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審計局主要職能
上海市審計局是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能包括:
1.貫徹執行有關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審計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
2.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地方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本市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3.向市政府和審計署提交年度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情況和處理結果報告;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4.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5.對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6.對本市國有金融機構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審計署授權審計的金融機構進行審計監督。
7.對使用財政資金的市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8.對市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和審計署授權的中央在滬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配合和參與審計署安排的有關審計項目。
9.對本級政府投資和以本級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10.對市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11.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按規定對市管黨政領導干部和市管企業領導人員以及依法屬于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12.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13.對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進行審計監督;組織實施對國有企業申報核銷不實資產專項審計。
14.組織實施對本市貫徹財經方面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以及與國家、本市財政收支有關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15.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16.與區縣政府共同領導區縣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區縣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區縣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區縣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區縣審計機關負責人。
17.根據審計署授權和市政府交辦,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依法對本市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18.組織全市審計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開展審計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1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5年上海市審計局預算編制說明
上海市審計局部門預算是包括上海市審計局本部以及下屬3家預算單位的綜合收支計劃。本部門中,行政單位1家,事業單位3家。2015年,上海市審計局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為12,94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預算12,054萬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中,基本支出8,700萬元;項目支出3,354萬元。財政撥款支出主要內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科目10,552萬元,主要用于審計事務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審計特殊事項專項經費、審計專項工作經費、審計信息化系統運維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94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經費。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科目23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醫療保險費。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1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
2015年部門財務收支預算總表
編制部門:上海市審計局 | 單位:元 |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項目 | 預算數 | 項目 | 預算數 |
一、財政撥款收入 | 120,539,977 |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114,348,037 |
1.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 120,539,977 |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9,455,776 |
2.政府性基金 |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2,369,340 | |
二、事業收入 | 505,980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3,305,028 |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 |||
四、其他收入 | 8,432,224 | ||
收入總計 | 129,478,181 | 支出總計 | 129,478,181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編制部門:上海市審計局 | 單位:元 | |||||
項目 | 財政撥款支出 | |||||
功能分類科目編碼 | 功能分類科目名稱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
類 | 款 | 項 | ||||
201 |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105,521,169 | 72,558,229 | 32,962,940 | ||
201 | 08 | 審計事務 | 105,521,169 | 72,558,229 | 32,962,940 | |
201 | 08 | 01 | 行政運行 | 67,856,248 | 67,856,248 | |
201 | 08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4,104,977 | 4,104,977 | |
201 | 08 | 04 | 審計業務 | 27,022,800 | 27,022,800 | |
201 | 08 | 05 | 審計管理 | 685,020 | 685,020 | |
201 | 08 | 06 | 信息化建設 | 365,754 | 365,754 | |
201 | 08 | 50 | 事業運行 | 4,848,797 | 4,701,981 | 146,816 |
201 | 08 | 99 | 其他審計事務支出 | 637,573 | 637,573 | |
208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9,455,776 | 8,924,976 | 530,800 | ||
208 | 05 |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 9,455,776 | 8,924,976 | 530,800 | |
208 | 05 | 01 |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 | 8,815,732 | 8,395,332 | 420,400 |
208 | 05 | 02 | 事業單位離退休 | 572,844 | 529,644 | 43,200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 | 67,200 | 67,200 | |
210 |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2,369,340 | 2,321,340 | 48,000 | ||
210 | 05 | 醫療保障 | 2,321,340 | 2,321,340 | ||
210 | 05 | 01 | 行政單位醫療 | 2,112,000 | 2,112,000 | |
210 | 05 | 02 | 事業單位醫療 | 209,340 | 209,340 | |
210 | 99 | 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 48,000 | 48,000 | ||
210 | 99 | 01 | 其他醫療衛生支出 | 48,000 | 48,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193,692 | 3,193,692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193,692 | 3,193,692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積金 | 3,193,692 | 3,193,692 | |
合計 | 120,539,977 | 86,998,237 | 33,541,740 |
2015年部門財政撥款基本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
編制部門:上海市審計局 | 單位:元 | |
項目 | 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編碼 | 經濟分類類級科目名稱 | |
301 | 工資福利支出 | 50,979,108 |
302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21,219,461 |
303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2,118,668 |
304 | 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 | |
305 | 轉移性支出 | |
307 | 債務利息支出 | |
309 | 基本建設支出 | |
310 | 其他資本性支出 | 2,681,000 |
399 | 其他支出 | |
合計 | 86,998,237 |
2015年上海市審計局“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表
單位:萬元 | |||
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公務接待費 |
207.4 | 120.3 | 64.7 | 22.4 |
2015年上海市審計局“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上海市審計局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合計為207.40萬元,包括上海市審計局以及下屬三家與市級財政有經費領撥關系的預算單位2015年使用市級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120.30萬元,主要安排局機關及下屬三戶預算單位人員的國際合作交流、審計業務項目洽談、境外培訓研修等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64.70萬元,主要安排編制內公務車輛的報廢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內因公出差、公務機要文件交換、日常工作開展等所需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停車費等支出。
2015年公務接待費預算22.40萬元,主要用于國內審計工作交流會議、國際合作交流會議、專項檢查以及外事團組接待交流等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所需住宿費、會場費、交通費、伙食費等支出。