立并管理本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本市各區縣、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區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0.協助區縣黨委管理區縣統計局局長、副局長;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管理由中央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11.收集、整理國際統計數據,組織實施統計工作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項目,組織實施國際間統計資料交換和統計交流合作項目。
12.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5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上海市統計局部門預算是包括上海市統計局本部以及下屬3家預算單位的綜合收支計劃。本部門中,行政單位1家,事業單位3家。2015年,上海市統計局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為11,86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1,688萬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中,基本支出6,765萬元;項目支出4,923萬元。財政撥款支出主要內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科目10,216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各類統計調查業務等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1,128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經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活動經費等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科目117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醫療保險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26萬元,主要用于繳納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2015年部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 |||
編制部門:上海市統計局 | 單位:元 |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項目 | 預算數 | 項目 | 預算數 |
一、財政撥款收入 | 116,876,653 |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103,910,177 |
1.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 116,876,653 |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11,284,912 |
2.政府性基金 |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1,174,596 | |
二、事業收入 | 470,976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2,257,944 |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 |||
四、其他收入 | 1,280,000 | ||
收入總計 | 118,627,629 | 支出總計 | 118,627,629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 ||||||
編制部門:上海市統計局 | 單位:元 | |||||
項目 | 財政撥款支出 | |||||
功能分類科目編碼 | 功能分類科目名稱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
類 | 款 | 項 | ||||
201 |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102,159,201 | 53,512,137 | 48,647,064 | ||
201 | 05 | 統計信息事務 | 102,159,201 | 53,512,137 | 48,647,064 | |
201 | 05 | 01 | 行政運行 | 53,496,057 | 52,396,057 | 1,100,000 |
201 | 05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10,101,644 | 10,101,644 | |
201 | 05 | 05 | 專項統計業務 | 29,712,920 | 29,712,920 | |
201 | 05 | 06 | 統計管理 | 850,000 | 850,000 | |
201 | 05 | 07 | 專項普查活動 | 3,250,000 | 3,250,000 | |
201 | 05 | 50 | 事業運行 | 1,116,080 | 1,116,080 | |
201 | 05 | 99 | 其他統計信息事務支出 | 3,632,500 | 3,632,500 | |
208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11,284,912 | 10,746,312 | 538,600 | ||
208 | 05 |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 11,284,912 | 10,746,312 | 538,600 | |
208 | 05 | 01 |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 11,111,768 | 10,734,768 | 377,000 |
208 | 05 | 02 | 事業單位離退休 | 11,544 | 11,544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 | 161,600 | 161,600 | |
210 |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1,174,596 | 1,132,596 | 42,000 | ||
210 | 05 | 醫療保障 | 1,132,596 | 1,132,596 | ||
210 | 05 | 01 | 行政單位醫療 | 1,098,864 | 1,098,864 | |
210 | 05 | 02 | 事業單位醫療 | 33,732 | 33,732 | |
210 | 99 |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42,000 | 42,000 | ||
210 | 99 | 01 | 其他醫療衛生支出 | 42,000 | 42,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257,944 | 2,257,944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257,944 | 2,257,944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積金 | 2,257,944 | 2,257,944 | |
合計 | 116,876,653 | 67,648,989 | 49,227,664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 | ||
編制部門:上海市統計局 | 單位:元 | |
項目 | 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編碼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名稱 | |
301 | 工資福利支出 | 32,773,933 |
302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21,359,800 |
303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3,004,256 |
304 | 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 | |
305 | 轉移性支出 | |
307 | 債務利息支出 | |
309 | 基本建設支出 | |
310 | 其他資本性支出 | 511,000 |
399 | 其他支出 | |
合計 | 67,648,989 |
2015年上海市統計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 |||
單位:萬元 |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200.57 | 132.18 | 51.22 | 17.17 |
2015年上海市統計局“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上海市統計局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合計為200.57萬元,包括上海市統計局本級以及下屬3家與市級財政有經費領撥關系的預算單位2015年使用市級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132.18萬元,主要安排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國際統計合作交流、境外培訓研修等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培訓費、伙食補助費、公雜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51.22萬元,主要安排編制內公務車輛報廢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內因公出差、公務文件交換、日常工作開展等所需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保險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接待費預算17.17萬元,主要用于安排全國性統計業務會議、重大統計方法及指標調研、統計技術指導及合作研究、統計專項檢查以及外事團組接待交流等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所需住宿費、會場費、交通費、伙食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