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能 |
1.貫徹執行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制度,并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制度。 2.管理和指導本市質量工作。貫徹國家質量發展綱要,指導區縣推進質量強區工作;組織實施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質量信用體系建設和名牌發展戰略;編制和發布質量狀況分析報告;監督和管理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3.管理和監督本市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和管理計量基準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負責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的組織制(修)訂、審批和發布;依法管理量值傳遞和溯源;負責計量器具制造、修理、銷售、使用、進口和對計量技術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推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健全和完善計量技術支撐體系。 4.管理和指導本市標準化工作。組織推進標準化發展戰略,實施政府標準化激勵引導政策;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推動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除食品安全標準以外的地方標準的組織制(修)訂、審批和發布;管理除食品安全標準以外的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負責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申報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物品編碼工作;推進標準化公共信息服務系統建設。 5.管理和監督本市檢測認證工作。負責對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各類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計量認證、資質認可和監督管理。鼓勵和引導各類組織開展管理體系和自愿性產品認證工作;負責對認證機構的辦事機構進行備案管理,負責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6.管理和監督本市產品質量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本市重點產品質量監控目錄,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管理和指導纖維及纖維制品質量監督和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國家規定強制性認證的產品;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管理和指導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鑒定工作;負責協調、指導處理產品質量申訴、舉報和咨詢工作。 7.管理和監督本市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質量安全工作。組織實施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工作;組織協調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本市商品包裝物減量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制定商品包裝的指導性規范,組織開展商品包裝物監督抽查和專項檢查。 8.負責本市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及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充裝單位及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許可;組織對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組織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并實施,組織、參與開展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總體狀況。 9.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質量、標準化、計量、檢測認證、特種設備,以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違法行為的執法查處。 10.建立健全本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體系。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市技術基礎發展規劃和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開展質量技術監督風險防控和應急管理工作,加強產品質量、特種設備安全等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協調推進質量技術監督窗口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專業學會等社會團體以及中介機構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11.參與推進本市節約能源法律法規的落實。負責對能源計量工作的監督管理,推進城市能源計量建設示范工作;負責組織節能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組織落實能源效率標識管理制度;推進節能產品和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工作;對高耗能特種設備實施節能監管;組織開展節能產品、能源效率標識、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符合性的監督檢查;開展對本市銷售的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和鍋爐、窯爐、經營性爐灶等設施使用的燃料標準符合性的監督檢查。 12.組織指導本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科研、信息化工作。 13.代表本市參加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國際交流和合作活動;負責《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技術壁壘協定》(WTO/TBT)有關標準和技術法規在本市的通報和咨詢工作。 14.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2015年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部門預算是包括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本部以及下屬31家預算單位的綜合收支計劃。本部門中,行政單位10家,事業單位22家。2015年,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為175,50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預算68,839萬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中,基本支出31,474萬元;項目支出37,365萬元。財政撥款支出主要內容如下: |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科目36,191萬元,主要用于質量技監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產品質量監督行政執法經費、食品相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經費、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經費、標準化管理經費、計量監管經費、認證認可監管經費等項目支出。 |
2.“科學技術支出”科目27,773萬元,主要用于科研單位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上海市標準化推進專項資金、科研單位業務費、檢驗檢測技術能力改造經費等項目支出。 |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2,718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科目1,125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在職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
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32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在職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
2015年部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 |||
編制部門: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單位:元 |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項目 | 預算數 | 項目 | 預算數 |
一、財政撥款收入 | 688,390,000 |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809,734,701 |
1.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 688,390,000 | 二、科學技術支出 | 840,869,681 |
2.政府性基金 |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50,133,488 | |
二、事業收入 | 575,020,000 | 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29,059,512 |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 157,960,484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25,210,848 |
四、其他收入 | 333,637,746 | ||
收入總計 | 1,755,008,230 | 支出總計 | 1,755,008,230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 ||||||
編制部門: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單位:元 | |||||
項目 | 財政撥款支出 | |||||
功能分類科目編碼 | 功能分類科目名稱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
類 | 款 | 項 | ||||
201 |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361,908,283 | 159,379,111 | 202,529,172 | ||
201 | 17 | 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 | 361,908,283 | 159,379,111 | 202,529,172 | |
201 | 17 | 01 | 行政運行 | 86,264,171 | 81,634,945 | 4,629,226 |
201 | 17 | 06 |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及業務管理 | 175,768,649 | 175,768,649 | |
201 | 17 | 07 | 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支持 | 21,068,297 | 21,068,297 | |
201 | 17 | 50 | 事業運行 | 78,789,166 | 77,744,166 | 1,045,000 |
201 | 17 | 99 | 其他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支出 | 18,000 | 18,000 | |
206 | 科學技術支出 | 277,731,917 | 107,370,027 | 170,361,890 | ||
206 | 03 | 應用研究 | 277,731,917 | 107,370,027 | 170,361,890 | |
206 | 03 | 01 | 機構運行 | 112,843,309 | 107,370,027 | 5,473,282 |
206 | 03 | 02 | 社會公益研究 | 112,494,940 | 112,494,940 | |
206 | 03 | 99 | 其他應用研究支出 | 52,393,668 | 52,393,668 | |
208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27,178,192 | 26,493,792 | 684,400 | ||
208 | 05 |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 27,178,192 | 26,493,792 | 684,400 | |
208 | 05 | 01 |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 11,271,552 | 11,271,552 | |
208 | 05 | 02 | 事業單位離退休 | 15,222,240 | 15,222,240 |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 | 684,400 | 684,400 | |
210 |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11,250,840 | 11,172,840 | 78,000 | ||
210 | 05 | 醫療保障 | 11,172,840 | 11,172,840 | ||
210 | 05 | 01 | 行政單位醫療 | 2,941,320 | 2,941,320 | |
210 | 05 | 02 | 事業單位醫療 | 8,231,520 | 8,231,520 | |
210 | 99 |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78,000 | 78,000 | ||
210 | 99 | 01 | 其他醫療衛生支出 | 78,000 | 78,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0,320,768 | 10,320,768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0,320,768 | 10,320,768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積金 | 10,320,768 | 10,320,768 | |
合計 | 688,390,000 | 314,736,538 | 373,653,462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 | ||
編制部門: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單位:元 | |
項目 | 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編碼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名稱 | |
301 | 工資福利支出 | 151,380,547 |
302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123,289,131 |
303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36,814,560 |
304 | 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 | |
305 | 轉移性支出 | |
307 | 債務利息支出 | |
309 | 基本建設支出 | |
310 | 其他資本性支出 | 3,252,300 |
399 | 其他支出 | |
合計 | 314,736,538 |
2015年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部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 |||
單位:萬元 |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1410.7 | 193.6 | 948.9 | 268.2 |
2015年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部門“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合計為1410.7萬元,包括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本部以及下屬與市級財政有經費領撥關系的31家預算單位(包括三家副局級研究院等22家事業單位)2015年使用市級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193.6萬元,主要用于安排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質量、計量、標準化管理、特種設備監察、認證認可、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技術等業務考察、境外培訓研修,以及開展國際技術性貿易措施(TBT/SPS)應對的境外交流、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的學術會議、交流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948.9萬元,主要安排編制內公務車輛的報廢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內因公出差、公務文件交換、開展質量監督執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標準計量監督管理等工作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接待費預算268.2萬元,主要用于安排全局系統外事接待及與各地相關部門、技術機構、科研院所等單位,就質量、計量、標準化管理、特種設備監察、認證認可管理、產品質量監督以及檢驗檢測技術合作等有關問題開展工作交流所需住宿費、會場費、交通費、伙食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